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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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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e是希臘文,英文是principle,字面意義是開始、太初、起源,當一事物(存有物、或事件、或認識)以某些方式從“另一事物“出發,後者即稱為開始或起源,在中國被翻譯為始元。所以當人談及實際存在的事物時,Arche就是使某事物或事件出現的原因。
外文名
Arche
英    語
principle
表面意義
開始、太初、起源
中文釋義
始元
釋    義
使某事物或事件出現的原因

ArcheArche概述

Arche是希臘文,英文是principle,字面意義是開始、太初、起源,當一事物(存有物、或事件、或認識)以某些方式從“另一事物“出發,後者即稱為開始或起源,在中國被翻譯為始元。所以當人談及實際存在的事物時,Arche就是使某事物或事件出現的原因。
Arche也常指構成整體的“原素“,例如在存有學上具體存有的“原素“。士林哲學進一步區分Arche與“原因“(cause),認為Arche不一定要有“因果“關係,故Arche可以是自己充足的原因。他們把天主視為“Arche本身(principium sui),不像近代哲學所説的“自因“(causa sui)。在邏輯裏,Arche稱為“原理“,係指演繹過程的出發點:第一個基本命題;有的學科把Arche稱為“公理“(axiom),而把公理演繹出的規則叫“原理“;倫理學中,Arche (稱為原則)是指意志與行動的規範。當某些Arche在其所屬秩序中,不再由另一Arche而來者,即系第一Arche。

ArcheArche簡史

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亞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年),古希臘斯吉塔拉人,世界古代史上最偉大的哲學家、科學家和教育家之一。是柏拉圖的學生,亞歷山大的老師。公元前335年,他在雅典辦了一所叫呂克昂的學校,被稱為逍遙學派。馬克思曾稱亞里士多德是古希臘哲學家中最博學的人物,恩格斯稱他是古代的黑格爾。)把前人對 (arche)的探索,綜合成型式(formal)、質料(material)、主動(active)與目的(final)等四因,由此延伸為邏輯上的原理(如矛盾律、排中律)與三段論證。士林學派(參 20)把存有、知識和倫理的Arche建基在天主身上,把天主視為一切實在界的唯一絕對Arche。對天主聖三和降生為人的奧跡的信仰與神學學説有助於基督徒思想家對Arche概念的發揮。但當舊的宇宙觀被揚棄時,人們開始探索新的Arche。笛卡兒(R. Descartes, 1596-1650)學派”我思故我在“的那種“自我意識“,康德(I.Kant, 1724-1804)的“範疇“和“超驗統覺“(transcendental apperception)及其後各種觀念論與現象學的“意識“都分別地被視為始元。自從形上學沒落後,Arche概念出現在兩種思想主流:其一把Arche縮減為功能的與形式的兩種,這主流從科技起,然後影響分析哲學、實證主義和情況倫理學(situation ethics)(參 481)。其二是Arche概念與創造概念的大結合;這主流是與先蘇格拉底(Socrates, 469-399)的太初有關的太初哲學,也是基於猶太基督宗教經驗的神學,如此使創世論(protology)與末世論將Arche視為最佔優勢的起源。在這新的進路之下,存有、思想、倫理的Arche並未被否定,而是嚴格體驗到的“開始“(beginning),這不是被考古學視為純客觀的那種“起源“,意即,“Arche“只能由將被完成的某事物來把握,而這些Arche本身卻絕對無法捉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