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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蘇州酒店倒塌事故

鎖定
2021年7月12日15時33分許,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四季開源酒店輔房發生坍塌,事故發生後,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共投入了500餘名消防救援人員在現場緊張施救。 [2] 
經全力搜救,失聯人員已全部救出,共搜尋出被困人員23人。其中:1人無傷已回家,5名受傷人員經救治生命體徵平穩,17人遇難。截至14日9時,搜救工作全部結束 [16]  [21]  。2021年7月14日,國務院安委會決定成立督辦組對江蘇蘇州吳江區四季開源酒店重大坍塌事故掛牌督辦 [18] 
2022年3月28日,蘇州市吳江區“7·12”四季開源酒店輔房坍塌事故調查報告公佈,該事故是一起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非法委託與承攬、錯誤的改造設計、混亂的施工管理及臨時拼湊的拆牆作業人員等多因素疊加在一起導致的房屋坍塌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4]  。江蘇省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的7名責任人員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5] 
中文名
7·12蘇州酒店倒塌事故
發生時間
北京時間 2021年7月12日 15時33分 [2] 
發生地點
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松陵鎮油車路188號四季開源酒店
傷亡情況
17人遇難

7·12蘇州酒店倒塌事故事故經過

2021年7月12日15時33分許,蘇州市吳江區松陵街道油車路188號四季開源酒店輔房發生坍塌 [1]  [3]  。根據旅館入住登記信息,前期發現有18名被困人員,後經對各種新增信息進一步分析甄別,發現還有5名未登記信息人員被困,現場被困人員總數應為23名 [2] 
事故現場

7·12蘇州酒店倒塌事故事故傷亡

截至2021年7月12日18時40分,已救出被困人員8人,其中1人死亡,4人生命體徵平穩,3人正在搶救。另有失聯人員10人。 [2] 
2021年7月12日20時45分,江蘇消防救援總隊救援人員又搜救出一名被困人員,送往醫院治療 [2]  。7月12日21時24分,為方便搜救,無錫市消防救援支隊救援人員對大型建築構件鋼筋進行切割分離 [5] 
截至2021年7月13日零時,已救出11人,尚有7人失聯。7月13日6時30分,消防人員已從現場救出14名被困人員。 [2] 
截至2021年7月13日6:30,消防人員已從現場救出14名被困人員。 [6] 
截至2021年7月13日7時,已救出被困人員14人,其中1人無傷已回家,受傷人員經全力救治,5人生命體徵平穩,8人遇難。還有9名失聯人員仍在全力搜救中。 [8] 
2021年7月14日9時,江蘇蘇州四季開源酒店輔房坍塌事故搜救工作結束,共救出被困者23名(其中1人無傷已回家,5名受傷人員經救治生命體徵平穩 [16]  ,其中17人遇難。吳江區殯儀館工作人員稱,遇難者遺體已全部運至殯儀館。多名遇難者身份未確認,正在等待警方DNA鑑定,確認身份後將安排家屬辨認。 [20] 

7·12蘇州酒店倒塌事故事故處置

7·12蘇州酒店倒塌事故緊急救援

經初步瞭解,有被困人員,數量正在核查中,現場公安消防等已全力開展救援工作。 [1] 
事故發生後,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調集南京、蘇州、鎮江、無錫、常州、南通消防救援支隊和總隊訓練與戰勤保障支隊,共計6支重型救援隊、2支輕型救援隊、1支工程機械大隊和1支搜救犬隊,112台消防車、632名消防指戰員、7頭搜救犬參與救援,救援正在緊張進行。 [2] 
2021年7月12日22時20分,隨着離雷達探測儀上被困人員位置越來越近,無錫市消防救援支隊救援人員才用分組接力的方式,不間斷徒手和利用小型工具進行挖掘救援。 [2] 
截至2021年7月13日零時,因為現場存在二次坍塌的風險,無法使用大型機械挖掘,現場已調集了兩輛吊車作為支撐,形成相對安全的作業空間。現場分成了六個區域,每個區有18名消防救援人員分三組輪流作業,使用搜救犬和生命探測儀等裝備進行搜救救援。 [2] 
2021年7月13日消息,省消防總隊調集總隊訓練與戰勤保障等7個支隊、6支重型地震救援隊、5支輕型搜救隊共654名指戰員和120台車輛趕赴現場,充分利用登高梯、大型吊車、起重氣墊、液壓擴張頂撐、金屬切割機等救援裝備,以及生命探測儀、蛇眼探測儀、救援犬等技術手段,整夜進行搜救處置。蘇州市應急、公安、衞健、住建、城管等部門和屬地政府也全力組織開展救援和善後工作。 [7] 

7·12蘇州酒店倒塌事故官方工作

事故發生後,江蘇省委書記婁勤儉、省長吳政隆作出批示,要求科學組織搜救,全力救治傷員,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防止發生次生災害。省長吳政隆、常務副省長樊金龍以及蘇州市、吳江區主要領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救援。 [3] 
應急管理部派工作組赴江蘇蘇州吳江區酒店輔房坍塌現場指導救援處置工作。 [2] 
接報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立即派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幫助當地做好人員搜救、傷員救治等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並依法依規處理。 [4] 
2021年7月13日,應急管理部直接視頻調度,省市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省應急、住建、衞健、消防等部門和吳江區主要領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救援。 [7] 
事故發生後,江蘇省市召開既有建築安全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落實責任,堅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11] 
官方通報 官方通報 [11]
在全面開展救援的同時,江蘇省已組織力量深入調查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問責追責。省市召開既有建築安全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落實責任,堅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8] 
2021年7月13日上午,全市既有建築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召開。會議中江蘇省委常委、蘇州市委書記許昆林講話:全力以赴做好吳江一酒店輔房坍塌事故救援和善後工作,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迅速開展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既有建築安全管理常態長效機制。 [15] 
2021年7月13日下午,江蘇省委書記婁勤儉赴蘇州市吳江區四季開源酒店輔房坍塌事故現場指導救援工作,到醫院看望慰問受傷人員,並研究部署救援和後續處置相關工作。 [16]  [21] 
2021年7月12日,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四季開源酒店輔房發生重大坍塌事故,經全力搜救,失聯人員已全部救出,其中17人遇難。事故發生後,國務院安委辦、應急管理部持續調度現場救援處置進展,派出部總工程師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救援處置工作。國務院安委會決定成立督辦組對該起事故查處進行掛牌督辦。 [17] 

7·12蘇州酒店倒塌事故事故調查

2021年7月13日,澎湃新聞從吳江區委宣傳部和涉事酒店負責人下屬處獲悉,四季開源酒店實際控制人已被警方帶走調查。 [12] 
2021年7月,江蘇省政府已成立事故調查組,依法依規對事故具體原因開展深入調查。公安機關已對酒店法定代表人、實際經營人、項目負責人、工程設計人員、現場施工負責人等進行傳喚調查,並對相關人員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16] 
2021年7月14日上午,吳江區住建局消防設計審驗科相關負責人迴應稱,四季開源酒店的裝修沒有經過相關的審批程序,沒有向住建部門申報備案。 [19] 

7·12蘇州酒店倒塌事故掛牌督辦

2021年7月14日,國務院安委會決定成立督辦組對江蘇蘇州吳江區四季開源酒店重大坍塌事故掛牌督辦。 [18] 

7·12蘇州酒店倒塌事故調查報告

2022年3月28日,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蘇州市吳江區“7·12”四季開源酒店輔房坍塌事故調查報告已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覆結案。事故調查組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非法委託與承攬、錯誤的改造設計、混亂的施工管理及臨時拼湊的拆牆作業人員等多因素疊加在一起導致的房屋坍塌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21年7月12日,位於蘇州市吳江區松陵街道油車路188號的蘇州市四季開源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輔房發生坍塌事故,造成17人死亡、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2615萬元。
事故發生後,江蘇省人民政府成立蘇州市吳江區“7·12”四季開源酒店輔房坍塌事故調查組,由省應急管理廳牽頭,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總工會、省消防救援總隊以及蘇州市人民政府參加,並聘請工程勘察設計、工程建設管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專家參與調查。通過現場勘查、檢測鑑定、調閲資料、人員問詢、專家論證等,查明瞭事故直接原因和性質,查明瞭事故企業和相關單位違法違規問題,查明瞭有關地方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在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
事故調查組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無任何加固及安全措施情況下,盲目拆除了底層六開間的全部承重橫牆和絕大部分內縱牆,致使上部結構傳力路徑中斷,二層樓面圈樑不足以承受上部二、三層牆體及二層樓面傳來的荷載,導致該輔房自下而上連續坍塌。
事故調查組認定,蘇州市四季開源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和蘇州君緣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王安石無視國家法律法規,未經許可擅自組織施工、違法發包和改變經營場所建築的主體和承重結構,未依法取得許可從事旅館業經營,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蘇州出彩裝飾建築工程公司違法承包、違法分包,未取得施工許可違規施工。
同時認定,蘇州市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未認真履行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職責,對改建裝修工程實施階段各方主體的監督管理存有漏洞,對裝修拆牆作業中存在的違法建設、違法發包等行為失查失處。吳江區公安部門違規核發特種行業許可證。吳江區城市管理部門處理羣眾舉報事項不規範。吳江東太湖生態旅遊度假區(太湖新城)、松陵街道落實“兩違”專項治理行動不紮實不徹底,對既有建築改建裝飾裝修工程管理存在盲區和漏洞,對酒店裝修拆牆作業中存在的違法建設、違法發包等行為失管失處。吳江區未嚴格按照要求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組織開展“兩違”專項治理工作不力。蘇州市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打擊非法違法建設決策部署不夠到位,對相關部門責任落實監督不夠。
對四季開源酒店和蘇州君緣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王安石等7名事故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移送起訴,對4家事故責任單位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在事故調查中發現的公職人員履職方面的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查處。
事故調查組總結了事故教訓,提出了防範措施建議,要求各地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認真吸取教訓,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施工行為。全省各地特別是蘇州市、吳江區要推進既有建築安全治理體系建設,有效管控人員密集場所裝修施工安全風險,防範化解既有建築重大安全風險,持續深化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羣防共治工作格局,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24] 

7·12蘇州酒店倒塌事故處理情況

2022年3月28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蘇州市吳江區“7·12”四季開源酒店輔房坍塌事故發生後,江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事故救援、傷員救治和事故調查處置等作出部署。根據省委要求,省紀委監委迅速成立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與省政府事故調查組同步開展工作。同時,江蘇省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的7名責任人員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5] 
經查,這是一起涉事酒店在未辦理施工許可情況下違法裝修野蠻施工造成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背後存在酒店老闆與當地相關職能部門公職人員相互勾結、謀私貪腐問題。
江蘇省公安機關對四季開源酒店實際控制人王安石、四季開源酒店法定代表人王安新、蘇州出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博等7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分別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妨害作證罪、包庇罪移送起訴。
江蘇省委責令蘇州市委、市政府深刻檢討,江蘇省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對25名公職人員進行了追責問責。其中,給予吳江區委書記李銘、吳江區委副書記、區長王國榮通報批評,給予吳江區原副區長朱建文政務記大過處分;對吳江區房產管理處房屋安全鑑定科原科長楊福民,以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受賄罪移送司法機關;對吳江區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原大隊長宋坤法,以涉嫌受賄罪移送司法機關。對其他相關責任人,也分別給予相應處理。
事故發生後,江蘇省委、省政府認真總結反思、深刻汲取教訓,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和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論述,要求各地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把安全發展有機統一於貫徹新發展理念各領域、全過程,落細落實保障生產安全的各項措施。迅速組織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在建築施工領域開展“防坍塌、防墜落、反三違”專項檢查,對全省既有建築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健全安全隱患動態排查治理機制,全面提升城市建設本質安全水平。
一、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員(7人)
1. 王安石,四季開源酒店和蘇州君緣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已依法移送起訴。
2. 王安新,四季開源酒店法定代表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已依法移送起訴。
3. 王安根,蘇州君緣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已依法移送起訴。
4. 李博,蘇州出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已依法移送起訴。
5. 丁平,蘇州出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四季開源酒店裝飾裝修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管理負責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已依法移送起訴。
6. 郭相波,為事故建築裝修工程提供設計,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已依法移送起訴。
7. 劉志剛,事故建築牆體拆除作業承包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已依法移送起訴。
二、紀檢監察機關追責問責的公職人員(25人)
(一)地方黨委政府(9人)
1. 趙粉強,吳江區松陵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
2. 沈躍華,吳江區松陵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
3. 華磊,吳江區松陵街道黨工委書記,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 沈建華,吳江東太湖生態旅遊度假區(太湖新城)管委會副主任,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5. 陳琦,吳江東太湖生態旅遊度假區(太湖新城)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6. 邱全明,吳江東太湖生態旅遊度假區(太湖新城)黨工委書記,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7. 朱建文,吳江區原副區長(現任吳江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
8. 王國榮,吳江區委副書記、區長(副廳職),給予通報批評。
9. 李銘,吳江區委書記(副廳職),給予通報批評。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9人)
10. 陸士春,吳江區松陵街道辦事處建設管理辦公室黨支部書記、主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11. 楊福民,吳江區房產管理處房屋安全鑑定科原科長(現吳江區房產管理處辦公室工作人員),給予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
12. 陳小華,原吳江市城鄉規劃管理處主任、吳江市城市規劃信息中心主任,現任吳江東太湖生態旅遊度假區(太湖新城)建設局局長,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
13. 沈旋,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副局長兼房產管理處主任(現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二級主任科員),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科員。
14. 翁洪方,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區政府房屋徵收辦公室主任,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
15. 凌菊明,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
16. 桑小劍,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建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鑑於其已因受賄罪於2018年被判刑,不再追責。
17. 陳宇威,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8. 王晉,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給予通報批評。
(三)公安機關(4人)
19. 宋坤法,吳江區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原大隊長,現任吳江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運西中隊(運西派出所)副主任科員、一級警長,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
20. 周孝中,吳江區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
21. 許躍榮,吳江區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現吳江區公安局享受正科級待遇),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由四級高級警長降為二級警員、由享受正科級待遇降為二級警員待遇。
22. 沈衞東,吳江區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四)城市管理部門(3人)
23. 史方東,吳江區松陵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一中隊中隊長、四級主辦,給予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撤銷其松陵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一中隊中隊長職務,由四級主辦降為二級行政執法員。
24. 周斌,吳江區松陵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
25. 沈興華,吳江區城市管理局黨委委員、城市管理法制大隊大隊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5] 

7·12蘇州酒店倒塌事故事故背景

2018年,四季開源酒店開業、裝修,其樓體前身為吳江山湖飯店 [9]  。坍塌樓房是一棟已經二十多年的老樓,是四季開源酒店的客房區域 [10] 
多位附近居民告訴澎湃新聞,四季開源酒店開了沒多久,有吃飯有住宿,酒店老闆姓王,安徽人。 [10] 

7·12蘇州酒店倒塌事故事故原因

2021年7月13日,江蘇吳江塌樓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初步認定這起事故是因為產權方私自對房屋結構進行改造,造成房屋部分坍塌。 [13] 

7·12蘇州酒店倒塌事故事故相關

2021年7月13日凌晨,曾在事發酒店住宿的陳先生(化姓)稱,酒店坍塌前一個小時左右他退了房,此前一週曾在該酒店住宿3晚,現在回想起來真是慶幸又後怕。陳先生介紹,他是7月12日下午2時30分左右退房,下午4時許他突然接到蘇州警方電話,民警詢問其是否安全。陳先生此時才知道當日下午3時30分酒店發生坍塌事故,而坍塌時間距其退房時間,僅相隔一個小時左右,陳先生事後回憶,仍然心有餘悸。 [14] 
2022年1月20日,被應急管理部納入2021年全國生產安全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22] 

7·12蘇州酒店倒塌事故主要教訓

一是房屋產權人未履行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的義務,將事故建築一樓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和施工業務發包給無相應資質的建築公司;施工圖設計文件未送審查;在未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組織開工,改變經營場所建築的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是施工單位在未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情況下承攬事故建築裝修改造項目,並將拆除業務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格的個人;未編制牆體拆除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無相應的審核手續;未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交底並進行簽字確認。
三是設計人員未取得設計師執業資格,在未真實瞭解輔房結構形式的情況下,提供錯誤的拆牆圖紙,並錯誤地指導承重牆的拆除作業。
四是監管部門對既有建築改建裝修工程未批先建、違法發包等行為監督管理存在漏洞。 [2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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