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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樓區教育局

鎖定
南京市鼓樓區教育局是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政府主管教育的政府機構。鼓樓區教育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鼓樓區教育局
辦公地址
南京市鼓樓區山西路67號世貿大廈A2座
隸屬部門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政府

鼓樓區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貫徹實施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議、指示和指令。
(二)研究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指導全區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三)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社區教育;指導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招生、考試、學籍管理工作。
(四)主管全區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有關人事工作;組織實施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
(五)負責全區德育、教育法制建設工作,指導學校德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維護和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六)統籌管理系統教育經費;負責全區教育經費及學校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對教育收費、教育經費籌措、管理和使用的規定;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扶困助學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區各類學校佈局調整工作;統籌指導、協調、監督學校基建、維修項目、校園管理、節能減排及校舍和校產管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區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規劃、指導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科學研究;嚴格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九)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負責學校重大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十)負責管理全區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工作。
(十一)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審計區屬學校(單位)相關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和案件。
(十二)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語言文字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各單位黨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黨員教育管理、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以及統戰、羣團工作及幹部隊伍、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鼓樓區教育局內設機構

科室名稱
科室職能
辦公室(國際合作與交流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領導交辦事項的督辦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文秘、機要、信息、信訪接待、文書檔案、年鑑、保密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12345、96180工單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管理、內部績效考核工作;負責教育法制工作。         
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相關人員出國(境)考察、學習等的手續辦理工作;負責學校接受外籍學生申報手續的初審及外籍學生管理工作;協助辦理中外合作辦學報批、審核及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對外籍專家、教師的管理工作。
黨羣科
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協助做好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助區委教育工委做好組織、宣傳、統戰、雙擁、老幹部、工會、共青團、婦聯、關工委、退協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領導幹部的培養、選拔、考察、考核、培訓工作;負責人才工作。
人事科
負責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機構編制管理、教師招聘、教師調配、績效考核、評優表彰、工資調整、職稱評審、資格認定等工作;負責對外支教工作;參與教師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本系統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幼兒教育科(區托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區幼兒園(含駐區單位辦園、民辦園)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包括統籌協調招生工作以及課程管理、教育評估、接待家長諮詢等工作;負責幼兒安全教育工作;負責轄區內幼兒園登記註冊工作;承擔區托幼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制定全區幼兒教育發展規劃。
小學教育科
負責全區小學(含民辦小學、特殊教育)日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包括招生、學籍管理、課程管理、教育評估、接待家長諮詢投訴等工作;負責小學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少先隊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小學教育發展規劃。
中學教育科
負責全區初中(含民辦初中)、普通高中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包括招生、學籍管理、課程管理、教育評估、接待家長諮詢投訴等工作;負責中學安全教育工作;參與中學教育發展規劃制定工作。
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科
負責全區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民辦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課程管理、教育評估、接待家長諮詢投訴等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負責轄區內民辦教育機構的資格審核、管理工作;參與制定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民辦教育發展規劃;負責語言文字工作。
體育衞生藝術教育科
負責全區中小學體育、衞生、藝術、科技、健康、國防、人防、環保教育等工作;負責計劃生育工作;指導和監督學校飲食、環境衞生和疾病防控工作。
計劃裝備科
負責制定全區教育技術裝備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裝備的建設、配備、管理、使用和培訓工作;負責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教育資產管理工作。
學校安全管理科
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指導、協調中小學(幼兒園)校方責任保險工作。
宣傳與德育工作科
負責教育新聞宣傳和政務新媒體建設、運營;負責全區新聞宣傳隊伍建設;負責教育系統網絡輿情流轉,協調各科室(直屬單位)做好網絡輿情迴應處置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德育工作的規劃、計劃和實施;負責德育幹部、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師隊伍建設等工作。
發展規劃科
牽頭研究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綜合協調各類教育佈局與結構調整、綜合改革、現代化監測、高質量發展考核等工作;負責全區各類教育事業發展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負責學校設置、變更、撤銷、調整、法人年檢的審核和報批。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