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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以撤軍協議

鎖定
黎以撤軍協議是解決以色列從黎巴嫩撤軍的協議。美國在黎巴嫩危機中一方面支持以色列,同時積極奔走,以緩和同阿拉伯國家的緊張局面。在美國的撮合下,1983年5月17日黎巴嫩和以色列正式簽署撤軍協議。協議規定,在敍利亞和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撤軍的條件下,以色列將在8~12周撤出黎巴嫩。雙方對於黎以邊界安全問題、以色列扶植“南黎巴嫩軍”(哈達德民兵)的地位問題、黎以關係正常化問題達成一定的妥協。 [1] 
中文名
黎以撤軍協議
釋    義
解決以色列從黎巴嫩撤軍的協議
黎以協定簽字後,以色列以種種藉口拖延撤軍。1984年3月5日黎巴嫩政府廢除了黎以協議。在世界輿論的壓力下,以色列聯合政府成立後,放棄了與敍利亞同時撤軍的先決條件。黎以軍事代表團重新談判。1985年1月14日談判尚未達成協議,以色列內閣決定將分三個階段從黎巴嫩單方面撤軍。
參考資料
  • 1.    鄭建邦. 國際關係辭典: 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