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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stave Boissonade

鎖定
博瓦索納德(Gustave Boissonade),日本法政大學創始人、日本近代法起草者、被譽為“日本近代法之父”。 [1]  作為明治政府的客人來到日本。他原本計劃工作幾年之後即回國任教,卻在日本整整逗留了20多年,直到70歲才重返故國。他更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工作會在日本激起激烈爭論。
博瓦索納德生於1825年,28歲獲得法學博士,而後一直在巴黎大學任教。數名日本留學生曾跟隨他學習,其中包括在明治政府司法省任職的井上毅、明治大學創始人宮城浩蔵。
明治維新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變法”。令後世歷史學家們驚歎不已的是,日本“變法”的做法非常決絕:拋棄全部舊有法律,把西方法制移植過來。為此,日本不避嫌疑,從歐洲聘請了多位法學家參與立法工作。在短短十年之內,這個封建國家搖身一變,先後制定公佈八部法律,與歐洲的法國、德國等先進國家“並立”。博瓦索納德參與了大部分法律的起草,居功甚偉。
本    名
Gustave Boissonade
別    名
布瓦索納德
出生地
法國
主要成就
日本近代法起草者。日本法政大學校長
人物生平
博瓦索納德(Gustave Boissonade),日本法政大學創始人。日本近代法起草者。作為明治政府的客人來到日本。他原本計劃工作幾年之後即回國任教,卻在日本整整逗留了20多年,直到70歲才重返故國。他更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工作會在日本激起激烈爭論。
博瓦索納德生於1825年,28歲獲得法學博士,而後一直在巴黎大學任教。數名日本留學生曾跟隨他學習,其中包括在明治政府司法省任職的井上毅、明治大學創始人宮城浩蔵。
明治維新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變法”。令後世歷史學家們驚歎不已的是,日本“變法”的做法非常決絕:拋棄全部舊有法律,把西方法制移植過來。為此,日本不避嫌疑,從歐洲聘請了多位法學家參與立法工作。在短短十年之內,這個封建國家搖身一變,先後制定公佈八部法律,與歐洲的法國、德國等先進國家“並立”。博瓦索納德參與了大部分法律的起草,居功甚偉。
1879年,博瓦索納德受政府委託,開始了起草民法典的工作。歷時十年,民法典草案終於完成,史稱“博瓦索納德民法典”。這部法典的基本框架與拿破崙法典極為相似,也有諸多不同之處,被認為是一部富有現代民法色彩的民法典。草案通過了樞密院的最終審査,預定於1890年開始實施。
出乎博瓦索納德意料的是,民法典在正式實施成為法律之前被擱置了下來。由帝國大學、法科大學畢業生組成的法學士會發表《意見書》,向政府和樞密院提出了延期實施民法典的建議,主要理由是,“今日吾邦於脱離封建舊制萬事革新之際,社會日新月異極具變化,因此欲重視例規習慣大成法典,一不可依據封建舊制,二不可完全照搬歐美製度為之”。
《意見書》挑起了一場爭論。許多學者都加入了論爭,形成了“延期派”與“斷行派”兩大陣營。“斷行派”認為民法典符合現代社會價值觀,有助於日本“走向世界”,應該如期施行;“延期派”認為民法典不符合日本傳統,無視日本的“固有的淳風美俗”,大大削弱了家長的權力,勢必會破壞家族制度。兩派的爭論持續了數年時間,成為了社會熱點話題。
要傳統,還是要法律?兩派的論爭旗幟鮮明,互不退讓。作為斷行派的主要人物,博瓦索納德礙於自己的外國人身份,並沒有直接介入這場爭論,但他的思想對於斷行派產生了重要影響。
1892年2月,第三次帝國會議召開前夕,延期派廣泛散發《法典實施延期意見》,尖鋭指責自由主義和個人主義之下“弱肉強食”的弊端。斷行派則以《法典實施斷行意見》回擊説,實施民法是近代法治國家不可或缺的條件,延期派所擔心的社會弊端正是法制不發達所引起的後果。如果法典不及時施行,將擾亂國家秩序、敗壞倫理、妨礙憲法實施。
在此期間,東京帝國大學法學教授穗積八束髮表了一篇重磅文章。他在文中寫道:“我國是尊祖訓、重家制之邦,權力與法均生於家……所謂家長權神聖不可侵犯,理由源於祖先的神靈神聖不可侵犯。家族中無論長幼男女,一是服從其威信和權力,一是賴於其保護。”在他看來,歐洲人由於信奉基督教,子孫不知供奉祖先,孝道殆盡;而日本固有的家庭制度與此完全不同,男女並非是通過婚姻才建立家庭,而是欲使家嗣永續才行婚姻之禮。
穗積八束認為,日本社會一直以來以祖先崇拜的教義作為支撐,祖先對於家族的維繫極其重要。瓦索納德民法典以極端個人主義為中心,結果相當危險,“完全無視三千年來的本國信仰,將會導致否認和遺棄民族信仰,並將摧毀我們的‘家族’制度”。
此後,日本政府對這部法律進行了重新編訂,新法典於1898年最終頒佈生效。新民法典是一個相互矛盾的折中方案:一方面,它承認個人的地位是資本主義社會中的獨立個體,在財產上兩性之間法律平等、個人選擇自由、個人財產所有權等規定被保留;另一方面,個人被置於家庭關係的層級結構之中,受到了強制性的約束。
和維新早期的做法不同,日本政府在80年代以後的改革中開始強調日本“特色”。這種做法將日本引向了另一條道路,日本不再追求普世價值,轉而鼓吹國粹和民族主義。曾參與民法典修訂的西園寺公望在年輕時曾在法國生活了10年時間,深信文明的普世性。他對於這種“特殊國情論”不以為然,一針見血地指出:“通常來説,一個國家或者民族被稱為‘特色’的東西,是指一種缺點或特質……當今日本教育工作者喋喋不休的所謂日本人與眾不同的大部分特質,將會使我們的學問更加貧困……”
1910年,85歲的博瓦索納德在法國安然去世。明治時代已經接近尾聲,但是那部矛盾的民法典還是繼續施行了兩代人時間。直到1947年美國佔領期間,日本民法中“家族”的概念才遭到否定。
博瓦索納德的法學理念最終戰勝了特殊國情,二戰後,掀起了日本法學界重温法國法學的熱潮。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