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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代縣鐵礦透水事故

鎖定
2021年6月10日12點49分,山西省忻州市代縣有關部門接到報告,代縣聶營鎮大紅才鐵礦4號井發生透水事故,井下13人被困。
事故發生後,省、市、縣第一時間啓動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響應,開展救援。截至2021年6月11日,共計1084人,水泵69台(套)、高壓排水管1.8萬米以及生命探測儀、皮划艇、潛水裝具等裝備參加搶險救援。 公安部門已經將該鐵礦實際控制人陳某、企業法人王某、總經理郭某、安全生產礦長申某控制。 [4]  6月12日中午,從山西省忻州市代縣“6·10”透水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獲悉,尚未發現被困人員,身份信息已確認 [5]  。6月12日下午,根據排水的工作進展,指揮部已研究制定人員施救出井方案,生命探測裝備及醫護人員已在現場待命,隨時救治被困人員 [6] 
2021年6月16日,代縣大紅才鐵礦“6·10”透水事故救援工作已完成井下被困人員位置排水工作,正在3米多深的泥漿砂石中繼續搜救 [10]  。已發現13名遇難者 [12] 截至16日晚,完成11名遇難人員DNA檢驗鑑定。 [13] 
2022年8月31日,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公佈了忻州市代縣大紅才礦業有限公司“6·10”重大透水事故調查報告。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追責問責27名公職人員和25名相關企業人員。 [15] 
2023年6月2日,山西省代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陳果亮等16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 [18-19] 
中文名
6·10代縣鐵礦透水事故
發生時間
2021年6月10日
發生地點
山西省忻州市代縣聶營鎮大紅才鐵礦4號井
傷亡情況
已發現13人遇難 [11] 

6·10代縣鐵礦透水事故事故背景

位於代縣聶營鎮的大紅才鐵礦是一家民營礦產企業,透水事故發生在該礦4號井。 [4] 

6·10代縣鐵礦透水事故事故經過

2021年6月10日12點49分,山西省忻州市代縣有關部門接到報告,代縣聶營鎮大紅才鐵礦4號井發生透水事故,事故發生時,井下當班礦工16人,3人升井,13人被困。 [2]  [4] 

6·10代縣鐵礦透水事故事故處置

接報後,應急管理部黨委書記、部長黃明立即趕到部指揮中心,視頻調度指導救援處置工作,與正在現場指揮處置的代縣政府和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同志通話,要求儘快核清被困人數,科學組織救援,嚴防次生事故。
現場圖片 現場圖片
應急管理部已指派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一名副局長率工作組和專家趕赴現場指導救援處置。同時,立即調集國家礦山應急救援大同隊、大地特勘隊和山西煤田地質115隊攜帶工程搶險車、裝備車、水泵、鑽機、高壓排水軟管等趕赴現場參加救援。
事故發生後,省、市、縣第一時間啓動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響應,開展救援 [4]  。山西省應急管理廳迅速調集同煤救護隊、陽煤救護隊趕赴現場增援。 [1-2] 
2021年6月10日下午,受山西省委書記林武委派,正在朔州市調研的山西省委副書記、代省長藍佛安緊急趕赴代縣大紅才鐵礦透水事故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救援工作在緊張有序開展。 [3] 
截至2021年6月11日5時,應急管理部和省、市、縣緊急調集國家礦山應急救援大同隊、汾西隊、大地特勘隊和太鋼隊等地方專業救援隊及山西武警救援隊共計1084人,水泵69台(套)、高壓排水管1.8萬米以及生命探測儀、皮划艇、潛水裝具等裝備參加搶險救援。 經過施工,共鋪設水管4000餘米,架設電纜約1500米。3台水泵運輸到井下,並安裝到位,架設了井下到地面的視頻通訊系統。2021年6月11日8時,排水設施已接通,水位開始下降。 [4] 
據現場負責人介紹,將繼續增加排水物資,同時採取有效防範措施防止次生災害;同時進一步充實搜救力量,調配水下機器人和蛙人蔘與偵察和搜救。公安部門已經將該鐵礦實際控制人陳某、企業法人王某、總經理郭某、安全生產礦長申某控制。 [4] 
2021年6月12日中午,從山西省忻州市代縣“6·10”透水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獲悉,經公安機關反覆核對,已經確認13名被困人員姓名、籍貫、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據井下現場救援負責人介紹,事故現場尚未發現被困人員。 [5] 
2021年6月12日下午,指揮部派出多路技術人員入井踏勘,準確掌握井下實際情況,及時優化排水方案,加強一線救援力量。到晚10時,已形成4條排水通道,形成最大排水能力,水位垂直高度已下降6.5米、斜長推進近百米 [6] 
2021年6月13日下午,發生“6·10”透水事故的山西代縣大紅才鐵礦所在區域遭遇中到大雨。根據氣象預報,指揮部提前採取措施,建隔離圍堰,挖引水溝渠等。下午1至3時,短時降雨達30毫米左右,雨水沒有灌入井下。井下出水設備滿負荷運行,四支作業隊伍倒班運行,每小時垂直高度水位下降約1米,13日晚8時,水位共計下降16.4米。 [8] 
2021年6月14日1時30分至8時9分許,共搜救出3名遇難者。 [7] 
2021年6月15日,井下水位已垂直下降36.5米,排水接近尾聲,又發現2名遇難者,共已發現5名遇難者,仍有8名礦工被困。 [9] 
2021年6月16日中午消息,代縣大紅才鐵礦“6·10”透水事故救援工作已完成井下被困人員位置排水工作,正在3米多深的泥漿砂石中繼續搜救,已發現11名遇難者。 [10] 
2021年6月16日,累計巷道排水斜長346.25米,井下水位垂直下降40.3米 [11] 
截至2021年6月16日晚,事故致13名礦工遇難,13名遇難礦工的遺體全部升井,完成11名遇難人員DNA檢驗鑑定 [12] 
2021年6月16日,公安機關已對13名嫌疑人刑事拘留 [11] 
2021年6月22日,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鐵礦實際控制人陳某、企業法定代表人王某、總經理郭某、安全生產礦長申某等15名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市、縣黨委已對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企業所在鎮黨委書記和鎮長以及縣應急部門分管領導免職,對市應急部門分管領導停職檢查。 [14] 
2022年8月31日,省應急管理廳公佈了忻州市代縣大紅才礦業有限公司“6·10”重大透水事故調查報告。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追責問責27名公職人員和25名相關企業人員。 [15] 
2023年6月2日,山西省代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陳果亮等16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2021年6月10日,代縣大紅才礦業有限公司因違規開採,導致發生透水事故,造成13名工人遇難。法院認為,陳果亮等16名被告人,作為涉案企業的實際控制人、管理指揮者和生產作業的直接責任人,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均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且情節特別惡劣。
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行為性質、量刑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對被告人陳果亮等16名被告人,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分別判處五年十一個月至二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被告人親屬旁聽了案件宣判。 [17]  [19] 

6·10代縣鐵礦透水事故事故影響

事故發生後,山西省緊急下發通知,要求非煤地下礦山一律停產,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4] 

6·10代縣鐵礦透水事故調查報告

2022年8月31日,山西省忻州市代縣大紅才礦業有限公司 “6·10”重大透水事故調查報告發布,全文詳見參考資料 [1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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