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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

(貴州省水利廳原廳長、黨組書記)

鎖定
黎平,男,漢族,1956年8月生,貴州黃平人,1974年8月參加工作,197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 [1] 
2015年5月8日,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就貴州省水利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黎平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黎平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十萬元。 [2] 
中文名
黎平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6年8月

黎平人物履歷

1974.08——1978.09 貴州省安龍縣木城公社雷莊生產隊當知青;
貴州省水利廳廳長黎平 貴州省水利廳廳長黎平
1978.09——1982.08 貴州省工學院水工建築專業學習,獲學士學位;
1982.08——1987.06 貴州省安龍縣水電局設計隊副隊長(其間:1986.03—1987.01 在安龍縣普坪鄉掛職任扶貧副鄉長);
1987.06——1991.05 貴州省水利電力廳政策研究室工作;
1991.05——1996.07 貴州省水利電力廳水政水資源辦公室副主任;
1996.07——2001.01 貴州省水利廳水土保持處處長;
2001.01——2003.06 貴州省水利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2003.06——2006.04 貴州省水利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兼貴州省水文水資源局局長、黨委書記(其間:2002.09—2005.07 在職就讀貴州省委黨校行政學專業並獲研究生學歷);
2006.04——2007.02 貴州省水利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2007.02 貴州省水利廳廳長、黨組書記。 [1] 

黎平人物事件

黎平違紀被查

2014年1月,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貴州省水利廳廳長、黨組書記黎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1] 

黎平一審宣判

2015年5月8日,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就貴州省水利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黎平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黎平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十萬元。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