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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鎖定
齊齊哈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齊齊哈爾市境內的政府下設職能機構。 [1] 
中文名
齊齊哈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辦公地址
齊齊哈爾市黨政辦公中心
機構屬性
政府下設職能機構
現任局長
李洪波

齊齊哈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機構職責

(一)擬訂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保障工作規劃以及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下級政府有關機關事務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務工作的業務綜合工作。按規定指導並組織實施市直機關單位後勤員工培訓工作。
(二)負責全市黨政羣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辦公用房規劃、權屬、調劑、使用監管、維修等工作。負責市直黨政羣機關和具有行政職能的參公單位以及在市直機關集中辦公區辦公的其他單位的辦公用房及相應土地權屬管理。負責調配辦公用房。負責集中辦公區和指定區域辦公用房物業、維修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辦公用房管理平台。
(三)擬訂市級領導服務保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領導同志的辦公及有關服務對象的生活服務工作,負責市級領導幹部週轉房住地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人才公寓的管理服務工作。
(四)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等工作,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管理的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績效評估工作。
(五)制定市級機關後勤服務標準和相關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市級領導及指定範圍的辦公場所的服務保障、會議服務。指導市直機關集中辦公區和指定範圍的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集中辦公區域的安全保衞、環境衞生、綠化美化、會議服務等後勤服務管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及規章制度。負責市直機關行政辦公用房預算內相關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辦公用房、公共機構節能等有關專項支出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基建工程質量管理、目標考核檢查等工作。
(七)負責市直機關事務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與市財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管理市直黨政機關和具有行政職能的參公單位以及在市直機關集中辦公區辦公的其他單位的辦公用房,上述單位的其他資產和其他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由市財政局負責管理。市直機關辦公用房的物業、調劑、維修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辦公用房的產權界定、資產評估、處置等管理職責由市財政局負責。 [2] 

齊齊哈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綜合協調、接待等工作。承擔重大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管理、教育培訓、考核獎懲、人才隊伍建設、職工技術等級和職稱評聘、目標考核管理等工作。擬訂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保障工作規劃以及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下級政府有關機關事務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務工作的業務綜合工作。按規定指導並組織實施黨政羣機關及事業單位幹部、後勤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市級領導服務保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領導同志的辦公及有關服務對象的生活服務工作;負責市級領導幹部週轉房住地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人才公寓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務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二)綜合管理處。負責全市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辦公用房使用標準管理工作。按權限承擔辦公用房及相應土地權屬管理工作。按權限承擔辦公用房的清查、資產統計,以及辦理、管理辦公用房權屬證書工作。承擔辦公用房維修項目立項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市直機關集中辦公區和指定區域辦公用房物業、維修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調配辦公用房工作。管理全市辦公用房管理平台。承擔辦公用房安全管理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市直機關集中辦公區及相應固定資產的清查、資產統計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市級機關後勤服務標準和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市直機關集中辦公區和指定範圍的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領導及指定範圍辦公場所的服務保障、會議服務。監管、指導市直機關集中辦公區的衞生保潔工作。負責市直機關集中辦公區安全保衞工作。指導市直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做好安全、消防及設備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指導、協調市直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有關工作。
(三)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處。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等工作。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管理的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績效評估工作。
(四)財務資產處。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及規章制度。負責市直機關行政辦公用房預算內相關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辦公用房、公共機構節能等有關專項支出的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審計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政預決算編制及預算執行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基建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資產的賬面價值管理工作,監督並指導資產的實物管理,定期組織資產的實物盤點、清查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3] 

齊齊哈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現任領導

李洪波:齊齊哈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4]  [7] 
王靜濤:齊齊哈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樹森:齊齊哈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孫立業:齊齊哈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調研員
柴永華:齊齊哈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調研員 [1] 

齊齊哈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所獲榮譽

2022年3月31日,齊齊哈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處入選“全國機關事務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名單。 [5] 
2022年4月24日,齊齊哈爾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處入選全國機關事務工作先進集體名單。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