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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門街道

(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下轄街道)

鎖定
龍門街道,隸屬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 [1] 
民國30年(1941),劃為洛陽縣龍門鄉。1956年1月,郊區成立,龍門隸屬郊區。1984年,取消龍門公社,建立龍門鎮。2000年,郊區更名為洛龍區,龍門鎮屬之。 [2]  2012年,撤銷龍門鎮,分設龍門街道和龍門石窟街道 [1] 
中文名
龍門街道
行政區類別
街道
所屬地區
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
氣候條件
温帶季風性氣候
火車站
洛陽龍門站
車牌代碼
豫C

龍門街道建制沿革

民國初年,龍門屬離區。民國24年(1935),屬洛陽縣第七區。民國30年(1941),劃為洛陽縣龍門鄉,轄區東至劉富、八里堂,西至張溝、畢溝。1948年,成立龍門縣和李屯區,政府駐地均設在李屯村。年底恢復洛陽縣,龍門鎮地區為第七區東半部。
1950年,成立龍門鄉。
1952年,洛陽縣在原來9個區的基礎上增設3個區,在龍門村設第十區人民政府,將八區的裴村、郜莊村及區東半部、五區八里堂、槐樹灣等村歸十區所轄。
1955年,洛陽縣撤銷,十區劃歸洛陽市
1956年1月,郊區成立,龍門隸屬郊區,下轄3個鄉。
1958年8月,龍門、杜村2個鄉鎮歸屬洛南人民公社。
1961年1月,在洛南人民公社轄區建立市屬洛南區,龍門、杜村屬之。
1962年6月,郊區恢復,龍門、杜村再度歸郊區管轄。
1965年3月,龍門、杜村合併,更名為龍門人民公社,其隸屬未變。
1975年11月,在原屬郊區的關林鎮和龍門鎮增設關林辦事處和龍門辦事處,劃歸西工區管轄。
1984年3月,取消龍門人民公社,建立龍門鎮。5月,龍門、關林辦事處改屬郊區管轄,龍門辦事處劃歸龍門鎮。
2000年6月,郊區更名為洛龍區,龍門鎮屬之。 [2] 
2012年,撤銷龍門鎮,分設龍門街道和龍門石窟街道 [1] 
龍門街道 龍門街道

龍門街道行政區劃

2000年6月,龍門鎮轄龍門、裴村、郜莊、寺溝、花園、杜村、南劉、商屯、徐屯、李屯、張溝、田山、王山共14個行政村和李屯東、李屯西、李屯北、省工療、龍門北、龍門街、河東、草店、魏灣共9個居民委員會。 [2] 
2008年5月,伊川縣城關鎮的郭寨村、彭婆鎮的東草店村、西草店村劃歸洛龍區龍門鎮。6月,龍門村、寺溝村、郜莊村、張溝村、魏灣村、郭寨村、東草店村、西草店村8個行政村和河東、鎮南2個社區劃歸龍門石窟街道管轄。 [2] 
龍門街道下轄4個社區,6個行政村,社區有石化社區、煤田二隊社區、龍安社區、龍盛社區,行政村有裴村、花園村、杜村、商屯村、田山村、王山村。 [1] 

龍門街道經濟

農業工業服務業因地制宜,融合發展,制定合適的經濟,分析解決遇到的問題,經過努力,經濟不斷取得進步。

龍門街道社會事業

教育不斷髮展,醫療水平提高,交通便捷,居住環境改善,民眾生產生活購物比較方便。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