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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井市人民法院

鎖定
龍井市隸屬於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位於吉林省東南部。 東南部與朝鮮咸鏡北道會寧市、穩成郡隔圖們江相望,中朝邊境線長142.5公里。龍井市總面積2207.75平方公里,總人口17.3萬人,有朝、滿、回等12個少數民族,朝鮮族人口11.5萬人,佔總人口的66.4%。龍井市人民法院始建於1946年1月20日,是吉林省人民政權最早建立的地方法院,屬於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的一個基層法院,現位於龍井市龍門街河西社區。法院辦公樓採用審判區與辦公區隔離式設計,總建築面積10995平方米。
中文名
龍井市人民法院
區    位
龍井市河西街龍延路
地    址
龍井市河西街龍延路
郵政編碼
133400
聯繫電話
0433-3476000
成立時間
1946年01月20日
全院人數
85人
院長姓名
張賢男 [1] 

龍井市人民法院法院簡介

龍井市法院始建於1946年6月10日,現有政法專項行政編制幹警62人,工勤編制幹警9人,事業編制人員10人,其中朝鮮族幹警佔63.5%,實行漢語和朝鮮語雙語訴訟。近年來,龍井市法院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大力加強法院自身建設,不斷開創龍井法院工作新局面。

龍井市人民法院機構設置

龍井市人民法院現設有政治處(內設幹部科、宣教科)、執行局(內設執行科、綜合監督科)、紀檢監察室、翻譯科、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立案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辦公室等部門。

龍井市人民法院法院建設

近年來,龍井市人民法院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協和上級法院的領導、監督、支持和指導下,貫徹落實“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線,緊緊圍繞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和諧抓審判,公正抓質量,全力抓好審判、執行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社會矛盾,促進了社會管理創新,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審判工作任務,同時也為地方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龍井市人民法院所獲榮譽

近年來,龍井市法院先後被評為“龍井市政法工作先進集體”、“龍井市信訪維穩工作先進單位”、“吉林省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先進單位”;被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優秀法院”、“全省法院司法信息宣傳工作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