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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紹生

(廣東省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原委員)

鎖定
黃紹生,男,1954年7月出生,漢族,廣東汕頭人,本科學歷,1971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華僑外事工作委員會主任。
2019年1月,因嚴重違紀違法,給予其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處分。 [1] 
中文名
黃紹生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廣東汕頭
出生日期
1954年7月

黃紹生履歷

1983年12月至1990年3月曆任汕頭市委宣傳部幹事、對外宣傳科科長
1990年3月至1992年7月任澄海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1992年7月至1993年11月任汕頭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1993年11月至1995年10月任汕頭市委黨校黨委副書記、副校長
1995年10月至2005年3月任汕頭市廣播電視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5年3月至2012年1月任汕頭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任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華僑外事工作委員會主任
2016年3月退休 [2] 

黃紹生人物事件

黃紹生違紀被查

2018年10月,據汕頭市紀委監委消息: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原委員黃紹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黃紹生開除黨籍

2019年1月,據汕頭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汕頭市委批准,汕頭市紀委監委對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原委員、華僑外事工作委員會原主任黃紹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紹生違反廉潔紀律,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金。利用與其他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請託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
黃紹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汕頭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汕頭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紹生開除黨籍處分;由汕頭市監委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