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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1

鎖定
16501是“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限速分別為60、70、80)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達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的違法行為的交通違法代碼 [1] 
中文名
16501 [1] 
屬    性
交通違法代碼 [1] 

目錄

16501簡介

違法代碼:16501
違法行為: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限速分別為60、70、80)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時速達到120、140、160公里及以上
違反條款:《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處罰依據:《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1] 

16501處罰方式

強制措施類型與依據:《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
違法記分:6
處罰:罰款2000,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備註:道路類型非高速、城市快速路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