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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30

鎖定
16230是“駕駛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違法行為的交通違法代碼 [1] 
中文名
16230 [1] 
屬    性
交通違法代碼 [1] 

目錄

16230簡介

違法代碼:16230
違法行為:駕駛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違反條款:《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處罰依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條、《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二條 [1] 

16230處罰方式

強制措施與依據:扣留機動車;《法》第九十二條第三款
違法記分:6
處罰:罰款500
(注:《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