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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笛令·戲詠打揭

鎖定
《鼓笛令·戲詠打揭》是宋代黃庭堅創作的詞。
作品名稱
鼓笛令·戲詠打揭
作    者
黃庭堅
創作年代
宋代
文學體裁

目錄

鼓笛令·戲詠打揭原文

酒闌命友閒為戲。打揭兒、非常愜意。各自輪贏只賭是。賞罰採、分明須記。小五出來無事。卻跋翻和九底。若要十一花下死。管十三、不如十二。

鼓笛令·戲詠打揭作者簡介

黃庭堅 (1045-1105),字魯直,自號山谷道人,晚號涪翁,又稱豫章黃先生,漢族,洪州分寧(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詩人、詞人、書法家,為盛極一時的江西詩派開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陳師道和陳與義素有“一祖三宗”(黃為其中一宗)之稱。英宗治平四年(1067)進士。歷官葉縣尉、北京國子監教授、校書郎、著作佐郎、秘書丞、涪州別駕、黔州安置等。詩歌方面,他與蘇軾並稱為“蘇黃”;書法方面,他則與蘇軾、米芾、蔡襄並稱為“宋代四大家”;詞作方面,雖曾與秦觀並稱“秦黃”,但黃氏的詞作成就卻遠遜於秦氏。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