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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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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由香港特區立法會於2021年10月21日三讀通過。開闢“特別註冊”新途徑,引入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執業。 [1] 
中文名
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頒佈時間
2021年10月21日
發佈單位
香港特區立法會

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內容解讀

新法例下,持有認可醫學資格及醫生註冊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本身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者具備專科資格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獲公營醫療機構聘請為全職醫生後可申請成為特別註冊醫生。前者在香港取得專科資歷,以及兩者在公營醫療機構最少工作5年並通過僱主評核後,可在香港正式註冊。
新法例容許非本地培訓、在外地求學但未有機會實習的香港永久居民醫科畢業生在香港參加執業資格試,通過後便可以在港實習。此外,新法例為具備專科資格的有限度註冊醫生提供加入“特別註冊”制度的銜接安排。申請特別註冊人士須具備的獲認可醫學資格名單,由香港醫務委員會架構下新成立的“特別註冊委員會”制訂。 [1] 

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出台背景

香港特區政府早前發表的《醫療人力推算2020》顯示,香港醫生人手由目前到長期均會持續短缺,到2030年及2040年,分別會短缺1610名和1949名醫生。當中公營醫療醫生人手短缺尤其嚴重,醫院管理局和衞生署在2020年分別欠缺660名和49名專科醫生和準專科醫生,在2030年及2040年,短缺情況將進一步惡化。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