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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年
鎖定
254年所屬時間
公元254年,農曆甲戌年,嘉平六年,正元元年,延熙十七年,五鳳元年。
254年歷史紀事
吳國謀誅孫峻
魏廢皇后張氏
魏嘉平六年(254)三月,以皇后父光祿大夫張緝被誅殺,廢皇后張氏。
姜維第七次北伐
254年(4張)
魏司馬師廢齊王曹芳
魏嘉平六年(公元254年)九月,司馬師聯合公卿中朝大臣上奏郭太后,言及曹芳年長不親政、沉迷女色、廢棄講學、棄辱儒士、與優人、保林等淫亂作樂並彈打進諫的清商令令狐景、清商丞龐熙乃至用燒鐵重傷令狐景身體、太后喪母時不盡禮等罪,請依霍光故事廢曹芳。請求廢曹芳的帝位,得到許可。曹芳搬出洛陽,在河內郡重門營建齊王宮,所有禮儀制度都如同諸侯王的封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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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高貴鄉公繼齊王之位
張嶷戰死
蜀延熙十七年(254)十月,蜀蕩寇將軍張嶷隨衞將軍姜維攻魏隴西,戰死。張嶷(?——254),字伯岐,巴郡南充國(今四川南部)人。初為縣功曹、州從事,蜀建興五年(227)以都尉鎮壓張慕起事,後除越巂(今四川西昌東南)太守。在郡十五年,恩威並施,民夷率服,並開通旄牛古道,千里清肅。加撫戎將軍。蜀延熙十七年還朝,百姓流淚相送,各族首領隨嶷朝貢者百餘人。拜蕩寇將軍。卒後,越巂民為立廟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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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年文化紀事
夏侯玄死
魏嘉平六年(254)二月,太常夏侯玄與中書令李豐謀殺司馬師,事泄被族誅。夏侯玄(209——254),字太初,譙人,夏侯尚子,曹爽之姑子。少有重名,與諸葛誕等互相表題,被稱為“四聰”之一。初為散騎黃門侍郎,魏明帝毛後弟毛曾與之並坐,玄感到恥辱,不悦形之於色。明帝恨之,左遷玄為羽林監。魏正始(240——249)初,累遷散騎常侍,假節都督雍、涼諸軍事。曾與曹爽共同攻蜀,敗還。曹爽被殺後,徵玄入朝為大鴻臚,徙太常。及下獄,廷尉鍾毓以玄為名士,自為玄作供狀,流涕示玄。臨斬,顏色不變,舉動自若。玄精玄理,善清談,為早期玄學領袖之一。其文辭旨通遠,當時頗流傳。曾撰《夏侯子》,已佚。著有《樂毅論》、《張良論》、《本無肉刑論》等。今存《答司馬宣王書》、《時事議》、《皇胤賦》、《樂毅論》等文。原有集三卷,已佚。
司馬師殺李豐等
魏中書令李豐與張皇后父張緝、太常夏侯玄親善,又常與魏帝曹芳單獨密談,司馬師知其議己,於魏嘉平六年(254)二月召豐詰問,豐不以實告。師怒,以刀環捶殺之,送屍廷尉。以大逆不道罪夷三族。夏侯玄、張緝、黃門監功鑠、永寧署令樂敦、冗從僕射劉賢等皆下廷尉,夷三族。李豐(?——254),字安國,馮翊(今陝西大荔)人。善於品鑑人物,為魏之名士。子韜,尚曹睿女。豐歷仕黃門郎、騎都尉、給事中,魏正始(240——249)中,遷侍中尚書僕射,依違於曹爽與司馬懿之間,時人謂:“曹爽之勢熱如湯,太傅父子冷如漿,李豐兄弟如遊光。”魏嘉平四年補中書令。豐雖宿為司馬師所親待,然真心仍在夏侯玄,謀欲以玄輔政,卒被殺。李豐歷仕二朝,不以家計為意,唯仰傣祿而已。子雖尚公主,豐常約束不得有所侵取。死後,有司籍其家,無餘積。 豐為魏晉玄學家之一,在才性論辨的四派(同、異、離、合)中,持才性異的觀點,認為才能與德行的關係既一致,又不一致,一切皆因人而異。其文已均佚。
254年出生逝世
田豫,字國讓,漁陽雍奴(今天津武清東北)人,約後於東漢靈帝建寧(168——172)末。初自託於劉備,後隨公孫瓚,瓚敗後勸鮮于輔降曹操。隨曹彰平代郡胡,還遷南陽太守。黃初(220——226)初,鮮卑強盛,乃使田豫持節護烏桓校尉。豫用分化離間等策,使鮮卑各部自相攻戰,豫則乘機摧抑兼併。為校尉九年,事未畢,遇譖轉為汝南太守,加殄夷將軍。魏正始(240——249)初,遷使持節護匈奴中郎將,加振威將軍,領幷州刺史。在他治下,州界寧肅,百姓懷之。後徵為衞尉。豫稱疾固請遜位,拜太中大夫,食卿祿。田豫為官清廉,賞賜皆散與將士,家常貧匱。鮮卑素利數送豫牛馬,豫均送官;鮮卑以為牛馬顯露,乃密懷金三十斤,請豫退左右然後跪上,田豫以袖受之,鮮卑去後,豫將金皆付外。詔賜絹五百匹。豫待鮮卑復來,以絹之半之。卒後,汝南民為之畫像立碑銘,魏嘉平六年(254),下詔褒揚,賜其家錢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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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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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軍前與魏將徐質交鋒,嶷臨陳隕身,然其所殺傷亦過倍。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3-03]
- 2. 進圍襄武,與魏將徐質交鋒,斬首破敵,魏軍敗退。維乘勝多所降下,拔(河間)〔河關〕、狄道、臨洮三縣民還。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3-03]
- 3. 三國志 .古詩文網-三國志-魏書·少帝紀[引用日期2016-06-24]
- 4. 三國志-魏書·少帝紀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16-06-24]
- 5. 三國志·張嶷傳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3-03]
- 6. 嘉平六年 正元元年 中國歷史紀事 .在線查詢-中國歷史紀事年鑑查詢[引用日期201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