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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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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縮寫INCOTERMS),是由國際商會制定,國際貿易的基礎性國際通行規則。 [1] 
為適應國際貿易實踐發展的需要,國際商會先後於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和1990年進行過多次修訂和補充。
為適應國際貿易的快速發展和國際貿易實踐領域發生的新變化,國際商會計劃於2010年下半年完成《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修訂工作。 [1] 
中文名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外文名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初次發佈
1999年
新版發佈
2011年1月1日
縮    寫
INCOTERMS
發佈機構
國際商會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歷史背景

1999年,國際商會廣泛徵求世界各國從事國際貿易的各方面人士和有關專家的意見,通過調查、研究和討論,對實行60多年的《通則》進行了全面的回顧與總結。為使貿易術語更進一步適應世界上無關税區的發展、交易中使用電子訊息的增多以及運輸方式的變化,國際商會再次對《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進行修訂,並於1999年7月公佈《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通則》(簡稱《INCOTERMS 2000》或《2000年通則》),於2000年1月1日起生效。2010年9月27日,國際商會正式推出《201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10),與Incoterms2000並用,新版本於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不同國家對貿易術語的多種解釋引起的誤解阻礙着國際貿易的發展,基於便利商人們使用,在進行涉外買賣合同所共同使用的貿易術語的不同國家,有一個準確的貿易術語解釋出版物是很有必要的.有鑑於此,國際商會於1921年在倫敦舉行的第一次大會時就授權蒐集各國所理解的貿易術語的摘要。
準備摘要的工作是在一個叫作貿易術語委員會的主持下進行的,並且得到各國家委員會的積極協助,同時廣泛徵求了出口商、進口商、代理人、船東、保險公司和銀行等各行各業的意見,以便對主要的貿易術語作出合理的解釋,使各方能夠共同適用。摘要的第一版於1923年出版,內容包括幾個國家對下列幾種術語的定義:FOBFAS,FOT或FOR,FreeDelivered,CIF以及C&F。摘要的第二版於1929年出版,內容有了充實,摘錄了35個國家對上述6種術語的解釋,並予以整理.經過十幾年的磋商和研討,終於在1936年制定了具有歷史性意義的貿易條件解釋規則。定名為《INCOTERMS 1936》,副標題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Trade Terms(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至於Incoterms一詞系International Commercial(法語Commericial一詞等於英語的trade)Terms的縮寫。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相關術語

本規則將貿易術語分為11種,每一術語訂明買賣雙方應盡的義務,以供商人自由採用。該11種貿易術語如下:
1.Ex Works(ex factory,ex mill,eX plantation,ex warehouse,etc),即工廠交貨
2.FOR(free on rail)…(named departure Point) FOT(free on truck)…named departure
Point,即鐵路交貨/火車上交貨
3.Free…(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裝運港港口交貨;
4.FAS(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裝運港船邊交貨;
5.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裝運港船上交貨
6.C&F(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destination)即成本加運費
7.CIF(cost,insurance,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
8.Freight or Carriage paid to…(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運費付至
9.Free or Free Delivere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10.EX Ship…(named Port),即到貨港船上交貨
11.Ex Quay…(named Port),即到貨港碼頭交貨。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00
通則共包括四組即E組,F組,C組和D組,13個術語.
F組,FCA貨交承運人,FAS船邊交貨,FOB船上交貨
C組,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PT運費付至.CIP運費和保險費付至
D組,DAF邊境交貨DES目的港船上交貨DEQ目地港碼頭交貨,DDU未完税交貨,DDP完税後交貨.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
《2010年通則》用兩個可以不顧及運輸模式的新術語DAT[運輸終端交貨(……指定目的地)] 和DAP[目的地交貨(……指定目的地)] 代替了《2000年通則》中的DAFDESDEQDDU術語。
DATDAP術語都規定需在指定目的地交貨,二者的主要區別是:在DAT術語下,賣方承擔將貨物從運輸工具上卸下並交買方處置的義務;而在DAP術語下賣方只需將貨物交由買方處置即可,無須承擔將貨物從交通工具卸下的義務。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20
DAT(運輸終端交貨)變更為DPU(卸貨地交貨);
FCA(貨交承運人),一個與術語FCA(貨交承運人)有關的重要變化。根據FCA,賣方現有責任在其地點或指定地點將貨物準備好。其他情況下,如果交易雙方同意賣方按照FCA要求將貨物直接交付買方安排的運輸工具時,買方可以指示承運人向賣方簽發提單
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和 CIP(運費和保險費付至),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是指賣方將貨物交付承運人,並支付運費和保險費至最終目的地。2020年通則中,增加了CIP(運費和保險費付至)的保險範圍;
DAP(目的地交貨), DPU (卸貨地交貨)和 DDP(完税後交貨),DAP(目的地交貨)、DPU(卸貨地交貨)和DDP(完税後交貨)現已拓展到買賣雙方可以使用自有運輸工具,而非使用第三方承運公司進行運輸。 [2]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基本原則

本規則在1936年1月開會討論時,雖曾遭英國委員的反對(理由為:其中部分解釋與英國習慣不同),以及意大利委員的聲明保留,但本規則實際上大部分是以英國習慣為依據的,所以在同年6月理事會會議時以絕大多數通過,並以 Incoterms 1936之名,由巴黎總部公佈。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鑑於國際形勢的變化,有必要對貿易術語重新整理,以及對各貿易術語內容進行修訂。於是國際商會於1953年5月在奧地利維也納召開會議,審議 Incoterms的修訂案.同年10月修訂完成,並頒佈新修訂的Incoterms,定名Incoterms 1936為基礎整理及歸納的,將很少用的Free…(name port of shipment)及 Free or Free Delivered…(named point of destination)兩條刪除,並將剩下的9種條件的內容,參照各國委員的意見,加以充實或修訂。此次修訂,是根據以下3大原則進行的:
1.旨在儘可能清楚而精確地界定買賣雙方當事人的義務
2.為期獲得商業界廣泛採用本規則,以現行國際貿易實務上最普遍的做法為基礎而修訂
3.所規定賣方義務系最低限度的義務,因此,當事人在其個別契約中可以本規則為基礎,增加或變更有關條件,加重賣方義務,以適宜其個別貿易情況的特別需要。例如,在CIF條件下,賣方所須投保的海上保險種類平安險FPA,倘若當事人依其交易貨物性質、航程及其他因素加以考慮,認為應投投保水漬險WA較妥時,可在其買賣契約中約定賣方應投保水漬險WA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其他信息

國際商會自1936年起草第一部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以來,就不斷定期對其進行修改以適應國際貿易的發展趨勢,Incoterms2010的修改考慮了世界上免税區的增加,電子通訊的普遍使用以及貨物運輸安全性的提高,刪去了Incoterms2000D組術語中的DDU,DAF,DES,DEQ,只保留了DDP,同時新增加了兩種D組貿易術語,即DAT(Delivered At Terminal)與DAP(Delivered At Place)以取代被刪去的術語。
Incoterms2010中將貿易術語劃分為適用於各種運輸的CIPCPT,DAP,DAT,DDP,EXWFCA和只適用於海運和內水運輸的CFR,CIF,FAS,FOB,並將術語的適用範圍擴大到國內貿易中,賦予電子單據與書面單據同樣的效力,增加對出口國安檢的義務分配,要求雙方明確交貨位置,將承運人定義為締約承運人,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國際貨物貿易的實踐要求,並進一步與《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及《鹿特丹規則》銜接。
國際貿易術語表(INCOTERMS2010)
組別
術語
英文
中文名
交貨地點
風險轉移界限
簽訂運輸合同及支付運費
保險責任及費用
出口報關責任及費用
進口報關責任及費用
適用運輸方式
詳細概念
E組
EXW
Ex Works
工廠交貨(插入指定地點)
車間、倉庫、工廠所在地
買方處置貨物後
買方
買方
買方
買方
任何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指當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代表賣方最低義務。
F組
FCA
Free Carrier
貨交承運人(插入指定交貨地點)
出口國的地點或港口
承運人或運輸代理人處置貨物後
買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任何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指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點將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貨(插入指定裝運港)
指定的裝運港口
貨物交到船上時
買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海運或內河水運
指賣方以在指定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舶或通過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貨物的方式交貨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船邊交貨(插入指定裝運港)
指定的裝運港口
賣方將貨物交到船邊時
買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海運或內河水運
指當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的船邊(例如,置於碼頭或駁船上)時,即為交貨。
C組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運費(插入指定目的港)
指定的裝運港口
貨物交到船上時
賣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海運或內河水運
指賣方在船上交貨或以取得已經這樣交付的貨物方式交貨。CFR價=FOB價+F運費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插入指定目的港)
指定的裝運港口
貨物交到船上時
賣方
賣方
賣方
買方
海運或內河水運
指在裝運港當貨物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CIF價=FOB價+I保險費+F運費,俗稱“到岸價”
CPT
Carriage Paid to
運費付至(插入指定目的地)
國內陸路口岸或港口
在交貨地點,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控制貨物後
賣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任何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指賣方將貨物在雙方約定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CPT=FCA+運費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運費、保險費付至(插入指定目的地)
國內陸路口岸或港口
在交貨地點,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控制貨物後
賣方
賣方
賣方
買方
任何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指賣方將貨物在雙方約定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CIP=FCA+運費+保險費
D組
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貨(插入指定目的地)
指定目的地
買方處置貨物後
賣方
賣方
賣方
買方
任何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貨,只需做好卸貨準備無需卸貨即完成交貨。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除進口費用外)。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運輸終端交貨(插入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運輸終端)
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運輸終端
買方處置貨物後
賣方
賣方
賣方
買方
任何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指當賣方在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指定運輸終端將貨物從抵達的載貨運輸工具上卸下,交由買方處置時,即為交貨。“運輸終端”意味着任何地點,而不論該地點是否有遮蓋,例如碼頭、倉庫、集裝箱堆積場或公路、鐵路、空運貨站。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除進口費用外)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後交貨(插入指定目的地)
進口國國內目的地
買方處置貨物後
賣方
賣方
賣方
賣方
任何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指當賣方在指定目的地將仍處於抵達的運輸工具上,但已完成進口清關,且已做好卸貨準備的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時,即為交貨。代表賣方最大責任。
根據《國際貨物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20》 [2]  ,更改如下:
2020版
組別
術語
英文
中文名
交貨地點
風險轉移界限
簽訂運輸合同及支付運費
保險責任及費用
出口報關責任及費用
進口報關責任及費用
適用運輸方式
詳細概念
E組
EXW
Ex Works
工廠交貨(插入指定地點)
車間、倉庫、工廠所在地
買方處置貨物後
買方
買方
買方
買方
任何運輸方式(海運/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或多式聯運
指當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代表賣方最低義務。
F組
FCA
Free Carrier
貨交承運人(插入指定交貨地點)
出口國的地點或港口
貨交第一承運人
買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任何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指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點將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貨(插入指定裝運港)
指定的裝運港口
貨物交到船上時
買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海運或內河水運
指賣方以在指定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舶或通過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貨物的方式交貨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船邊交貨(插入指定裝運港)
指定的裝運港口
賣方將貨物交到船邊時
買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海運或內河水運
指當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的船邊(例如,置於碼頭或駁船上)時,即為交貨。
C組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運費(插入指定目的港)
指定的裝運港口
貨物交到船上時
賣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海運或內河水運
指賣方在船上交貨或以取得已經這樣交付的貨物方式交貨。CFR價=FOB價+F運費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插入指定目的港)
指定的裝運港口
貨物交到船上時
賣方
賣方
賣方
買方
海運或內河水運
指在裝運港當貨物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CIF價=FOB價+I保險費+F運費,俗稱“到岸價”
CPT
Carriage Paid to
運費付至(插入指定目的地)
國內陸路口岸或港口
貨交第一承運人
賣方
買方
賣方
買方
任何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指賣方將貨物在雙方約定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CPT=FCA+運費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運費、保險費付至(插入指定目的地)
國內陸路口岸或港口
貨交第一承運人
賣方
賣方
賣方
買方
任何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指賣方將貨物在雙方約定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CIP=FCA+運費+保險費
D組
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貨(插入指定目的地)
指定目的地
送達目的地
賣方
賣方
賣方
買方
任何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貨,只需做好卸貨準備無需卸貨即完成交貨。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除進口費用外)。
DPU
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
卸貨地交貨
指定目的地
卸貨
賣方
賣方
賣方
買方
任何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卸貨後完成交貨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後交貨(插入指定目的地)
進口國國內目的地
買方處置貨物後
賣方
賣方
賣方
賣方
任何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指當賣方在指定目的地將仍處於抵達的運輸工具上,但已完成進口清關,且已做好卸貨準備的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時,即為交貨。代表賣方最大責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