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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

(“叛國亂港四人幫”之一)

鎖定
黎智英(Jimmy Lai),1948年12月出生於廣東廣州,廣東順德人,漢奸、香港佐丹奴壹傳媒創始人,“禍港四人幫”之一。 [1]  [32-33]  [35-36] 
2014年8月28日早上7時許,5名香港廉政公署人員到黎智英位於何文田嘉道理道大宅調查。9月17日,暫未被香港廉署正式拘捕。10月,應被指為香港佔中運動“幕後黑手”,在鳳凰網等各大媒體的留言中大量評論為漢奸。12月11日,被香港警方帶走。2019年8月,黎智英被廣東順德黎氏憤而剔除出族譜。 [2] 
2020年2月28日,香港警方通報一宗未經批准集結和一宗刑事恐嚇案件,黎智英等三人被警方拘捕。2月28日13時許,黎智英獲准保釋離開警署 [3]  。4月18日,香港警方拘捕黎智英 [4]  。8月10日,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 [5]  。8月12日,黎智英獲准保釋 [6]  ,12月3日案件在西九龍法院進行審理。 [7]  12月23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批准黎智英保釋外出 [8]  。法律界人士指出,黎智英獲保釋不符合香港國安法有關規定,損害香港國安法權威。 [9]  12月31日,終審法院批准律政司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保釋提出上訴,黎智英須還押候訊 [10]  。2021年4月1日,黎智英涉及2019年8月18日一起非法集結案,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香港法庭裁定罪成 [25]  ;4月16日,據香港“東網”消息,法官判處黎智英入獄12個月 [28] 
2022年12月10日,香港特區政府區域法院宣判,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欺詐罪被判處5年9個月監禁,且8年內不得擔任公司管理層,同時判處罰款200萬港元,須在3個月內繳付,否則加監一年。 [54] 
中文名
黎智英
外文名
Jimmy Lai [35] 
別    名
肥佬黎 [35] 
國    籍
英國 [34]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48年12月
職    業
商人
原    籍
廣東順德 [2] 

黎智英人物經歷

1948年12月黎智英出生於廣東廣州,因家境貧困,幼年的黎智英只能到車站幫人扛行李賺生活費。 [36] 
1960年,12歲的黎智英隻身一人,攜帶1元港幣偷渡到香港做童工為生,期間認識了一位看倉庫的退休英文老師。在這位老師的幫助下,沒上過學的黎智英開始自學英語,不久後英語水平突飛猛進。 [36-37] 
1973年,香港股市遭受股災重創,黎智英在此時將省吃儉用攢下的7000元港幣投進股市,沒想到,一年之後就賺了25萬。這筆錢在日後成為他創業的“第一桶金”。 [36] 
1981年,黎智英在香港創辦了佐丹奴服裝公司,佐丹奴的成功讓黎智英成為香港知名的服裝大王。 [36] 
1990年,42歲的黎智英將營業額高達16億元的佐丹奴股份全部售出,創辦了《壹週刊》和壹傳媒集團,轉做“傳媒大亨”。 [36] 
1995年,黎智英又推出《蘋果日報》。 [36] 
2014年7月,因涉嫌觸犯香港《防止賄賂條例》的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被傳召到香港廉署總部受查。暫未被香港廉署正式拘捕。8月24日,黎智英仍聲稱會繼續捐錢給反對派。香港《文匯報》的調查顯示,原來除了有西方勢力一直協助黎智英外,他早就開始為自己鋪好後路,全家均擁有美國發展或在英國讀書,隨時準備跑路。 [12]  8月28日早上7時許,5名香港廉政公署人員突擊到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位於何文田嘉道理道的大宅調查,暫時未知原因。調查疑涉及黎近期政治捐款。黎智英的司機、女傭及保安員應門,廉署人員在表明身份後,3人匆匆入內通知黎智英,約半小時後,黎智英身穿恤衫、深色褲及輕便鞋,神色凝重,現身出門迎接,4名廉署人員跟隨入屋調查,由於門外已有記者採訪,黎智英隨即吩咐保安立刻關上大門。與此同時,黎智英的律師團共4人,包括李柱銘(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的大律師兒子李祖詒,先後駕車及乘坐出租車匆匆趕抵黎家,壹傳媒集團旗下的《蘋果日報》據信接獲黎智英的通知後,亦派出記者到場。逗留4個小時後,廉政公署人員於早上11時10分離開。離開黎宅後,廉署人員直接驅車返回廉署總部。黎智英則在一名外籍律師陪同下,隔着大閘面無表情向記者稱:“ICAC來過,剛剛走了,我沒話説!”有記者繼續追問,黎智英只回應説:“我不會有任何comment(評論)”,隨即轉身返回屋內。約10分鐘後,李祖詒同其他大律師駕車離開。而黎智英早前接受傳媒詢問時亦表示,暫時不能迴應事件。另外,早前承認分別收取黎智英50萬元和100萬元捐款的工黨主席兼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證實,廉署人員當天早上8時許曾經到他住所,取走一些銀行户口資料。《星島日報》指出,此前有人向廉署舉報,指黎智英涉及政治捐獻。黎智英被曝出過去兩年向多個泛民政黨及有關人士共捐款逾4000萬元,外界質疑他以黑金操縱泛民。廉署對此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 [13]  12月11日,香港違法“佔領行動”持續70多天,警方協助司法人員展開全面清障。在夏愨道添華道交界,留守的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被警方帶走 [14] 
2019年8月13日據央視網報道,黎智英被廣東順德黎氏憤而剔除出族譜。 [2]  8月18日,新華社刊發評論《“反中亂港”的民族敗類黎智英必被牢牢釘在歷史恥辱柱上》。評論指出,亂局背後有黑手,人心自有一杆秤。連日來,受夠了暴力之傷的香港市民紛紛譴責亂源,痛斥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是“美國走狗”和“禍港亂港總策劃”,其家鄉族人亦憤而將此人剔出族譜,斥為家族“逆子”。黎智英“反中亂港”的累累惡行,為廣大愛國愛港的人們深惡痛絕。朗朗乾坤,豈容宵小橫行?黎智英之類的民族敗類,必被永遠地牢牢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15] 
2020年2月28日,黎智英被警方上門拘捕 [16]  。當天中午,香港警方通報一宗未經批准集結和一宗刑事恐嚇案件,共有三人被警方拘捕,他們將於2020年5月5日在東區法院應訊。被拘捕的有“叛國亂港四人幫”之一的黎智英,以及反中亂港分子李卓人、楊森。2020年2月28日13時許,黎智英獲准保釋離開警署。 [3]  4月18日,警方拘捕包括黎智英在內的14人,他們涉嫌與去年發生的未經批准的集結案件有關。 [4]  5月5日下午,黎智英因被控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院宣佈,黎智英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案將延後至5月18日再提訊。 [17]  8月10日,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亂港分子、“壹傳媒”黎智英等7人,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 [5]  [18]  。8月12日凌晨,黎智英獲准保釋完成保釋手續,走出旺角警署。其保釋金為30萬元(港元,下同)現金及20萬元人事擔保 [6]  ,12月3日,案件在西九龍法院進行審理,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16日再訊,並因黎智英有潛逃風險而拒絕其保釋,黎隨後被囚車押抵荔枝角收押所。 [7]  12月23日,黎智英被押解到香港高等法院,一併就兩案申請保釋。案件由法官李運騰處理,他下午批准黎智英保釋外出 [19]  。法律界人士指出,黎智英獲保釋不符合香港國安法有關規定,損害香港國安法權威。 [9]  12月31日,終審法院批准律政司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保釋提出上訴,黎智英須還押候訊 [10] 
2021年2月1日,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開庭審理後決定押後裁決。黎智英繼續還押候審 [11]  。2月9日,香港終審法院就律政司不服高等法院批准黎智英保釋上訴案件進行裁決,法庭宣佈律政司上訴勝訴。黎智英保釋取消,繼續還押 [21]  。2月16日晚,香港警方在赤柱監獄拘捕黎智英,他涉嫌協助12港人案中的罪犯李宇軒潛逃至台灣 [23]  。2月18日,黎智英再到高院申請保釋,保釋申請被拒 [22]  。3月10日,據香港“東網報道”,亂港分子黎智英涉非法集結案,法庭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 [24]  。4月1日,黎智英涉及2019年8月18日一起非法集結案,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香港法庭裁定罪成 [25]  。4月7日,香港灣仔區域法院開庭審,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在法庭上表示認罪 [26]  。4月16日下午,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與欺詐罪,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受審。控方申請新增兩項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27]  。4月16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對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等9人進行宣判,9名被告因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會,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控罪,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被判入獄12個月 [28-29]  。4月16日,據香港“東網”消息,法官判處黎智英入獄12個月。
2021年6月11日,黎智英等20人所涉的2020年發生於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的一宗非法集結案,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法官宣佈將案件押後再審。 [40] 
2021年11月1日,黎智英非法集結案在香港區域法院開審,預計審理10天,黎智英不認罪。 [41] 

黎智英個人生活

兒子:黎見恩黎耀恩 [1]  [32-33] 

黎智英人物事件

  • 策劃“佔中” 做空港股獲利
2014年10月2日報道,香港“佔中”行動,壹傳媒主席黎智英暗中策劃已久,前倒扁運動發言人范可欽透露,黎智英曾找他和前“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秘密開會,討教如何執行“佔中”。不料開會內容錄音檔遭黑客竊取,被香港媒體全部披露,范可欽氣得大罵黎智英,“狗改不了吃屎!果然是狗仔!”
一位股票公司老闆透露:2014年9月25日前後,黎智英在三大行一共空了約2000張期指,部署完畢後,“佔中”行動突然於28日提前啓動,黎智英即高調支持,旗下的《蘋果日報》大肆煽動上街,並每天向示威者提供大量餐食。同時,黎智英聯絡多名歐美基金經紀人,並吸引國際對沖基金等金融大鱷參與,全力作空港股,打壓港元。“佔中”短短几天以來,黎智英和其他背後搞手們一共獲利超過10億元,有網民對此表達不滿,稱“佔中”最大贏家就是黎智英,而付錢的是港股投資者、公積金户口和本港商鋪、旅遊業者的盈利,呼籲有關機構介入調查。
  • 香港騷亂現身影
2019年7月27日,在元朗非法集會遊行當日,據香港東網報道,黎智英與多名香港民主黨人士,在元朗劇院外下車。8月3日,香港激進暴力分子發動所謂“旺角再遊行”示威。示威者晚間非法聚集在尖沙咀警署外鬧事,期間有人縱火。就在香港街頭髮生激進暴力事件的同時,港媒發現,黎智英、李柱銘等反對派頭目當晚密會外籍男士 [1] 
  • 法院判決
2021年4月16日,亂港分子黎智英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受審。法官裁定,黎智英因涉兩宗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判入獄14個月 [30] 
2021年4月16日,據《東方日報》消息,黎智英目前共涉7宗案件,其中以違反國安法的判刑最重,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30] 
2021年5月17日上午,黎智英等10人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將在的區域法院開審。他們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黎智英等4名被告也被控於2019年9月30日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 [31]  。黎智英等10人於承認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將於5月28日判刑 [38] 
2021年5月28日,黎智英承認組織2019年非法遊行,被判刑14個月 [39] 
2021年12月9日,香港區域法院裁定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的非法集結案罪名成立。黎智英、鄒幸彤和何桂藍被控2020年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42] 
2021年12月13日,香港特區區域法院宣判,2020年發生於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的一宗非法集結案,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因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被判處13個月監禁 [44]  。“星島網”報道稱,黎智英早前已因5案被判刑,基於整體量刑原則,黎智英本案刑期與前述案件同期執行。黎智英4案共判監禁20個月。 [43] 
2021年12月21日,據“東網”、“文匯網”等港媒報道,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欺詐案,控辯雙方同意停論法律爭議,案件將於明年3月14日正式審訊。 [45] 
2021年12月消息,赤柱監獄服刑的禍港頭目黎智英,之前已因涉及4宗非法集結案被判20個月監禁。官司纏身的他與另外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還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今日(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46] 
黎智英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港元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並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讓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近2000萬港元,兩人因此被控一項欺詐罪。此案將於2022年4月27日在區域法院開始審理,預計審訊需25個工作日。 [47] 
2022年4月27日,亂港分子黎智英所涉案件在香港區域法院開審。控方向法庭呈上修訂控罪,黎智英被新增一項欺詐罪。因此黎智英目前被控兩項欺詐罪。 [48] 
2022年6月6日,黎智英涉欺詐罪在香港區域法院續審,法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49] 
2022年10月25日,根據香港區域法院消息,經法院審訊後,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2項欺詐罪罪名成立 [50]  。11月14日,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黎智英及3家相關公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將於12月1日開審 [52]  。11月,港媒報道,黎智英涉嫌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在沒有按照租契情況下,使用將軍澳工業邨一處處所,因而被控欺詐罪。經審訊後,黎智英被裁定欺詐罪成立,法官11月24日聽取辯方求情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判刑,在此期間黎智英須繼續收押。 [53] 
2022年12月10日,香港特區政府區域法院宣判,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欺詐罪被判處5年9個月監禁,且8年內不得擔任公司管理層,同時判處罰款200萬港元,須在3個月內繳付,否則加監一年。 [54] 
  • 政府態度
2022年10月27日,香港特區政府發表聲明表示,強烈反對美國政府就香港特區法院依法就黎智英欺詐案的裁決作出背離事實的批評,及對香港國安法的不實指控和污衊抹黑。 [51] 
  • 欺詐罪
2022年12月,媒體報道,黎智英與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向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租契使用價值5.16億港元的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使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2人因而被控欺詐罪,此前同被裁定2項欺詐罪成。報道稱,香港區域法院10日宣判, 黎智英被判監禁5年9個月、罰款200萬港元,以及被頒令取消擔任公司管理層等資格8年;黃偉強被判監禁21個月 [55]  。12月13日,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審訊 [56] 
2023年5月29日報道,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家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定於9月25日開審。5月29日,香港高等法院就黎智英終止聆訊申請頒佈判詞,3名法官一致駁回其申請。 [57] 
  • 審前複核
2023年8月18日,黎智英涉勾結外力案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審前複核,由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一同審理。 [58] 
  • 正式開審
2023年12月8日,據大灣區之聲消息: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2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串謀刊印、發佈、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因法官及控辯雙方律師等仍有案件正處理,法官建議將審期押後至12月18日正式開審。 [58] 
卡梅倫會見黎智英之子黎崇恩
2023年12月12日,英國外交發展大臣卡梅倫會見了黎智英之子黎崇恩,並聲稱英方反對香港國安法,將繼續支持黎智英等港人。中國駐英國使館發言人表示,我們堅決反對英國政客為反中亂港首惡分子黎智英撐腰打氣,對英方干涉中國香港特區法治的惡劣行徑予以強烈譴責。中方嚴正要求英方尊重事實和法治,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停止干涉中國內政,不要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59] 
開庭審理
2023年12月18日,香港“壹傳媒”創辦人、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開審,審理過程預計需要80天。 [60-61] 
2024年1月23日,案件在香港西九龍法院大樓進行第14日聆訊。 [62] 
2024年3月27日報道,香港“壹傳媒”創辦人、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12港人偷渡案”案犯之一的李宇軒為控方作證,以第四名從犯證人的身份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繼續第10日作供。 [63] 

黎智英人物評價

2019年8月30日,香港之亂絕不是簡單的民主遊行、和平示威。明處有暴力分子肆無忌憚,暗處有西方勢力煽風點火,中間則是以黎智英為代表的漢奸走狗內外勾結(人民網評) [20]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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