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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PA

鎖定
FIPA(The Foundation for Intelligent Physical Agents)是一個由活躍在Agent領域的公司和學術機構組成的國際組織,其目標是為異構的Agent和移動Agent系統之間能夠互操作而制訂相關的軟件標準。
FIPA的宗旨在於“促進基於Agent的應用、業務和設備的成功”。FIPA 制定了FIPA97、FIPA 98、FIPA 99以及FIPA2000 等規範。
FIPA 97提供了有關基本Agent技術的規範説明,包括Agent管理、ACL、Agent軟件集成、個人旅遊助手、個人助理、音像娛樂及廣播、網絡管理及供應等七節構成。
中文名
FIPA
外文名
The Foundation for Intelligent Physical Agents
類    型
國際組織
組    成
Agent領域的公司和學術機構

FIPA基本介紹

FIPA 97 只研究了靜態Agent,FIPA 98 則開始為移動Agent技術制定規範。
FIPA98明確了服務於代理與其它實體(管理員、其它代理、非代理軟件和物理世界)交互的不同組件的接口。因為主要涉及到智能代理領域,FIPA 把重點放在代理間通信的標準化問題上,FIPA 提出一個專門的代理通信語言(AgentCommunication Language,ACL)來解決遵從FIPA 標準的所有代理之間的通信問題。

FIPA基本業務

FIPA 定義了為代理平台服務的三種基本業務:代理管理系統(AgentManagement System,AMS)、Directory Facilitator (DF)和代理通信通道(Agent Communication Channel,ACC)。
AMS 提供類似MAF AgentSystem 的管理功能,但是,不同點在於FIPA的AMS 不能解決在異構移動代理平台之間代理的移動問題。FIPA 代理可以為其它代理提供服務,而且它們的服務內容可以在網絡黃頁上通過DF搜尋到。在一個代理平台中,在DF 中的註冊是任意的,而在AMS中的註冊則是必須的。
ACC能夠促使在同一個代理平台上代理之間的通信,也可以通過提供一個消息轉發機制來使代理在異構平台之間通信。
平台之間的互通性通過CORBA ORB 的轉發業務可以實現,與CORBA的結合對遵從FIPA 的移動代理平台來説是必需的,代理的消息傳送通過CORBA IIOP 實現。因為AMS和DF業務提供類似於MASIF中的MAFAgentSystem和MAFFinder的功能,對FIPA標準化的建議是提出通過一個能夠共同使用的ACL 來實現代理之間的通信。

FIPA聯絡機構

1999 年3月,OMG和FIPA正式成立了聯絡機構(OMG-FIPA聯絡處),以協調兩個組織關於Agent技術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