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17421

鎖定
17421是“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限速分別為60 、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分別達到120、140、160公里”的違法行為的交通違法代碼 [1] 
中文名
17421 [1] 
屬    性
交通違法代碼 [1] 

目錄

17421簡介

違法代碼:17421
違法行為: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限速分別為60 、70、8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分別達到120、140、160公里
違反條例:《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處罰依據:《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1] 

17421處罰方式

強制措施與依據:《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違法記分:12
處罰: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