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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學分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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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學分績點(Grade Point Average,即GPA)是以學分與績點作為衡量學生學習的量與質的計算單位,以取得一定的學分和平均學分績點作為畢業和獲得學位的標準,實施多樣的教育規格和較靈活的教學管理制度。
中文名
平均學分績點
外文名
Grade Point Average
適用範圍
在校學生
類    別
成績計算方法

平均學分績點學分制

學分,是用於計算學生學習量的一種計量單位,按學期計算,每門課程及實踐環節的具體學分數以專業教學計劃的規定為準。部分學校也有按學分收費的制度。
  1. 大學裏每一門課程都有一定的學分。只有通過這門課的考試,才能獲得相應的學分。只有學分積累到專業要求後才能畢業。如果提前修完所要求課程與學分,還可以提前畢業。學分制是一種更加靈活的彈性學制,為學生在校期間創造了更多的靈活性,包括在一段時間內申請休學、創業,鼓勵學有餘力的同學提前畢業以及輔修、攻讀其他專業和學位。
  2. 部分大學要求學生在校期間必須修滿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必修課和選修課最低要求學分數,每學期必須如此,如果達不到,會得到成績警告。
  3. 每學期最低學分一般計算方法為:每學期最低學分=總學分/2×(標準學制+2)。同時,每學期修讀學分一般不得超過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最高學分,經批准如有超選,超選部分按有關規定加收超選費。
  4. 每學期最高學分一般計算方法為:每學期最高學分=總學分/2×(標準學制-1)
美國的大多數大學都為參加的每個課程(可能帶有+或-修飾符)授予A級(最佳)、B、C、D或F(不及格)字母等級。然後,使用4.0最佳的公式,將這些字母等級用於計算0到4.0的GPA。私立大學的平均GPA為3.3,公立機構為3.0。
諸如Evergreen State College和Hampshire College之類的各種學院都不使用傳統成績。常春藤盟校布朗大學不計算平均成績,所有課程的合格與否均可以通過。另外,幾所高中決定放棄成績。一個著名的例子是布魯克林的聖安學校,該校被《華爾街日報》評為全美排名第一的高中,因為該校的高中畢業生在常春藤盟校和其他幾所高度選拔大學中的入學率最高。 [1] 

平均學分績點發展歷程

2023年12月,北京大學校報發文《放棄績點——成績評定改革在“生科”》,調研學校成績評定改革推行的情況,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展開試點改革,放棄GPA排名,實行“等級制”的考核評定方式。 [2] 

平均學分績點計算方法

績點的計算,是將學生修過的每一門課程(包括重修的課程)的課程績點乘以該門課程的學分,累加後再除以總學分。 平均學分績點可以作為學生學習能力與質量的綜合評價指標之一。能方便地與美國的GPA制掛鈎。

平均學分績點國際通用

要想計算GPA,首先要知道目標學校所計算的方法,一般分為兩類。
①加權平均:加權平均是每門課程的分數乘以該科對應的學分然後相加,再除以總學分所得到的平均數。即:(課程1成績X課程1學分+課程2成績X課程2學分+課程3成績X課程3學分+......+課程n成績X課程n學分)/總學分=GPA成績。
對應關係
百分制學分
GPA
85分以上
3.5
80分以上
3
75分以上
2.5
比如美國大學按分檔來錄取學生,一般分為75分以上、80分以上、85分以上,那對應的績點就是2.5分以上、3分以上、3.5以上的標準。
②算數平均:這種算法相對比較簡單,就是把所有成績相加,然後除以科目的總數,算出的平均值就是平均成績,然後再去換算成績點。比如:(95+80+85+90+77+88)/6=85.8 [1] 

平均學分績點國內通用

國內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計算方法是:績點=分數/10-5,學分績點=學分×績點=學分×(分數/10-5)。有部分高校採用不同的計算方法——分段績點法,強調按分數區分績點層次。採用的算法如下:
成績
等級
績點
90-100
A
4.0
85-89
A-
3.7
82-84
B+
3.3
78-81
B
3.0
75-77
B-
2.7
71-74
C+
2.3
66-70
C
2.0
62-65
C-
1.7
60-61
D
1.3
補考60
D-
1.0
60以下
F
0
平均績點=(課程學分1*績點+課程學分2*績點+......+課程學分n*績點)/(課程學分1+課程學分2+......+課程學分n)
主要方法為:GPA=∑課程學分績點÷∑課程學分
每科的課程學分績點=課程學分×課程權重係數×課程績點
課程權重係數:
課程權重
權重
課程
1.2
(主要必修課:數學、物理、外語等校定公共必修課程
1.1
(其他必修課)
1.0
選修課
課程績點滿分為5.0,其分層方式為從100到60分每5分一遞減(共8個檔次)。60分對應1.7績點。與北大類似
兩分制按通過(3.5)和不通過(0)計算。
標準計算方法是將大學成績的加權平均數乘以4,再除以100。比較常見的方法還有把各科成績按等級乘以學分求和再以總學分除之。

平均學分績點算法舉例

例如:某學生的五門課程的學分和成績為: A課程四個學分,成績92(A); B課程三個學分,成績80(B); C課程兩個學分,成績98(A); D課程六個學分,成績70(C); E課程三個學分,成績89(B)。 以上五項成績GPA為: 四分制算法GPA=(4*4+3*3+2*4+6*2+3*3)/(4+3+2+6+3)=3.00。標準算法GPA=〔(92*4+80*3+98*2+70*6+89*3)*4〕/〔(4+3+2+6+3)*100〕=3.31。在具體運用中,美國大學經常採用總平均績點與最後兩年平均績點。
總平均績點(Overall GPA)是將全部所修學科按上述方法計算出來的點數,最後兩年平均績點(GPA for the last two years)即將最後兩年所修各科按上述方法計算出來的點數。在美國,90%的學校GPA計算方法是採取四分制,僅有10%的學校會採取五分制,即A等成績為5,B等為4,C等為3,D等為2,F等為1,這些學校的最低入學標準也就相應的提高了。中國學生在申請時,應按照自己原先學校採用的GPA制提供成績,同時註明採用了哪一種的GPA制。對中國學生很不利的是中國大部分學校的評分都相當嚴,很多實際成績很優秀的學生把分數換算成GPA後卻還不夠3.0,在有些大學裏班上前5名學生的總平均成績都可能會在82分以下,這樣在申請美國大學時,GPA都要變成3.0或更低,只能進一些三四流的學校。
為了消除這種不利,可以採用兩種方法:一是在成績單或是推薦信以及讀書計劃中説明這種GPA實際上是由於評分標準十分嚴格而導致的;二是在提供成績單的時候,列明這樣的成績在全班,或是全系所排的名次以及百分比。通常大學部學生拿到C以上成績都可以。但研究所碩士學生,至少要拿到B的成績。

平均學分績點作用和意義

績點是課程學習質的體現,它充分反映了學生掌握課程知識的程度,而不包括績點的學分制是不完整的。因此,許多高校引入績點制來進一步完善學分制,使課程學分與績點相結合,成為課程學分績點,通過計算平均學分績點來區分學生的學習質量。
雖然GPA一般不作為國內入學標準,但是在獎學金評選和保送生資格評選時都會佔到比較重要的地位。最終GPA低於60%-50%很可能會影響到順利畢業或取得學位。GPA的算法非常複雜,根據論文或研究項目、專業必修課、專業選修課、公共必修課和公共選修課等不同類型課程的績點與學分之積的總和再除以總學分得出。每個學校的相關規定都有區別,一般都不會是所有成績簡單相加再除以科目數量。所以建議在計算GPA的時候,一定要先準確參考學校的相關規定。美國多數大學對申請人的GPA都有最低規定,不夠最低要求的不予考慮。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