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16454

鎖定
16454是“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超過百分之百)”的違法行為的交通違法代碼 [1] 
中文名
16454 [1] 
屬    性
交通違法代碼 [1] 

目錄

16454簡介

違法代碼:16454
違法行為: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超過百分之百)
違反條款:《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處罰依據:《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 [1] 

16454處罰方式

強制措施與依據: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違法記分:6
處罰:罰款200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