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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鯤

(清朝官吏)

鎖定
齊鯤(1775-1820),字澄瀟,侯官人,嘉慶六年(1801)進士,歷任翰林院編修、河南府尹。嘉慶十三年(1808),受任出使琉球國為冊封正使,還朝後,給假歸,始營玉尺山房,奉父母入住。著有《東瀛百詠》《續琉球國志略》。 [1] 
中文名
齊 鯤
出生日期
1775年
逝世日期
1820年
職    業
進士
出生地
侯官縣齊安鄉
鵬霄
作    品
《東瀛百詠》
齊鯤,侯官縣齊安鄉(今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齊安村)人。
嘉慶六年(1801年)成進士,改庶吉土,授編修。嘉慶十三年(1808年)奉命充冊封琉球正使,按例可隨帶本國特產貿易獲利,但齊鯤卻嚴行禁絕。至琉球,國王設七宴招待,宴後厚送金銀,齊鯤婉言謝絕,並申諭“使節不能濫受外物”的道理。為了減輕琉球國的經濟負擔,齊鯤提前3個月登舟回國,回國後充日講起居注官記錄御史,以後調為河南府(今河南洛陽)知府,革除攤派車馬的弊政,並勒碑宣示。嘉慶十八年,大旱,齊鯤親自視察所屬各縣,禁絕貪污,以濟荒年。當時有人舉報某人將於某日聚眾造反,要即行鎮壓,齊鯤大笑説:“胡説,胡説,天下豈有剋期謀叛而舉國皆知的事”?不肯發兵,人民得以安寧。
嘉慶十九年秋,齊鯤調赴睢州(今河南睢縣)為河工,工竣,議敍以道員調用,但因丁外艱回鄉,不久於福州玉尺山房家宅逝世。著有《東瀛百詠》。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