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龔輝
(廣州白雲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
鎖定
龔輝,1964年出生,中國民主促進會會員,曾任廣東省政協常委、廣州白雲區人民政府副區長等職務。
- 中文名
- 龔輝
- 國 籍
- 中國
- 出生日期
- 1964年
龔輝人物履歷
1993年龔輝作為企業急需人才被引進廣州;
1995年至2003年期間,他先後任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副院長、廣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副所長。
2003年,龔輝在廣州巿幹部公選中脱穎而出,任廣州市環衞局科技設施處處長。
2011年,47歲的龔輝當選為民進廣州市第十四屆委員會主委,成為廣州市該民主黨派史上最年輕的“帶頭人”。
2014年1月,被廣州市紀委通報落馬。
2014年11月26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正式起訴此案。
龔輝人物事件
龔輝立案調查
2014年1月,廣州市紀委在新聞發佈會上透露,白雲區副區長龔輝被調查。資料顯示,龔輝曾分管白雲區規劃、國土、城管等部門工作。廣州市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證實,龔輝案是根據羣眾舉報查處的,其涉案與長期分管白雲區“兩違”(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有關。
龔輝正式起訴
廣州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6年至2013年,龔輝在擔任白雲區副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姚某建等5人賄送的人民幣186萬元、港幣26萬元、美金1萬元。龔輝涉及為山東萊州結力工貿公司承接工程、廣州格菱國際鋼構公司廠房拆遷補償、廣州新機場穗和建設開發公司建設用地審批、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等謀取利益。
對於檢方指控,龔輝基本認同。他在庭上表示,2010年年底,在為山東萊州結力工貿公司承接工程時,的確收受了該公司市場銷售負責人姚某建賄送的100萬元,但在2013年6月左右,已經將100萬元退還給姚某建。在此過程中,主要由其侄子負責接錢、還錢。
龔輝一審判決
2014年12月11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州白雲區原副區長龔輝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龔輝於在任5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受賄逾200萬元人民幣,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經廣州中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3年期間,龔輝利用擔任廣州市白雲區副區長的職務便利,為多家企業在承接工程、建設用地審批方面謀取利益,實際收受他人賄送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86萬元、港幣26萬元和美金1萬元。其中,為廣州新機場穗和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在建設用地審批、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該公司董事長吳乾水(另案處理)賄送的財物共計人民幣6萬元、港幣6萬元。
- 參考資料
-
- 1. 廣東省政協撤銷6名委員資格 包括2名被調查常委 .騰訊[引用日期2014-09-18]
- 2. 廣州白雲區原副區長龔輝受賄一審領刑7年 .網易[引用日期2014-12-11]
- 3. 廣州白雲區原副區長昨受審 只亮相就獲20萬港幣 .網易新聞.2014-11-27[引用日期2014-11-27]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7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hill默默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