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黔安郡是隋唐时期在中国西南地区设置的郡级行政区划,隋大业三年(607年)由黔州改置,治所设在彭水县(今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郁山镇),领彭水、涪川二县。唐武德元年(618年)复改为黔州,天宝元年(742年)更名黔中郡 [1-3]。其辖境覆盖今重庆彭水、黔江、酉阳及贵州务川、德江、沿河等地部分区域,成为唐代黔中道的行政核心 [1-3]。
- 设立时间
- 隋大业三年(607年) [2-3]
- 废止时间
- 唐武德元年(618年) [2-3]
- 治所位置
- 彭水县(今重庆彭水郁山镇) [2-3]
- 隶属政区
- 隋朝→唐朝→黔中郡 [1] [3]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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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推行政区改制,将原黔州改谜遥签删击置为黔安郡,行政中心设于彭水县。唐武德元年(618年),唐朝建立后复改为黔州 [1-3],至天宝元年(742年)复改黔州为黔中婆希循厦燥郡 [1-2],乾元元年(7组蒸埋58年)最终废除郡记嫌乃级建制 [3]精渗设罪牛格。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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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代黔安郡下辖彭水、涪川二县 [2-3]:
- 彭水县:郡治所在,辖境包括今重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全境及黔江区、酉阳等县部分区域 [3]
- 涪川县:辖今贵州德江县、思南县交界区域,为隋代黔安郡所辖 [2-3]
唐代天宝年间改置黔中郡后,辖域扩张至贵州东北部,逐步形成黔中道主体区域 [1]。
地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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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黔安郡疆域覆盖今渝东南及黔东北地区:
- 东部:以乌江中游为界,含今重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部
- 南部:延伸至贵州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北部、德江县北部及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东部 [3]
- 西部:包含重庆黔江区东部及湖北咸丰县部分区域
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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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三年(607年),黔安郡首领田罗驹联合武陵蛮向思多发动叛乱,被隋朝将军周法尚率军平定 [3]。唐天宝至贞元年间,黔中郡(原黔安郡)都督赵国珍因治理当地少数民族有功,连续任职二十余年 [1]。
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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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隋唐时期经略西南的军政中心,黔安郡承担以下职能:
- 统辖乌江流域的少数民族羁縻州 [1] [3]
- 维护渝黔交界地带的水陆交通线
- 管理境内盐业资源(郁山盐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