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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招

鎖定
點招即選擇性招生政策,選擇性招生是與收費直接掛鈎的。
教育部推高校招生30條禁令:不得違規“點招”。 [1] 
中文名
點招
全    稱
選擇性招生政策
領    域
教育
屬    性
學校的機動指標
類    型
政策

點招點招概念

點招是學校的機動指標,是指高校在招生時點名錄取某一考生,即使考分沒有達到相應高校錄取線,如能獲得點招指標,考生也可被正常統招錄取,一般為學校教授和省市部分子女預留的指標。由於這部分對象每年都有指標,而他們不可能每年都有子女高考,所以部分指標就流向了市場,點招指標是統招計劃內的,和正常考上的沒有任何區別。其實就是通過關係渠道,拿到機動指標,在考生符合點錄條件的情況下,學校出面要求考試院放檔。正常點招的名額一般控制在院校招生總計劃數的5%內。若某高校今年招生1000人,那麼就存在50個點招名額。點招的學生好比高中擇校的學生,就是分數差點去學校交錢。點招進來的學生與正常錄取的學生是沒有任何差別,錄取通知書也是相同時間寄到,學籍都是一樣。點招只能點你志願裏所填的學校,專業只要填了服從基本上可以任選。
與預留計劃招生不同(教育部規定:高等學校及其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預留計劃使用的管理和監督),高等學校應集體研究決定該校調整計劃及預留計劃的使用。高等學校調整計劃或預留計劃應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高等學校不得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並負責處理因調整或預留計劃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嚴禁高等學校利用調整計劃或預留計劃巧立名目向考生收費。安排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本科高等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可以預留少量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該校本科計劃總數的1%。凡有預留計劃的高等學校,須將預留計劃數報其主管部門審核,彙總後報教育部備案。
蘇州大學負責招生的夏東民書記指出,“點招費”其實是學校的“選擇性計劃”,但這種選擇性計劃並不是沒有標準的,首先考生必須是超過省控線,然後根據考生是否對選擇的專業有特長(以高考成績作參考)決定是否錄取,且即使錄取降分也必須有個限度,一般在投檔線下10分以內,“選擇性計劃”也必須控制在招生人數的5%。
但就記者採訪的現狀來看,“點招市場”似乎不容樂觀!就算如省教育廳負責人説的那樣,如果控制在5%“點招”是允許存在的話,那麼常熟理工並未“循規蹈矩”,記者甚至沒有告知孩子各科的成績,“高考成績”也沒有達到省控線,只是去的不是時候!是否控制在5%也只有學校自己清楚。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金啓洲認為:“‘點招’雖未必對其他考生產生直接傷害,但它仍構成了對現行依分數錄取規則的破壞,其實就是權錢交易。”
蘇州大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公共管理學院的教授認為,高校的“招生自主權”是在國家相關法律和政策許可下的自主權,至於“點招”是否屬於這個範圍還是要看各高校對這類招生的把關程度,如果只為了錢,顯然是與法規相背的。 [2] 

點招點招條件

但不是説任何分數都可以點招的,條件不符合,花再多的錢也不行。
(1)必須填報擬錄取院校志願;
(2)未被其他院校錄取;或被其他院校錄取,有能力可以退檔的;
(3)考生成績必須在省控線上,和擬錄取院校(專業)的投檔線接近或等於省控線,蘇北部分或省外高校可低於省控線下5分。
(4)點招對選修等級也是有要求的,一般高校選修差一個等級是可以點招的,而且分數不夠還是可以點的,但也有個別高校在文化分和等級二者之間只能選擇一個情況點招。

點招點招原則

點招在全國的形勢。2009年3月31日《南京日報》以“聚焦高校點招潛規則,明碼標價減輕學校壓力”為題,公開報道了全國各地各個學校的點招。這則新聞被許多大網站轉載。江蘇目前是全國點招公開化程度最高的,教育廳08年就明確規定允許點招。 [3] 

點招屬性

分數線
必須過本科填報資格線,資格線就本二省控線下13分。例如:2009年江蘇的本一的省控線是338,本二的是326,專一的是248。如果想點招本科必須在311分以上,因為只有達到填報資格線才有資格填報本科批次的志願。如果沒有達到資格線,想點招這是不可能實現的。
志願填報及錄取
點招是在省招生網站上面和普通學生一樣填報志願的。學生的檔案只有通過省招生網站上面才能被高校所獲得。如果你沒有在省招生網站上面填報,高校就得不到你的檔案,那麼你的學籍就沒法通過註冊。 並且你的錄取情況都是可以在省招生網站上面查到。
學校專業
點招學校的專業是由學生任意選擇的,不是説這個專業收不到人了才去點招的。

點招相關問題

點招是不是真的?
點招是確有其事還是大家炒作出來的?是真的。為什麼?2009年南京高考狀元王晗被南大點招,可謂是盡人皆知。一度被作為江蘇高考改革失敗的典型案例。所以説點招一事是確實存在的。 [4-5] 
點招,又稱高考點招,高校點招,江蘇現在流行叫做校董指標,選擇性計劃,其實就是換湯不換藥,一回事。江蘇的高校點招,是全國的一個公開的秘密,一個不能説的秘密。
點招的名額是怎麼來的?
一般為學校教授和省市部分領導子女預留的指標。由於這部分對象每年都有指標,而他們不可能每年都有子女高考,所以部分指標都流向了市場,點招指標是統招計劃內的,和正常考上的沒有任何區別。
哪些人會選擇點招?
分數超過了省控線,但是沒有達到理想學校的分數線。點招就是讓那些過了省控線卻又沒有到學校錄取線的學生可以上到理想的學校。但是一般都費用不菲。並且名額極其有限。
點招合不合法?
現在還沒有什麼法律來説這種行為是否合法,可以説這是一個法律空白。但是不符合規定,教育部明令禁止點招行為。但是點招確實還是一直存在。
點招指標有多少?
選擇性指標數(點招名額)一般是學校招生總數的5%。
點招指標是如何收費的?
選擇性指標的收費,根據學校不同,錄取批次不同,專業不同,價格也大不同,現在大部分院校在5—30萬不等的收費,特殊的也有50萬,100萬的。相比幾年前大部分學校2-5萬的收費,現在學校的收費已經翻了N倍了,而且還在不斷的漲價中。
學校是如何支配這筆錢的?
所有選擇性指標收費,統一進入學校的小金庫,作為學校在職員工的福利,也有的學校用來償還銀行貸款利息等。具體的支配由學校自己安排。
選擇性指標收費是如何制定的?
一般是在學校錄取前,學校會開校務會,參考其他院校的收費,在校務會上把價格給定下來。
點招的相關文件
江蘇點招主要的支撐文件是《江蘇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第十一條的第五、第六小點。
(五)關於政策性降分錄取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願、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和院校服從志願錄取後,如仍有少數院校線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根據有關規定,對本批次預先填報的平行院校志願中填有缺額院校志願的考生,按其志願,可在同批省控線下適當降分向缺額院校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如按相關規定進行降分後,仍有少數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可再對本批次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中填有缺額院校志願的考生,按其志願,適當降分向缺額院校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過10分(第三批本科視生源情況,可再適當降分)。
(六)關於選擇性招生
高校可按規定使用預留計劃進行選擇性招生。有關高校應在錄取工作開始前將選擇性招生的錄取原則和辦法向社會公佈,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高校的選擇性招生對象須填報該校志願,且符合下列條件:
1.普通類。考生必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4C1合格,文化分達到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且選測科目等級達到招生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公佈的對選擇性招生對象的等級要求。如院校招生章程中未對選擇性招生對象的選測科目等級提出明確要求,則允許院校對兩門選測科目中的其中一門降低一個等級進行選擇性招生,但本科院校對選測科目等級要求不得低於C級。
當院校投檔線接近或等於省控線(5分以內,含5分,下同)時,如考生選測科目等級滿足上述條件的,院校可在該校投檔線下5分以內錄取。
2.體育類、藝術類。考生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等級中D級(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
選擇性招生原則上在同批省控線上錄取。如高校投檔線接近或等於省控線,可在學校投檔線下5分以內錄取,但不得低於同批省控線下5分。
3.對因生源不足降分錄取的高校,其選擇性招生,可在院校降分線下5分以內進行,但最多不超過同批省控線下15分。

點招點評

點招網友

“將‘點招’明碼標價就是把‘點招’合法化,把‘交錢上大學’合法化。”跟帖的眾多網友表示,大學裏的優質教育資源本來就稀缺,稀缺的東西如果再不能通過公平競爭的形式去爭取,還有什麼公平可言?

點招專家

“不過,相比暗箱操作而言,明碼標價的點招在某種程度上體現了一種公平。”南京大學高校研究所所長龔放説,在當前對高校投入不足、高校建設新校區大量欠債的情況下,捐資助學對學校的發展做出了一定的貢獻。“分數比錢公平,錢比單純的條子、領導的關係公平。”
不過,龔放也認為,大學是培養人才的地方,是為國家持續發展、更快發展提供後備力量的地方,它應該選擇最優秀的人才來培養。所以,高校選拔人才的方式應該是公平的,而不應該拜倒在金錢和權力之下。交了錢為學校發展是做出了一定的貢獻,但是從總體上來説,交了錢來上學的學生被培養成人才的幾率肯定比考上來的學生小。而且,一旦“點招”明碼標價,給學生傳遞的“價值觀”信號也不好。
“明碼標價是特殊背景下的權宜之計。”龔放説,高校自身也知道,靠“點招費”做不強學校,隨着社會公平機制的建立,高校招生機制的完善,明碼標價的“點招”最終會消失。 [6] 

點招相關報道

點招新華網

教育部推高校招生30條禁令:不得違規“點招”
這些禁令包括,各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出台含有違規“點招”錄取等與國家招生政策相牴觸的招生辦法;不得擅自擴大高校招生規模或調整高校招生計劃;不得擅自調整自主招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試點高校範圍;不得向中學、考生及家長收取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或與招生掛鈎的任何費用;等等。
為了防止高校招生過程中的出現惡意搶奪生源的現象,教育部要求,不得在錄取工作結束前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或以“簽訂預錄取協議”“新生高額獎學金”“入校後重新選擇專業”等方式惡性搶奪生源。
教育部還指出,對因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機構、高校疏於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招生違規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進行嚴肅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點招人民網

取消“點招”,為何仍可預留1%計劃
昨天,江蘇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見出台,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宣佈取消“點招”,但《意見》中稱,高校可以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1%的招生計劃。就是這1%引起家長們的質疑,既然取消點招,為什麼又留1%?這1%如果運用不當誰能保證它不會變味呢?是不是會為“點招”留下最後的一條通道?揚子晚報記者就此採訪了高校資深招生負責人。
為何預留1%?4種情況會用到
對於這1%的預留計劃,《招生工作意見》的解釋是:該計劃用於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或用於招收少量有學科特長的考生,以及用於緩解我省現行高考方案中分數與等級不匹配的矛盾。
1、解決省與省之間的生源不平衡問題
1%的預留計劃是對全國具有跨省招生資格的本科院校都有的政策,目的是為了解決招生時省與省之間的生源不平衡問題。目前採用平行志願的省份越來越多,考生風險很大。所以,不少學校會承諾只要考生專業服從調劑,保證進檔不退。而通常院校在錄取調檔時,會將提調比例放在1:1.02至1:1.05之間,總會比招生計劃多進幾份檔案,這是因為很可能有考生因專業不服從調劑及身體原因而被退檔,多進幾份檔案才能在退檔後,保證招生計劃的完成。但一旦進檔考生志願都服從調劑時,按照承諾,院校就必須錄取所有進檔的考生,這時候,預留計劃就起作用了。
2、為避免“大小年”可增投計劃
另一種情況是,高校為避免“大小年”而增投計劃。“一般在錄取之前,各省招辦都會有一次模擬投檔,並將模擬線通知招生院校,一旦出現某個省份的錄取線較以往年份異常高時,為避免該校錄取分數線的大小年現象,院校會多投計劃,讓院校分數線有所降低,以利於來年的招生,這樣也會提請加大投檔比例,將符合錄取條件的進檔考生全部錄取。”一位資深招生專家告訴記者。
3、分數與等級不匹配時,對心儀考生破格錄取
此外,江蘇還有自己的“特色”,現行高考方案中存在分數與等級不匹配問題,雖然是極個別的特例,但高校會對心儀的考生網開一面,想辦法用預留計劃來錄取,比如2008年南京文科狀元王晗因為政治考了個B+,按説不能被南大錄取,但南大破格錄取了他,這就要用到預留計劃。
4、可對未達到院校投檔線特長生破格錄取
高校在錄取中還會遇到個別未達到院校投檔線、但某一方面特別突出的所謂特長生。如2006年南京大學金陵學院破格錄取金陵中學一名發明眼球鼠標的考生,這也是因為“預留計劃”才能錄取。但這樣的考生審批程序特別嚴格,每年全省錄取數量不超過兩位數。
1%會“變味”嗎?3原因讓其“不存在”
這也是大家最擔心的一個問題。不過招生專家們分析,這個問題基本“不存在”。
第一,計劃太少了。往年預留計劃是5%,比如計劃4000,可以預留200個,而今年只有1%,也就是隻有40個,從以往的招生經驗看,上述幾種情況已經基本上用完了預留的1%計劃,甚至都會超出。因此沒有多餘的名額用來“搞腐敗”。
第二,今年進一步強調了預留計劃不能與收費掛鈎。即使學校還有極少量的預留計劃可以用,也不會考慮通過收費去照顧錄取哪個考生,因為任何一所院校都不會傻到為很小的經濟利益去“頂風作案”,冒這麼大的風險得不償失。
第三,“預留計劃”的使用標準提高了。舉例來説,往年進本一院校只要達本一線,選測科目等級雙B即符合“點招”基本條件,而今年則規定,如果選科低了一個等級,你的分數就必須要達院校線;如果你分數沒達線,選科等級就必須都過關且有一門超過院校要求。所以,符合條件的考生也大大減少了。
“綜上所述三個原因,今年的招生錄取,也會讓所有的招辦主任都會鬆了一口氣,不用再去為了如何平衡好關係而焦頭爛額。”這位招生負責人向揚子晚報記者分析説。
1%並非江蘇獨有
跨省招生的本科院校都可預留
其實,1%並非是江蘇的“特權”。根據教育部規定,安排跨省(區、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可以預留少量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凡有預留計劃的高校,須將預留計劃數報其主管部門審核,彙總後報教育部備案。
1%計劃名單可否公開
家長有此呼籲,值得有關部門考慮
家長們認為,對於1%預留計劃的使用應該公開透明。有家長建議,高校應該公示預留計劃的學生。按照《招生工作意見》要求,高校應在錄取開始前將預留計劃的錄取原則和辦法公佈,接受社會監督。但進入到錄取階段,“預留計劃”的使用又該如何向社會公佈?是否能像自主招生考生必須經過公示才有效?取消“點招”之後的配套政策如何進行值得有關部門思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