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
鎖定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是由中共中央於1995年2月9日印發,並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情況,認真遵照執行。
- 中文名
-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
- 印發時間
- 1995年2月9日
- 發佈單位
- 中共中央
《條例》共11章54條。《條例》的總則規定,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堅持以下原則:(一)黨管幹部的原則;(二)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三)羣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六)依法辦事的原則。2002年7月9日,中共中央頒佈新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這個條例是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的基礎上修訂的,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了中央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們黨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
[1]
- 參考資料
-
- 1. 領導幹部選任工作條例的頒發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8-05-22]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4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太阳亲过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