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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研究卓越框架)

鎖定
REF是由英國政府組織的高校評估,旨在為英國撥款機構提供高校科研經費撥款的依據,是在1986-2008年實施的六次大規模傳統科研評估RAE(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基礎上作出重大調整的全新評估制度。新的評估制度在遵循公平、透明、客觀等基本原則的基礎上,更加註重科研產出的卓越性以及產出的社會效益和社會影響力,為此在評估體系中特別增加了科研影響力評估模塊。 [1] 
外文名
REF
首次發佈時間
2014年 [1] 

REF發展歷史

英國大學科研評估始於20世紀80年代,當時英國面臨經濟惡化與高等教育擴大規模後的財政壓力,在這樣的雙重背景下,為了減少財政負擔,英國政府採取了基於壓縮教育投資考量的“擇優資助”策略,對大學的經常性撥款引入了建立在評估等級基礎上的公式化撥款模式。在科研領域,英格蘭高等教育撥款委員會(HEFCE)、蘇格蘭高等教育撥款委員會(SFC)、威爾士高等教育撥款委員會(HEFCW)和北愛爾蘭學習就業部(DEL)等英國四家高等教育撥款機構聯合組織實施面向大學的科研評估制度(RAE),旨在為英國撥款機構提供高校科研經費撥款的依據,從而提高政府撥款和管理的透明度,並促進高校提升科研質量及國際競爭力。
基於RAE的大學科研評估從1986年開始,至2008年共進行了六次(分別是1986年、1989年、1992年、1996年、2001年、2008年,基本上每4至5年舉行一次),這些大規模的評估活動對英國高校事業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有效地加強了英國高校的科研管理,提升了高校科研質量和效率,推動了科研經費的優化配置。但是,伴隨科研評估的各種負面效應也日益顯露,RAE不斷遭到質疑,如基於同行評議的RAE,由於主觀因素的影響,評估結果與經費分配兩個目標並非總是一致,科研撥款中會產生“馬太效應”(Matthew Effect),即越有名的科研機構可能獲得的等級較高,因而得到的資助更多,而有些一般的學校或是新興的學校得到的資助很少,出現強者更強、弱者更弱的情況。此外,RAE評估耗資巨大,評估成本較高,這也是RAE引發詬病的重要方面。以RAE2008年為例,評估花費總計4733.6萬英鎊,佔到了全國所有科研經費的0.5%左右。就高校自身而言,為了應對科研評估,高昂的費用支出也讓許多高校不堪重負,如2010年,牛津布魯克斯大學單個學科的評估花費為10萬英鎊。
面對RAE帶來的負面影響及其質疑,也是為了應對日益激烈的國際高等教育競爭,緩解政府研究經費的財政壓力,2008年評估後,英國政府着手醖釀新一輪科研評估制度改革,委託高等教育基金委員會研製、開發新的科研評估方法,即科研卓越框架(REF),並決定於2014年發佈評估結果,以此作為2015、2016年度對大學科研撥款的依據。 [1] 

REF創新特徵

英國REF的評估主旨類似於RAE,主要是對各大學提交的科研成果提供權威的研究質量評價,以此作為高等教育撥款機構提供科研撥款和英國高校排名依據,但是,相對於2008年以前的RAE評估,2014年的卓越框架評估體系呈現出如下創新性特徵:
1. 精簡評估小組,評估單元學科分類特徵明顯。在RAE評估框架中,由於評估小組多,機構冗雜,導致評估成本較高。為了降低科研評估成本,REF精簡了評估小組。
2. 專家評議為主,文獻計量分析為輔,透明度較高。在REF體系中,科研評估模式由RAE一貫堅持的同行評議向專家評議為主、文獻計量分析為輔的方式轉變。這是針對同行專家評估模式的重要調整,輔以文獻計量分析,可確保專家評議對評估活動整體方向的把握,更好地提高科研評估的準確性和透明度。
3. 引入科研影響力模塊,注重社會效益評估。RAE2008科研評估中的指標和權重分別是:科研成果(70%)、科研環境(20%)、科研聲譽(10%);而在REF評估中英國高等教育基金委員會將其調整為:科研成果(65%)、科研影響(20%)、科研環境(15%),新增了科研影響力因素,也可以説是將“科研聲譽”更換為“科研影響力”,同時調整了相關要素所佔比例,除了仍舊重視科研成果以外更加註重科研影響力。 [1] 

REF評價制度

REF成果導向

REF從科研成果、科研影響力和科研環境三個方面對大學不同學科的科研情況及實力進行評估。其中,科研成果和科研影響力集中反映了科研的產出情況,在整個評估體系中的權重分別佔60%和25%,而與科研投入等支撐條件有關的科研環境的權重僅佔15%。
在成果形式上,REF不侷限於學術論文,也可以是其他的成果,如專著藝術展覽音像製品等。高質量的成果是REF評估的決定性指標, 也是形成科研影響力的重要基礎。反觀我國高校現行的科研評估體系,則明顯存在過於注重科研投入的傾向。 [2] 

REF質量導向

質量導向是REF評價體系的核心價值取向。REF規定,每位參與評比的科研人員至多提供4篇代表作。這種限定參評成果數量的做法,旨在引導科研人員要保證成果質量而不要追求成果數量。REF的評估時間跨度也較大(一般為6年),以使科研人員有足夠時間創造高質量成果。REF評價體系還通過加權評分來強化成果的質量導向。各學科評審專家組對各單位提交的科研成果按質量高低分為5個星級(0-4星),並對不同星級賦予不同權重。
其中,4星為“世界領先”,3星為“國際優秀”,2星為“國際認可”,1 星為“國內認可”,“低於國內認可的標準”的為0。不同星級成果的權重分別為:4星為3,3星為1,其他星級均為0。這就意味着,對於一所大學或科研人員來説,必須盡力產出“國際領先”的4星成果或者至少是“國際先進”的3星成果,否則即便產出再多2星及以下的成果,也等於是做“無用功”。由於REF的最終評估得分不僅直接決定各大學獲得國家科研經費的數額,更直接關乎各大學和教師的學術聲譽,因此這種加權評分機制對科研人員創造高質量成果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
在評價方法上,REF對成果的星級評定主要採取定性評價。成果的星級評定是一個由各學科專業評審組進行的同行評議過程。評審小組成員一般由從事高水平研究的專家組成,儘管這些專家可以藉助某些定量指標來輔助其專業判斷,但評審組的意見是決定性的。如果評價過程中使用了定量指標,REF要求評審組對定量指標的使用做出解釋,以避免對定量指標的濫用。例如,對學術論文的評價,不考慮論文雜誌影響因子的高低和引文的多少,從而排除了採取各種手段增加引用等投機取巧的因素。 [2] 

REF貢獻導向

科研活動的價值不僅在於學術本身,最終要體現為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貢獻。基於此,新的REF評估體系首次將研究成果的社會效益和綜合影響作為評估的重要指標,這也是其改革的最大亮點。為了促進高等教育機構和工商業界的相互合作,REF在注重科研產出的同時,要求參評的單位提供書面材料、敍述科技成果的社會綜合影響,以此集中考察其科研活動對經濟、社會及文化產生的影響,以體現高校在國家科研投入中的社會回報。在REF評價指標體系中,科研影響力主要是指科研成果對經濟、社會、文化、公共政策或服務、醫療衞生以及生活質量等各個方面所帶來的變化、效益和影響,其權重佔到25%。 [2] 

REF協同導向

鼓勵不同高校和不同學科之間的協同創新是REF評價體系的另一顯著特徵。REF規定,不同高校之間的合作署名成果可以被不同單位重複提交,但同一大學內部的合作研究則只能提交一次。並且,對於不同高校間的合作成果,REF在給出整體評分的同時,各合作單位均共同享有合作成果的評分,而不是隻認可第一單位或通訊單位。為了促進學科交叉整合,新的REF也大大減少了評估單元數量。改革後的REF評估學科單元由原來的67個減少到36個,主評估小組從15個減少到 4個,其目的在於鼓勵推進重要領域的跨學科研究,積極從學科交叉中尋找新的學科生長點,提升國家研究的整體實力。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