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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大連液化氣罐爆炸事故
鎖定
- 中文名
- 9·10大連液化氣罐爆炸事故
- 發生時間
- 2021年9月10日
- 發生地點
- 遼寧省大連市普蘭店區豐榮街道鑫和社區一住户家中
- 傷亡情況
- 8人死亡,另有5人受傷
9·10大連液化氣罐爆炸事故事故背景
9·10大連液化氣罐爆炸事故事故經過
2021年9月10日23時39分,遼寧省大連市普蘭店區豐榮街道鑫和社區一住户家中發生液化石油氣管道泄漏並引發爆炸事故。
9·10大連液化氣罐爆炸事故事故傷亡
9·10大連液化氣罐爆炸事故事故處置
事故發生後,大連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門及屬地單位立即臨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2021年9月11日2時30分許火被撲滅。
2021年9月15日,大連市安委會召開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傳達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壓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全力以赴做好安全隱患大排查和中秋、國慶期間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安委會主任陳紹旺出席會議並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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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大連液化氣罐爆炸事故事故影響
9·10大連液化氣罐爆炸事故事故問責
2021年9月13日,大連普蘭店區“9·10”燃氣爆炸事故問責處理情況通報發佈。
經事故調查組研判,大連坤馬燃氣公司無視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遼寧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大連市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燃氣企業應承擔的安全責任規定,在燃氣生產和作業過程中未履行相關安全生產規定,造成嚴重後果,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普蘭店公安分局已依法將該公司法人李洪奎、主管安全生產副經理朱來軍刑事拘留。
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大連市應急局、住建局,普蘭店區人民政府行業監管和屬地責任嚴重缺位,經大連市委研究決定:免去市應急局黨委書記張福久,黨委副書記、局長楊哲職務;對市應急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晨和市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宋光停職檢查;免去普蘭店區副區長韓冰職務,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責成普蘭店區委對普蘭店區應急局黨委書記、局長曹慶恩,住建局副局長黃旭予以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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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大連液化氣罐爆炸事故典型案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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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連8死5傷爆炸倖存者:牆炸倒了,我從廢墟爬出來,老伴沒了 .百家號[引用日期2021-09-12]
- 2. 燃爆事故致8死5傷,大連市應急局黨委書記、局長均被免職 .澎湃網[引用日期2021-09-13]
- 3. 遼寧大連發生液化氣罐泄露爆炸事故 造成8人死亡5人受傷 - 社會輿情 -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引用日期2021-09-13]
- 4. 大連普蘭店區燃氣事故原因初步查明,將按照調查結果依法嚴肅追責! .鳳凰新聞[引用日期2021-09-17]
- 5. 慘痛教訓!2021年全國10起典型火災爆炸事故 .微信[引用日期202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