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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認證
鎖定
EMC認證是電磁兼容(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的標準,其定義為“設備和系統在其電磁環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對環境中任何事物構成不能承受的電磁騷擾的能力”,該定義包含兩個方面的意思。首先,該設備應能在一定的電磁環境下正常工作,即該設備應具備一定的電磁抗擾度( EMS);其次,該設備自身產生的電磁騷擾不能對其他電子產品產生過大的影響,即電磁騷擾( 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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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電磁兼容性
- 外文名
- 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
- 功 能
- 一定的電磁抗擾度
- 特 性
- 對其他電子產品沒有過大的影響
EMC認證認證標準
隨着電氣電子技術的發展,家用電器產品日益普及和電子化,廣播電視、郵電通訊和計算機網絡的日益發達,電磁環境日益複雜和惡化,使得電氣電子產品的電磁兼容性(EMC電磁干擾EMI與電磁抗EMS)問題也受到各國政府和生產企業的日益重視。電子、電器產品的電磁兼容性(EMC)是一項非常重要的質量指標,它不僅關係到產品本身的工作可靠性和使用安全性,而且還可能影響到其他設備和系統的正常工作,關係到電磁環境的保護問題。 為了規範電子產品的電磁兼容性,所有的發達國家和部分發展中國家都制定了電磁兼容標準。電磁兼容標準是使產品在實際電磁環境中能夠正常工作的基本要求。之所以稱為基本要求,也就是説,產品即使滿足了電磁兼容標準,在實際使用中也可能會發生干擾問題。大部分國家的標準都是基於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所制定的標準。
EMC認證由歐共體政府首先推出。歐共體政府規定,從1996年1月1日起,所有電氣電子產品必須通過EMC認證,加貼“CE”標誌後才能在歐共體市場上銷售;各國政府紛紛採取措施,對電氣電子產品的EMC性能實行強制性管理。國際上比較有影響的EMC認證如歐盟2004/108/EC指令(EMC指令)、美國聯邦法典CFR 47/FCC Rules等,都對電磁兼容認證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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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認證EMC設計措施
EMC認證EMC設計技術
EMC認證產品EMC需求設計
《產品EMC認證需求書》的內容包括:產品進入該市場所需要進行的EMC認證。例如,網絡產品銷往歐盟地區需要進行CE認證;網絡產品銷往美國需要進行 FCC PART15認證和NEBS認證;NT1和TA類設備在國內銷售則需要進行CCC認證;軍用產品則需要進行GJB151A測試驗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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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認證產品EMC規格定義
EMC認證產品系統EMC設計
EMC認證產品EMC詳細設計
EMC認證產品EMC階段評審
EMC認證EMC指令
電磁兼容性認證幾乎是所有帶電產品進行歐盟CE認證都需要進行的認證標準。這也是電,磁互生關係造成的結果,因此幾乎所有具備電路板的通電產品都會隨着電路的流通產生磁場,而歐盟為了這類產品產生的磁場不會對自身以及周圍的人和事物產品影響,所以在1989年5月3日在官方公報上頒佈了一項89/336/EEC指令,即EMC指令。從1996年1月1日起, 所有投放歐盟市場的電氣或電子器具、設備均需符合EMC指令的要求, 否則不準進入歐盟市場。2007年7月20日,EMC指令2004/108/EC替代89/336/EEC發佈;2016年4月20日,新EMC指令2014/30/EU開始代替2004/108/EC作為現行最新指令,銷往歐盟的產品,對於適用於本指令設備滿足其要求是強制的,並且滿足本指令時要加貼 CE標識。EMC 指令中規定,各成員國不得以電磁兼容為由,阻礙滿足本指令要求的設備在本國投放市場和投放使用。
EMC認證EMC指令的適用範圍
適用於:可能引起電磁干擾或其自身可能收到電磁干擾影響的所有電氣或電子器具、設備和安裝。
-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燈具以及其他類似設備;
- 工業設備;
- 信息技術設備音視頻類產品;
- 實驗室、測量和控制類設備;
- 其他電子設備。
不適用於:
- 在2014/53/EU即RED指令裏的設備;
- 航空產品、部件和設備;
- 業餘無線電設備;
- 其他特殊指令所涵蓋的產品;
- 固有良性設備 (Inherently benign equipment)。
EMC認證申請CE的材料
1、申請表;
2、產品使用説明書;
3、產品原理圖;
4、PCB板圖;
5、關鍵元件清單及相關證書(注:提交的資料均要英文版)。
EMC認證相關標準(部分)
1:GB 4343-199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動、電熱器具,電動工具以及類似電器無線電干擾特性測量方法和允許值》 該標準己於1995年8月25日發佈,1996年12月1日起實施。
2:GB4343.2-1999《電磁兼容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以及類似器具的要求 第二部分 抗擾度》 該標準己於1999年3月23日發佈,2000年4月1日起實施。
3:GB 17625.1-2003 《低壓電氣及電子設備發出的諧波電流限值(設備每相電流£16A的設備)》 該標準己於2003年02月09日發佈,2003年05月01日起實施。代替GB 17625.1-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