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黃養蒙

鎖定
黃養蒙,字存一,號小竹。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舉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辛丑魁禮部第二,成進士。
本    名
黃養蒙
存一
小竹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人
性    別
初授遂昌令,寬厚誠摯,均徭役,計產多寡,配差輕重,役書成於手中,胥吏無所為奸,民大稱便。部使者頒行屬邑,著為令。首興學校,見學前湫隘,鑿隙地為外泮,浚官溝以通活水。生廩膳給之以時。訟者諭之以理,兩造輸服,未嘗輕用敲撲。公事下鄉,優禮耆老,使訓飭子弟,變化風俗。每車不忍去,雖造次,毋疾言遽色,人擬其量似劉寬。在任六載,一塵不染。常與諸生講藝檳榔山,邑人名其山曰“黃山”。擢吏部稽勳司主事,歷考功郎計吏之歲,日夕居曹中,杜絕私自拜訪,秉公持正。當調選功郎,力求外徙,遷南京太常寺少卿,主光祿卿,奔父喪,家居久之。遷南京户部侍郎,轉北京户部。屢請乞歸。徐階(文貞)公方執,挽之不止。竟引疾歸。邑故無城,嘉靖戊午(1558)倭寇大掠毀舍,領夏汝礪主議建城,邑領甘宮議浚萬石坡,養蒙皆力贊之,二事為邑中萬世之利。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