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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民政廳
鎖定
黑龍江省民政廳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8〕107號)制定。黑龍江省民政廳是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
黑龍江省民政廳主要職責
(一)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擬訂民政工作有關政策、標準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二)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承擔中共黑龍江省社會組織綜合黨委具體工作,負責省民政廳直接登記和業務主管的全省性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全省鄉(鎮)級及以上行政區劃設置管理工作。負責鄉(鎮)級及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報批工作。負責鄉(鎮)級行政區劃代碼變更確定工作。組織指導全省鄉(鎮)級及以上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承擔全省地名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和更名等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指導全省地名標誌設置工作。
(六)擬訂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省民政廳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羣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羣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省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省民政廳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省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黑龍江省民政廳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承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督辦、政務公開、信息、新聞宣傳、安全、保密和信訪等工作。組織開展政策理論和調查研究工作。起草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指導、監督民政執法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規劃財務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投資計劃。指導和監督中央及省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承擔全省民政統計管理和廳機關及財務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三)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擬訂全省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政策、省政府規章草案。按照管轄權限進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監督市(地)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市(地)對非法社會組織的執法監督工作。承擔中共黑龍江省社會組織綜合黨委具體工作,負責省民政廳直接登記和業務主管的全省性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四)社會救助處。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會同省財政部門分配、管理社會救助資金並監督使用情況。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
(五)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及規劃,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區劃地名處。承擔全省鄉(鎮)級及以上行政區劃設置管理工作。承擔鄉(鎮)級及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報批工作。承擔鄉(鎮)級行政區劃代碼變更確定工作。組織指導全省鄉(鎮)級及以上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協調指導毗鄰的省級以下各級人民政府間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隱患排查及糾紛調處。承擔全省地名管理工作。承擔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和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指導全省地名標誌設置工作。
(七)社會事務處。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的管理政策及服務規範。負責建立經營性公墓審批。承擔涉外、涉港澳台及華僑婚姻登記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的有關工作。協調省內跨區域救助管理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
(八)養老服務處。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九)兒童福利處。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十)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擬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監督福利彩票的開獎和銷燬,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服務及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一)人事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羣工作,其辦事機構與人事處合署辦公。
黑龍江省民政廳直屬單位
黑龍江省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黑龍江省社會組織服務中心
黑龍江省兒童福利和收養中心
黑龍江省精神衞生福利中心
黑龍江省慈善社工服務中心
黑龍江省民政職業技術學校
黑龍江省養老服務中心
黑龍江省社會救助安置中心
黑龍江省社會康復醫院
黑龍江省民政廳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廳長:董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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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紀委監委駐省民政廳紀檢監察組組長、省民政廳黨組成員:錢世民
黑龍江省民政廳所獲榮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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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黑龍江人大[引用日期2017-12-27]
- 2. 黑龍江省民政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黑龍江省編制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1-04]
- 3. 事業單位 .黑龍江省民政廳[引用日期2021-11-04]
- 4. 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全省脱貧攻堅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的決定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1-05-19]
- 5. 名單來了!黑龍江省直機關這些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先進基層黨組織獲表彰 .東北網[引用日期2021-08-14]
- 6. 關於表彰“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引用日期2021-09-25]
- 7. 關於通報表揚全省2016-2020年普法工作先進個人、先進單位和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的公示|司法局|區司法局|佳木斯市|科員|雞西市 .網易[引用日期2021-12-06]
- 8. 機構領導 .黑龍江省民政廳[引用日期2023-02-13]
- 9. 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任職名單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03-02]
- 10.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王敬波等任免職的通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網[引用日期2023-08-22]
- 11.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王連波等任免職的通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官網.2023-10-16[引用日期2023-10-16]
- 12. 機構領導 .省民政廳[引用日期2023-10-16]
- 13. 機構領導 .黑龍江省民政廳[引用日期2023-10-18]
- 14.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黑龍江政務.2024-01-17[引用日期2024-01-17]
- 15. [服務管理]省民政廳召開幹部榮譽退休座談會 .黑龍江老幹部.2024-01-23
- 16. 張躍文 .黑龍江省民政廳[引用日期2024-02-19]
- 17. 省民政廳二級巡視員高廣慶率隊檢查我市清明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 .鶴崗民政.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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