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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R與仲裁研究院
鎖定
為了適應我國社會和經濟的新發展,有效地化解社會矛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可選擇糾紛解決機制(ADR)已逐漸為社會普遍接受並在社會生活中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上海大學因應這一社會需求,為了加強ADR與仲裁法律制度的系統研究,開展學術交流,創建學術品牌,於2011年5月成立了ADR與仲裁研究院,上海大學法學院院長、著名法學家沈四寶教授出任研究院院長。在經濟全球化以及科學技術發展的條件下,作為糾紛解決方式的ADR與仲裁面臨着總結與提升、形成中國經驗、中國特色、中國模式的時代責任與專業需求。研究院將特別針對商事仲裁、投資條約仲裁、網上仲裁、媒體調解、社區調解、大調解體系、柏萬青志願者工作室等新機制進行探索,使研究始終保持與“ADR與仲裁”的學術前沿和實踐發展同步,進一步推動我國ADR與仲裁的理論研究、學術交流、經驗分享、教育創新、諮詢培訓等理論與實踐的發展
- 中文名
- ADR與仲裁研究院
- 成立時間
- 2011年5月
- 現任領導
- 沈四寶教授
ADR與仲裁研究院本院簡介
上海大學ADR與仲裁研究院(19張)
ADR與仲裁研究院本院宗旨
上海大學ADR與仲裁研究院的宗旨在於:
1.創新ADR與仲裁理論,建構並完善ADR與仲裁製度,宣傳推介ADR與仲裁機制與理念,把調解等“東方經驗”通過研究院平台傳播到世界,使中國模式的仲裁、調解、談判等可選擇糾紛解決機制能夠得到世界的認可。
2.推進國內外ADR與仲裁學術交流,分享成功ADR與仲裁實踐經驗,為ADR與仲裁實務界和學術界的專家、學者提供定期聚會,共同探討中國ADR與仲裁法制建設及其實踐中的重大理論問題,互相交流國內外ADR與仲裁發展的新理論、新機制、新法規以及新信息的平台。
3.開創全新的ADR與仲裁教育領域和方法,促進ADR與仲裁的教學和研究,逐步將ADR、談判、調解及仲裁等列為法學院學生的必修課,為法學院學生提供一種全新的知識體系和實務訓練課程。
4.提供全面的ADR與仲裁等糾紛解決信息諮詢、培訓等服務,與司法機關、行政機構、地方政府和民間團體等實務部門積極有效的聯繫與合作,為其糾紛解決實踐活動提供可能的協助,包括提供相關信息、專門知識、培訓項目、經驗交流等。
5.服務大眾,為廣大公眾和當事人提供可選擇的糾紛解決途徑,包括提供法律意見或專家意見,討論具體糾紛的談判、協商、調解或仲裁等方案等。
ADR與仲裁研究院組織機構
副 院 長:李清偉 胡建國 李建勇 瞿 琨
秘 書 長:袁杜娟
副秘書長:崔文玉
ADR與仲裁研究院研究員
ADR與仲裁研究院特邀研究員
(按姓氏筆畫)
於健龍 王紅松 王承傑 王曉川 盧雲華 劉貴祥 孫佑海 李 虎
李燕兵 餘成斌 沈宏豪 張麗霞 陸敬波 金 飈 聞萬里 顧功耘
翁國民 高曉力 高 菲 郭曉文
ADR與仲裁研究院專職研究員
(按姓氏筆畫)
劉 華 劉俊敏 許春明 蘆雪峯 李建勇 李清偉 李 智 沈四寶
張秀全 陳劍平 胡建國 袁杜娟 徐靜琳 陶鑫良 崔文玉 瞿 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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