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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逸

(中共海口市龍華區龍橋鎮委原副書記)

鎖定
黃逸,男,漢族,1976年11月出生,廣東潮陽人,1997年2月參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8年9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 
中文名
黃逸
國    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廣東潮陽
出生日期
1976年11月
畢業院校
海南大學

黃逸人物履歷

1997.02 - 2002.08 原瓊山市美仁坡鄉政府司法助理、文教助理、統計、計生辦主任
2002.09 - 2004.07 海口市龍華區龍泉鎮政府計生辦副主任(期間:2002.12 海南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自考本科畢業)
2004.07 - 2008.08 海口市龍華區人大法制工委副主任(期間:2007.04 競聘海口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團立法顧問)
2008.08 - 2011.06 海口市龍華區濱海街道辦事處主任科員兼綜治維穩辦主任(期間:2008.08 - 2008.12 保亭縣六弓鄉掛職鍛鍊)
2011.06 - 2011.07 海口市龍華區龍橋鎮黨委委員、副書記
2011.07 - 2018.09 中共海口市龍華區龍橋鎮委副書記,鎮政府鎮長

黃逸人物事件

黃逸違紀被查

2018年9月,海口市龍華區龍橋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黃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龍華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黃逸依法雙開

2018年11月,經海口市龍華區委批准,區紀委監委對龍橋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黃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逸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服務對象安排旅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徵地搬遷補償、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黃逸開除黨籍處分;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