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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F

(防曬指數)

鎖定
SPF值是日光防護係數 sun protection factors 的縮寫,它是防曬化妝品保護皮膚,避免日曬紅斑的一種性能指標。所謂日曬紅斑也稱為紫外線紅斑,主要是日光中的UVB引發的一種皮膚紅斑反應。防曬化妝品的SPF值也經常代表UVB的防護效果指標。人體法測定防曬品的SPF值是國際統一的技術模式。 [1] 
SPF值後面的係數是指紫外線照對皮膚的照射不致傷害的一個時間範圍。防護UVA的防曬指數以PA或者PPD表示。
中文名
日光防護係數
外文名
Sun Protection Factor
英文縮寫
SPF
作    用
評價化妝品的UVB防曬能力

SPF基本信息

1.紫外線波長
短波紫外線 (UVC):200 nm – 290 nm ;中波紫外線 (UVB):290 nm – 320 nm; 長波紫外線 (UVA):320 nm – 400 nm。
2.最小紅斑量 ( MED):引起皮膚清晰可見的紅斑,其範圍達到照射點大部分區域所需要的紫外線照射最低劑量 (J/m) 或最短時間 (秒)。
3.防曬指數 (SPF):引起被防曬化妝品防護的皮膚產生紅斑所需的 MED與未被防護的皮膚產生紅斑所需的MED之比,為該防曬化妝品的SPF,化妝品的SPF值可如下表示:
SPF = 使用防曬化妝品防護皮膚的MED / 未防護皮膚的MED。

SPF概念用途

用於評價防曬化妝品的防曬效果。

SPF功效原料

具有防UVB的功效原料:
對甲氧基肉桂酸酯類、對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二苯甲酮衍生物、二苯甲酰基甲烷衍生物等 [2] 

SPF等級劃分

根據我國在2007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化妝品衞生規範》規定,當所測防曬化妝品產品的SPF值高於30,且減去標準差後仍大於30,最大隻能標註SPF30+,而不能標註實測值。
《關於發佈防曬化妝品防曬效果標識管理要求的公告》要求,防曬指數(SPF)的標識應當以產品實際測定的SPF值為依據。根據防曬化妝品SPF的測定方法要求,考慮到測定時的抽樣誤差以及化妝品行業的傳統標識習慣,防曬化妝品SPF的標識值應遵循以下原則:SPF值為2~5(包括2和5)時,標識實測SPF值;SPF值為6~50(包括6和50)時,標識上限為實測SPF值,標識下限為實測值95%可信區間下限值與小於實測值的5的最大整數倍二者間的較小值。

SPF適用人羣

較少在户外活動的人羣以及傾向於清爽和低敏防曬產品的人羣,適宜使用SPF值為8-15的防曬產品,可塗抹於胳膊內側、頸部上端和大腿內側不易被陽光曬到的部位。
有遮陽傘保護的户外人羣,適宜使用SPF值為15-25的防曬產品,可塗抹於唇周、前額、腳背。
登山遠足和游泳的人羣,適宜使用SPF值為25-30的產品,減輕出汗使防曬效果降低的影響。

SPF注意事項

1.SPF值只是一個參考數字,實際上還必須依照個人的膚質、日曬反應、皮膚色澤、活動狀況及流汗狀況來考量。
2.防曬品的選擇需要“個性化”,家庭成員都應該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不同SPF值防曬品。
3.SPF值與價格高低沒有絕對關係。價格高的防曬品並不一定適合所有人使用,還應根據個人膚質、所處的環境和時間來選擇。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