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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

鎖定
2018年11月28日零時41分,河北省張家口市橋東區大倉蓋鎮盛華化工有限公司附近發生一起爆炸事故,初步調查原因是中國化工集團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氣櫃發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擴散到廠區外公路上,遇明火發生爆燃,導致停放公路兩側等候卸貨車輛的司機等24人死亡(其中1人後期醫治無效死亡)、22人受傷。
2018年12月4日,張家口市政府新聞辦發佈了“11·28”爆燃事故23位遇難者名單。12月7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會同國務院國資委約談了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 [1]  。12月13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機關報官方微信對外公佈,河北省張家口市中國化工集團盛華化工有限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監控視頻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2]  。12月18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約談了河北省張家口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 [3] 
2019年2月3日,事故調查報告公佈,事故發生後,盛華化工公司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瞞報事故,誤導事故調查 [4]  。11月25日,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就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燃爆責任事故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判決認定,12名被告人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5] 
中文名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
事發時間
2018年11月28日零時41分
事故地點
張家口市橋東區大倉蓋鎮
人員傷亡
24人死亡,22人受傷
直接原因
盛華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氣櫃發生泄露,遇明火發生爆燃
屬    性
事故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事故經過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
2018年11月28日零時41分,張家口市橋東區大倉蓋鎮盛華化工有限公司附近發生一起爆炸事故。 [6] 
2018年11月28日9時許,張家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吳姓工作人員説,爆炸發生在張家口市橋東區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門口,系一輛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等待進工廠過程中發生爆炸,並引燃了周圍車輛。具體爆炸原因有待化驗,專家已趕赴現場調查,尚未發生二次爆炸。 [7]  由張家口市安監局,公安消防部門和盛華公司技術人員共同組成隱患排查組,進入廠區逐線逐點排查,關注廠區內危化品的保管和轉運情況,消除事故隱患,嚴防次生災害發生。 [8] 
2018年11月28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消防和電力部門核實,當地爆炸事故調查的初步原因為運輸乙炔的大貨車爆炸,引起了化工廠周邊車輛連環爆炸燃燒。 [9-10]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事故傷亡

截至2018年11月28日8時,該事故已致22人死亡,22人受傷。 [6] 
截至2018年11月28日晚9時許,確認已有23人死亡,22人受傷,其中8名傷勢較重的傷員已被送往北京醫院進行救治。 [11] 
傷員救治情況:
22名傷員中,在張家口住院治療10名,在北京治療8名,4名輕微傷員已出院,傷員總體病情基本穩定。
遇難者遺體DNA認定情況:
截至11月30日15時,張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隊DNA實驗室對死亡者DNA鑑定已完成20人;其餘3名死亡者DNA鑑定仍在進行中。
截至11月29日18時,張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經DNA對比,已確認7名失聯人員身份。 [12] 
截至12月1日,張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隊DNA實驗室對遇難者DNA鑑定已全部完成。確認的23名遇難者,與遇難者家屬登記失聯的23人身份相符。 [13]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事故處置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送醫救治

事故發生後,22名傷者已分別送往河北北方學院第一醫院和二五一醫院等醫院救治。 [14] 
截至2018年11月28日凌晨2時48分,22名受傷人員中,2人在市第一醫院救治,生命體徵正常;8人在解放軍251醫院救治,其中3人危重傷、5人生命體徵正常;5人在北京解放軍304醫院,2人在北京朝陽急救中心,1人在北京兒童醫院救治;另有4人輕傷已出院。 [15]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事故調查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發佈會現場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發佈會現場
經初步調查,事故中過火大貨車38輛、小型車12輛。 [16-17] 
截至11月29日18時,張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經DNA對比,已確認7名失聯人員身份。 [12] 
事故發生後,河北省、張家口市立即成立事故處置現場指揮部,迅速開展現場搜救、傷者救治、環境監測等工作,並對事故原因展開調查。在應急管理部的精心指導和大力幫助下,事故調查組從中國化工協會、上海氯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部消防研究所等單位選調15名行業權威專家,邀請公安部門國家級爆炸專家,組成事故調查專家組,通過事故現場勘察、查閲相關資料、調閲操作參數、詢問有關人員、專家技術分析,初步查明,張家口市“11·28”爆燃事故直接原因是:中國化工集團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氣櫃發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擴散到廠區外公路上,遇明火發生爆燃,導致停放公路兩側等候卸貨車輛的司機等23人死亡、22人受傷。 [18]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緊急救援

2018年11月28日,接到河北省張家口市橋東區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附近發生爆炸造成重大傷亡後,應急管理部高度重視,已派出副部長付建華率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助地方全力做好傷員救治、善後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 [19-20] 
2018年11月28日凌晨零時41分,我市119指揮中心接報,橋東區大倉蓋鎮盛華化工有限公司附近發生爆燃。指揮中心第一時間調集6個消防中隊、19部消防車和約100名消防隊員趕赴現場分析研判火情,組織撲救火災,並對事故現場和外圍實施臨時管控。市120急救中心派出5輛救護車、46名醫務人員前往現場救援。
明火在28日凌晨2時48分基本撲滅。現場搜救工作基本結束,事故造成23人死亡、22人受傷,過火的大貨車38輛、小型車12輛。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事故通報

2018年11月28日21時40分,張家口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張家口市常務副市長郭英通報了“11·28”爆燃事故有關情況。省、市兩級監測結果表明:設立的5個空氣監測點位均未檢出有毒有害物質,地下水監測未見異常。
2018年11月29日晚,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舉行橋東區爆燃事故第二次新聞發佈會,就事故處置工作總體進展、傷員救治、失聯人員登記和遇難者身份核實等最新情況進行發佈。
11月30日14時,張家口市政府召開“11·28”爆燃事故新聞發佈會,通報事故原因初步調查結果。現已初步查明,發生爆燃事故是由於中國化工集團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氣櫃發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擴散到廠區外公路上,遇明火發生爆燃所導致。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涉事管控

2018年11月29日晚間,張家口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張家口市政府發言人、副秘書長張文浩表示,涉事企業相關負責人已被管控。 [8] 
2018年11月30日,涉事企業15名相關責任人已被警方控制。 [21]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哀悼致歉

2018年11月28日凌晨,河北省張家口市橋東區大倉蓋鎮盛華化工有限公司對此他們感到萬分痛心和愧疚,向逝者及其家屬表示沉痛哀悼,向所有傷者及其家屬致以最深切的慰問,向張家口人民、全國人民深深致歉。承擔事故責任,做好善後工作,依法依規依紀處理和追責問責,並配合政府全力做好傷員救治等工作。 [22]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身份確認

截至2018年11月30日15時,張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隊DNA實驗室對死者DNA鑑定已完成20人,其餘3名死者DNA鑑定仍在進行中,其中與失聯人員20人相符。此前,張家口市已登記23名失聯人員(其中,張家口市17人、山西省5人、內蒙古自治區1人),涉及20户家庭。 [21] 
12月1日,中共張家口市委宣傳部發布通報稱,截至當天,事故傷亡人員情況沒有變化。通報同時提及,張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隊DNA實驗室對遇難者DNA鑑定已全部完成。確認的23名遇難者,與遇難者家屬登記失聯的23人身份相符。 [23]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遇難名單

2018年12月4日,張家口市政府新聞辦發佈了“11·28”爆燃事故23位遇難者名單。 [24] 
“11.28”爆燃事故23位遇難者名單 [25] 
齊迎福 賈 凱 陳海雲
張萬山 任來鎖 張萬傑
郭志成 王 金 韓經國
魏德岡 徐雲生 藺玉峯
郭明亮 張 斌 楊 波
牛天暉 任建祥 祁曉雲
祁曉雯 郭振華 王利麗
任佔梅 侯怡冉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約談實施

2018年12月7日,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會同國務院國資委約談了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應急管理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付建華主約談,應急管理部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王浩水,國資委綜合局和應急管理部有關司局負責人蔘加了約談,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等14家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
約談指出,中國化工集團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造成23人死亡)是近年來中央企業發生在化工生產企業傷亡最嚴重的事故,也是自2012年河北克爾化工有限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後,全國死亡人數最多的化工事故,影響惡劣,與中央企業形象嚴重不符 [1] 
2018年12月18日,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約談了河北省張家口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應急管理部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王浩水主約談,應急管理部有關司局負責人蔘加了約談,河北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負責人及河北省化工重點市安全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
約談指出,河北省張家口市中國化工集團公司盛華化工有限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傷亡慘重,損失重大,充分暴露了當地政府安全發展理念樹立不牢,重發展輕安全。屬地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有關監管部門對國家部署的重點工作不落實,監管執法寬鬆軟,對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防範重特大事故的要求重視不夠,貫徹落實不力。 [3]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調查報告

2019年2月3日,據河北省應急管理廳網站消息,河北張家口中國化工集團盛華化工公司 “11·28”重大爆燃事故調查報告公佈,報告稱,2018年11月28日零時40分55秒,位於河北張家口望山循環經濟示範園區的中國化工集團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泄漏擴散至廠外區域,遇火源發生爆燃,造成24人死亡(其中1人後期醫治無效死亡)、21人受傷(4名輕傷人員康復出院),38輛大貨車和12輛小型車損毀,截止2018年12月24日直接經濟損失4148.8606萬元,其他損失尚需最終核定。
報告指出,事故發生後,張家口市政府成立了剩餘危險物料處置領導小組,對盛華化工公司制定的處置方案進行論證,對剩餘危險物料逐項逐類處置,全過程監督指導,確保安全。事故發生後,盛華化工公司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瞞報事故,誤導事故調查。
報告還表示,經調查認定,河北張家口中國化工集團盛華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是一起重大危險化學品爆燃責任事故。公安機關對12名企業人員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4]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一審宣判

2019年11月25日,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就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燃爆責任事故案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判決認定,12名被告人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根據各被告人的工作職責、監管條件、履職能力、履職情況、案發後組織參與事故搶救情況及認罪態度,對其中11人分別判處五年至三年有期徒刑,1人免於刑事處罰。
法院審理查明,12名被告人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致使發生重大危險化學品燃爆責任事故,造成多人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失職行為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據此前報道,2018年11月28日零時40分55秒,位於河北張家口望山循環經濟示範園區的中國化工集團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泄漏擴散至廠外區域,遇火源發生爆燃,造成24人死亡(其中1人後期醫治無效死亡)、21人受傷(4名輕傷人員康復出院),38輛大貨車和12輛小型車損毀,截止2018年12月24日直接經濟損失4148.8606萬元,其他損失尚需最終核定。 [5]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事故迴應

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公司員工均正常上班,但公司已經暫時停產。 [7] 
2018年11月28日晚9時許,河北張家口市舉行“張家口橋東區爆炸事故情況發佈會”。會上通報,該事故搜救工作基本結束,現場經搜救確認已有23人死亡,22名傷者已送往醫院救治。據張家口市常務副市長郭英介紹,本次事故中有8名傷勢較重的傷員已被送往北京醫院進行救治。 [11] 

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事故原因

2018年11月28日9時許,張家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吳姓工作人員説,爆炸發生在張家口市橋東區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門口,系一輛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等待進工廠過程中發生爆炸,並引燃了周圍車輛。具體爆炸原因有待化驗,專家已趕赴現場調查,尚未發生二次爆炸。 [10]  由張家口市安監局,公安消防部門和盛華公司技術人員共同組成隱患排查組,進入廠區逐線逐點排查,關注廠區內危化品的保管和轉運情況,消除事故隱患,嚴防次生災害發生。 [8] 
2018年11月28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消防和電力部門核實,當地爆炸事故調查的初步原因為運輸乙炔的大貨車爆炸,引起了化工廠周邊車輛連環爆炸燃燒。 [9]  [22] 
2018年11月30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政府召開“11·28”爆燃事故新聞發佈會,通報事故原因初步調查結果。初步查明,發生爆燃事故是由於中國化工集團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氣櫃發生泄漏,泄露的氯乙烯擴散到廠區外公路上,遇明火發生爆燃所導致。 [18] 
2018年12月13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機關報官方微信對外公佈,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經現場勘察,查看視頻、查閲資料、調閲工藝參數、問詢相關人員及專家分析,初步判斷事故直接原因是盛華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氣櫃發生泄露,泄露的氯乙烯擴散到廠區外公路上、海珀爾公司廠區內,遇明火發生爆燃,引發停放在310省道上的50多輛車輛嚴重損毀,等待卸貨的司機等社會人員大量傷亡 [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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