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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龍

(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冊亨縣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鎖定
黃金龍,曾任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冊亨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2018年10月,黃金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 
中文名
黃金龍
國    籍
中國

黃金龍人物履歷

曾任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冊亨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黃金龍人物事件

黃金龍依法雙開

經查,黃金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服務對象吃請,收受服務對象禮品;違反組織紀律,在審查調查期間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務之便向下屬打招呼干預司法,嚴重影響司法公正;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現金;以轉貸為目的,套取信貸機構資金轉貸他人,非法獲取高利;濫用職權執行判決造成他人經濟財產損失。
黃金龍身為中共黨員和司法工作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知法犯法,以權謀私,濫用職權,為楊某、韋某某等“套路貸”涉惡團伙提供幫助充當“保護傘”,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冊亨縣紀委常委會議、冊亨縣監委委務會議審議,並報中共冊亨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黃金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 

黃金龍公開通報

2019年5月,貴州省紀委省監委通報3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冊亨縣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黃金龍為“套路貸”涉惡團伙充當“保護傘”問題。2011年以來,楊某、韋某果等人採取“套路貸”的方式大肆聚斂錢財,並實施詐騙、敲詐勒索、搶劫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犯罪團伙。2013年,在楊某、韋某果犯罪團伙訴訟查某債務糾紛(“套路貸”)一案中,黃金龍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向冊亨縣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毛某志(另案處理)、立案庭庭長方某民(另案處理)打招呼,違反法定程序,利用司法權利保護犯罪團伙非法利益。2015年10月,黃金龍在執行劉某俊與楊某、韋某果犯罪團伙經濟糾紛一案中,為維護該犯罪團伙的利益,擅自安排工作人員製作並下達執行裁定書,非法將冊亨縣亮潔洗滌中心作為劉某俊財產執行給予楊某、韋某果犯罪團伙,致使該中心實際所有人劉某平、謝某盾經濟財產損失28.892萬元。黃金龍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10月,黃金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違紀違法所得被依法追繳。涉嫌違法犯罪問題被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