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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驊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鎖定
黃驊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於2012年6月12日成立,隸屬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機構規格為正處級。現有幹部職工47人,全部為本科以上學歷。 [1] 
中文名
黃驊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裝船採樣設備
3套
分析儀器設備
38台
檢疫專用設備
50餘套

黃驊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單位概況

黃驊港檢驗檢疫局擁有大型機械化裝船採樣設備3套,價值3200萬元人民幣,化驗分析儀器設備38台套,價值787萬元,衞生檢疫專用設備50餘套,價值400萬元人民幣,儀器設備在國內位於先進行列。擁有建成及在建礦產品檢測、煤炭檢測、化工品檢測、原油及相關產品檢測、食品檢測、動物檢疫、植物檢疫、微生物檢測8個專業實驗室及河北國際旅行衞生保健中心黃驊港分中心、黃驊港口岸公共衞生應急處置中心,黃驊港檢驗檢疫局的執法把關能力得到了有效保障。 [1] 
自2002年黃驊港口岸對外開放以來,黃驊港檢驗檢疫人不斷創新檢驗檢疫監管方式和工作模式,採取一系列強有力的措施,不斷強化執法把關能力,強化涉及安全、衞生、環保、健康和反欺詐的檢驗檢疫把關,確保了黃驊港口岸衞生、經濟、生態安全及對外貿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有力地促進了地方外向型經濟發展。 [1] 

黃驊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榮譽稱號

黃驊港檢驗檢疫機構連續兩年獲得滄州渤海新區管委會開發建設先進集體榮譽表彰,是河北局系統內首批榮獲“全國青年文明號”的部門單位。 [1] 

黃驊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管轄範圍

負責黃驊港口岸、渤海新區的出入境衞生檢疫、動植物檢疫、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等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 [1] 

黃驊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化礦檢驗科、口岸鑑定科、科技科、動植食檢驗檢疫科、工業品檢驗科、衞生檢疫科。 [2] 

黃驊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衞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實施出入境衞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衞生監督,負責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負責出入境人員的預防接種和傳染病監測體檢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配合上級機關實施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風險控制、疫情監測、預警和處置工作。
(四)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檢驗的監督管理,負責實施一般包裝物出口危險品貨物包裝檢驗,負責進出口商品鑑定工作,負責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鑑定,辦理進出口商品複驗工作。
(五)負責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等的生產(養殖、種植)、加工和存放等單位的衞生、檢疫註冊,負責實施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和出口質量許可工作,負責實施進出口產品、體系認證和實驗室認可、檢驗員認可等工作,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和集裝箱及容器的衞生監督、檢疫監督和有關的適載檢驗、鑑定,負責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集裝箱、包裝物及鋪墊材料和貨物的衞生除害處理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執行國家、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家質檢總局簽訂的國際協議、協定書等,負責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和檢疫協議的實施工作。
(八)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標識,封識,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
(九)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調查和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和國際貿易商品質量狀況,提供有關信息。
(十)負責對所轄區域內各類涉外檢驗檢疫、鑑定和認證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以及衞生除害處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本局出入境檢驗檢疫科技、標準化和信息化工作。
(十二)負責本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外事、財務、基建、物資管理、紀檢監察、審計、精神文明建設與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承辦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