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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關税與貿易總協定

鎖定
《1947年關税與貿易總協定》是1947年10月30日由23個國家政府締結的旨在降低關税、減少貿易壁壘的有關關税和貿易政策的多邊國際貿易協定。
中文名
1947年關税與貿易總協定
外文名
GATT 1947
簽訂國家
美國等23個國家
生效時間
1948年1月1日起

1947年關税與貿易總協定產生背景

在二戰結束前,美英兩國為了保持或增強他們在戰後國際貿易和金融中的地位,由美國建議,並由美、英等19個國家組成籌備委員會,起草了《聯合國國際貿易組織憲章》。後來,美國等23個國家簽訂了《關税與貿易總協定》,於1948年1月1日臨時生效。

1947年關税與貿易總協定協議內容

1. 協定構成
整個協定包括序言和四個部分,原為34條,後增加為38條。
2.協議宗旨與實現途徑
其宗旨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保障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續增長、擴大世界資源的充分利用以及發展商品的生產與交換”。實現上述宗旨的途徑是,各締約方“達成互惠互利協議,導致大幅度地削減關税和其他貿易障礙,取消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
3.締約國應堅持的基本原則
(1) 非歧視原則
(2) 以關税作為保護國內產業的原則;
(3) 貿易壁壘遞減原則;
4.主要例外條款
(1) 對禁止數量限制的例外;
(2) 保障條款;
(3) 區域性貿易安排;
(4) 對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待遇;
(5) 安全例外。

1947年關税與貿易總協定活動與作用

協定的主要活動是組織締約方進行多邊貿易談判。從1947年到1994年,共組織了八輪多邊貿易談判。在談判中,參加的締約方從第一輪的23個增加到第八輪的117個,通過談判,關税不斷減讓,受惠貿易額不斷擴大,促進了GATT締約方的貿易自由化,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世界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作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