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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桂林大巴交通事故

鎖定
2021年4月17日,廣西桂林市西門橋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1] 
截至2021年4月18日凌晨,該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受傷。 [2] 
2021年10月,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認定王某的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3] 
中文名
4·17桂林大巴交通事故
發生時間
約 2021年4月17日 20時
發生地點
廣西桂林市西門橋
人員傷亡
1人死亡,6人受傷(截至2021年4月18日凌晨)

4·17桂林大巴交通事故事故背景

涉事旅遊大巴車為桂A牌照,車上有乘客53名,加上司機和導遊共55人。 [1] 

4·17桂林大巴交通事故事故經過

2021年4月17日20時許,桂林市西門橋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旅遊大巴車撞上限高架,車體受到強烈損壞。
現場視頻顯示,大巴車頂被沿着玻璃窗削掉了三分之二,事發後車上大部分有行動能力的乘客自行下車,有乘客被困,消防部門隨後趕來救援。 [1] 

4·17桂林大巴交通事故事故傷亡

截至2021年4月18日凌晨,桂林交警通報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受傷。 [2] 

4·17桂林大巴交通事故事故處置

截至2021年4月18日凌晨,大客車駕駛人已被警方控制,現場交通秩序已恢復正常。事故後續調查處理工作正在有序開展中。該限高護欄由鐵路部門為保障高鐵運行安全,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 [2] 
2021年10月,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認定王某的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3]  2022年12月5日消息,桂林旅遊大巴撞限高架“削頂”案二審維持原判,被告人獲刑兩年六個月。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