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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

鎖定
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前身為1952年成立的福建省人民法院龍巖分院,後來因龍巖設立地區行政公署,相應更名福建省龍巖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997年因龍巖撤地建市,相應正式改名為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
中文名
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
前    身
福建省人民法院龍巖分院
類    型
機構
院    長
陳明聰 [4] 
成立時間
1952年

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歷史沿革

經過2003年機構改革,全院現有17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共有幹部、職工153餘人,其中法官101人。
近年來,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組一流班子,帶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建一流法院”的治院方針,全院幹警紮實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被福建省委、省政府評為第六、第七屆、第八屆“文明單位”,三次被龍巖市委評為“黨建工作先進單位”。堅持以“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年均審判和執行案件3000餘件,維護了閩西改革、發展、穩定、和諧的大局。踐行“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針,司法質量和效率不斷提高,便民、利民措施不斷落實,司法為民的質量層次不斷提高。堅持“抓黨建、帶隊伍”和“抓文化、強動力”的思路,隊伍司法能力不斷增強,幹部現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125人,佔幹部總數的87.41%;其中碩士研究生(含在讀)30人,黨員125名;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法院文化建設,隊伍志趣愛好健康高雅,文化生活豐富多彩,職業操守不斷強化,精神面貌昂揚奮進。堅持“現代化、信息化、正規化”的建設方向,現有警務用車30餘輛,開通了政務網、公眾信息網、全省三級法院網和“龍巖法院網”對外網站,全院人手配備一台電腦,實現了較高程度的辦公現代化。
當前,全院上下正滿腔熱情,與時俱進,開拓進取,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司法”三項重點任務,以審判執行為基點,以隊伍建設為基礎,以司法改革為動力,以基礎建設為保障,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加有力地發揮司法保障與服務功能,為海峽西岸“兩個先行區”建設、海西重要增長極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努力奮鬥。

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1] 
2021年10月,被表彰為2016-2020年福建省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2] 
2022年9月,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入選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名單。 [3] 

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現任領導

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明聰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