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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縣醫療保障局

鎖定
黑水縣醫療保障局是黑水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現任局長楊婷。 [1] 
中文名
黑水縣醫療保障局
性    質
黑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黑水縣醫療保障局機構職能

(一)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落實全縣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落實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強化全縣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
(三)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貫徹落實全省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並監督管理。落實特殊醫用材料、特殊檢查和治療、醫院製劑等相關目錄和支付標準並監督實施。
(五)貫徹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並監督管理。落實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
(六)貫徹落實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
(七)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擬訂全縣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貫徹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落實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負責規劃實施全縣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障數據管理和應用。
(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落實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羣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三)與縣衞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 

黑水縣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辦公室日常工作。具體包括:
1.負責全局統籌協調、上傳下達。
2.負責公文的收發、運轉登記和來信、來函、來電的登記、回覆和接訪等工作。
3.負責單位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的購置、保管、維護維修等管理工作。
4.負責局務會、職工大會的籌備和記錄等相關工作。
5.負責日常公文、信息等的起草和上報等相關工作。
6.負責意識形態、掃黑除惡、目標績效管理、政務信息公開、安全生產、保密、檔案管理等工作。
7.負責部門扶貧幫扶(含“兩聯一進”)、鄉村振興等相關工作。
8.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總體協調和回覆。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監督管理股
負責醫療機構、藥店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包括:
1.負責醫療機構藥品、耗材使用和價格監管。
2.負責醫療機構診療項目設置、價格和使用監管。
3.負責藥店購銷存台賬、藥品銷售等監督管理。
4.負責定點醫院和定點零售藥店指導,並組織簽訂醫療服務協議。
5.負責開展對參保人員和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醫療費用支付檢查,對參保人員醫療費用的真實性進行核查。
6.負責內部基金審計。
7.負責參保單位繳費稽核。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服務保障股
1.負責徵繳和撥付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基金。
2.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基金記帳、核算及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金預警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分析基金運行情況。
3.負責部門財務,包括工資發放、公業務費使用、賬務處理、預決算編制、財務報表填報和統計以及工會經費使用管理等。
4.負責離休人員和1至6級傷殘軍人(警察)醫療費用的徵繳和撥付。
5.建立健全預決算、財務會計制度,做好會計核算和基金預、決算編制工作。
6.負責全縣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基金財務報表填報和統計工作。
7.負責與徵繳部門、銀行、財政部門、本單位實行按月對賬,並在對賬後編制存款餘額調節表,做到賬實、賬賬、賬表、賬單相符。
8.負責部門、基金財務檔案立卷工作,同時嚴格財務印章、票據管理。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主任、副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局班子決策部署,下設6個股室。
(1)統籌股
1.負責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參保登記及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徵收工作。
2.負責辦理統籌地區外參保人員調入、調出轉移醫療保險變更手續。負責參保職工建立個人帳户及個人帳户的結算轉移和終止。負責核撥退休人員的個人帳户資金。
3.負責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個人信息的查詢工作。配合税務部門做好數據信息共享及基金徵繳工作。
4.負責醫療保險統計報表填報和建立健全參保職工基礎數據的管理和錄入、維護工作。
5.負責精準扶貧相關數據統計、總結、報表等工作。
6.負責參保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費用複核、統計工作。
7.負責執行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基金內部審計及外部稽核制度。負責基金催繳、清欠工作。
8.負責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統計報表填報和分析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審核股
1.負責參保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和普通門診、門診特殊疾病待遇的初審、複審和待遇確定,以及職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公務員醫療補助標準、大病保險、生育保險的審核、異地結算問題處理,確保醫療保險基金的合理使用。
2.負責離退休幹部、老紅軍和1至6級傷殘軍人(警察)和醫療照顧人員待遇審核結算工作及其他有關事宜。
3.負責醫療救助審核結算工作。
4.配合有監督管理股等對定點醫院和定點零售藥店的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進行檢查、考評和處理。
5.負責參保患者的轉診轉院、異地備案及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特殊用藥的審批工作。
6.負責全縣參保職工、城鄉居民醫療費用統計、分析工作。
7.負責落實精準扶貧“一站式”服務,建檔立卡貧困人員費用核算、統計工作。
8.負責與衞健局協調對接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醫療費用報銷。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基金管理股
1.負責徵繳和撥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基金。
2.負責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基金記帳、核算及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金預警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分析基金運行情況。
3.負責離休人員和1至6級傷殘軍人(警察)醫療費用的徵繳和撥付。
4.建立健全預決算、財務會計制度,做好會計核算和基金預、決算編制工作。
5.負責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基金財務報表填報和統計工作。
6.嚴格財務印章、票據管理。
7.負責與徵繳部門、銀行、財政部門、本單位基金出納實行按月對賬,並在對賬後編制存款餘額調節表,做到賬實、賬賬、賬表、賬單相符;
8.負責基金財務檔案立卷工作;
(4)信息股
負責管理醫保局局域網、域名管理、版面和內容更新等工作,確保局域網安全、穩定運行。落實集中帶量採購、應用及其管理措施。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異地結算股
負責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醫療費用的網上費用審核及月(年度)清算工作。負責對全縣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備案登記。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生育保險和醫療救助股
負責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的宣傳、培訓和諮詢等工作。負責生育保險、醫療救助費用的審核、結算及支付。負責生育保險、醫療救助費用的審核、結算及支付。負責生育保險、醫療救助各項報表的編制、分析與報送等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        

黑水縣醫療保障局人員編制

根據《中共黑水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縣醫療保障局調整編制事項的通知》(黑編髮〔2021〕36號)通知,調整後縣醫療保障局編制19名,其中,行政編制6名,事業編制12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