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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石市文化局
鎖定
黃石市文化和旅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加掛市廣播電視局、市體育局牌子。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 中文名
- 黃石市文化局
- 別 名
- 黃石市文化和旅遊局
- 地 區
- 黃石市
- 簡 稱
- 文化局
- 分 類
- 政府機構
- 級 別
- 市/縣級
黃石市文化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統籌全市文化、文物、旅遊、體育事業和產業發展,擬訂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的體制機制改革和融合發展。
(三)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活動。指導監督全市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等方面的重要公共設施建設和管理使用。指導協調文化黃石(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整體形象打造和宣傳推廣,促進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等事業和產業對外合作和推廣。
(四)統籌全市文藝事業發展,指導全市文藝創作生產,協調重大文藝項目,扶持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旅遊公共服務、體育公共服務和廣播電視公共服務事業發展。指導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惠民工程的實施。統籌推進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等公共服務領域的標準化、均等化建設。
(六)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統籌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負責全市文物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擔文物和博物館有關審核、審批、申報、監管及相關資質管理。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指導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負責全市文物科技保護和科研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與信息化建設。
(八)指導協調全市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等方面的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產業發展。指導支持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市工業遺產保護中心、市廣播電視台的發展。
(九)指導協調對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等方面的市場監管。依法規範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秩序。推進全市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十)協調監督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電影、體育、新聞出版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競技體育、羣眾體育、體育產業的協調發展,統籌推進體育強市建設。監督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擬訂體育人才培養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參加省級以上綜合運動會的事宜。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指導協調全市體育社團發展和管理的實施。
(十二)指導監督廣播電視、網絡視聽、廣告節目播放,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和安全播出。指導協調全市“村村響”、“户户通”等廣播電視公共服務設施設備的建設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衞工作。
(十三)負責推動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與新科技、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的創新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等行業的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四)貫徹市委人才幹部政策,統籌制訂落實全市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的政策和措施,建設各領域、各門類人才隊伍。
(十五)職能轉變。統籌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事業發展,統籌推進各相關門類產業轉型發展,提高我市文化軟實力和文化影響力。推進全市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調整優化競技體育項目結構,推進羣眾體育、競技體育和體育產業協調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擴大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部分市級行政許可事項下放、委託範圍,加強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等方面的安全事項監管。
黃石市文化局領導班子
領導班子成員
姓名 | 職務 | 性別 | 出身年月 | 民族 | 籍貫 | 學歷 |
周澤良 | 市文化和旅遊局書記、局長 | 男 | 1973年3月 | 漢 | 湖北鄂州 | 研究生 |
鄒曉芳 | 市文化和旅遊黨組成員 | 男 | 1966年10月 | 漢 | 湖北大冶 | 大學 |
官東平 | 市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 男 | 1964年10月 | 漢 | 湖北黃岡 | 大學 |
胡欣榮 | 市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 男 | 1967年9月 | 漢 | 湖北浠水 | 研究生 |
李小磊 | 市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 女 | 1964年4月 | 漢 | 湖北浠水 | 大學 |
陳昌冰 | 市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 男 | 1967年4月 | 漢 | 湖北公安 | 大學 |
丁紅星 | 局四級調研員 | 男 | 1966年6月 | 漢 | 湖北京山 | 大學 |
黃石市文化局內設機構
黃石市文化局內設9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組織制定全市文化、新聞出版(版權)、文物事業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擬定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版權)、文物工作政策措施;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協助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負責起草全局綜合性文件、報告、工作計劃、總結等材料及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調研、機要保密及提案建議處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系統內綜合性重大活動及其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對外文化交流的聯絡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衞、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產業科)
負責研究制訂全市文化經濟政策和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制訂市級文化、新聞出版經營預算和基建投資計劃;負責文化、新聞出版、文物事業經費和財務管理;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及直屬事業單位的經費及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負責局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抓好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源建設,監督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參與全市文化事業項目經營的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文化、新聞出版行業的統計工作。
(三)社會文化與藝術科
制訂、組織實施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推進文化藝術普及;指導各項社會文化事業建設;協調、組織全市重大社會文化活動;綜合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研究制訂全市圖書館事業發展規劃,推進圖書館事業網絡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負責古籍文獻保護工作,指導局直屬社會文化單位的業務建設;負責全市文化、新聞出版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的資格審查工作。
編制並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藝術事業改革,組織實施全市性重大文藝活動、藝術評論及藝術研究工作;協助做好藝術人才的引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和局直屬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
(四)文物科
(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研究、指導、協調全市文物保護管理、搶救、調查、鑽探、發掘、研究、宣傳等各項規劃和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文物保護的重大問題;按管理權限審批文物調查勘探事項,組織文物調查勘探並頒發竣工證明書;協同有關部門檢查和處理文物失盜、破壞等案件;檢查和處理文物單位的安全保衞工作;加強文物展覽科研工作;組織和指導對外文物交流等文物利用工作。
(五)出版版權管理科
(市“掃黃”、“打非”辦公室)
研究制訂全市種類出版物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市種類出版物,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的出版工作,管理全市公開和內部發行的報紙期刊等出版物的審批、審核、登記工作,組織對全市種類出版物的審核,查處違禁出版物。
宣傳普及版權知識,培訓版權業務人員,開展版權方面的法律諮詢。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發生在本市的版權侵權案件。擬定本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查處非法出版物活動及新聞出版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六)印刷發行管理科
制訂全市印刷發行行業的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核發,管理全市圖書館報刊市場和書刊印刷的技術、質量;負責審批圖書、報刊、打印經營,報批開辦印刷企業等工作;查處印刷環節中的違法違紀案件;組織重要出版物的宣傳、發行工作;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圖書、中小學教材的發行;指導全市新華書店渠道的經營管理;規劃發行網點,參與發行人員業務技術培訓。
(七)文化市場管理科
依法管理全市文化(演出、娛樂、音像、電影、電腦網吧)、文物、出版物市場;調查研究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場發展態勢,擬定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場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宣傳、執行有關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按管理權限審批進入市場的種類文化、文物、出版物經營活動;規範培育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場,指導全市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場稽查,管理全市文藝演出市場。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電影發行、放映事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城市影院建設和農村電影網點的合理佈局。
(八)文聯組聯部(秘書科)
綜合協調市級各文藝家協會工作,負責彙總文聯各種信息材料;參與重要會議研討、學術交流和文藝創作、評獎活動的組織協調;負責文藝家權益保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有關社會團體登記和管理工作;綜合協調和承辦市文聯及各文藝家協會對外文化交流活動;負責各協會刊物管理。
(九)政工科(工會、團委)
研究制定文化體制改革和機構設置的總體方案,負責文化管理體制、勞動人事制度和工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全系統黨務、組織、幹部管理工作;協助局黨委處理日常黨務工作;制訂並實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及廉政建設的規劃和實施意見;提出文化單位幹部人事安排的重大問題;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
研究制訂全市文化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才的交流、引進、招聘工作和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工資福利的管理;負責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類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對外文化交流出訪人員的政審工作。
另按規定設立紀檢(監察)機構,其主要職能:
1、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的決定、命令的情況;對駐在部門黨組(黨委)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幹部實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範圍內的監督。
2、協助駐在部門黨組(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
3、督促、協調駐在部門研究、制訂本系統、行業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綜合治理的辦法措施;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和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和行政紀律的案件;對駐在部門黨組(黨委)及其成員、行政領導有違反黨的紀律和行政紀律的情況,及時向市紀委、市監察局報告,經審批後,有權進行初步核實。
黃石市文化局工作動態
2013年4月15日,我局召開“學習貫徹十八大、爭創發展新業績,加快建設鄂東特大城市”主題實踐活動動員大會,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機關全體幹部職工40餘人參加了會議。
會上學習傳達了省委書記李鴻忠在全省“學習貫徹十八大、爭創發展新業績”主題實踐活動動員大會上和在省直機關“抓學習、抓作風、抓環境、促跨越”動員大會上的講話精神,宣讀了《市文化局開展“學習貫徹十八大、爭創發展新業績,加快建設鄂東特大城市”主題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
局黨組書記、局長曹樹瑩作了動員講話,要求文化系統全體幹部職工要以“學習貫徹十八大、爭創發展新業績,加快建設鄂東特大城市”主題實踐活動為契機,抓住文化工作重點,爭先進位,再創佳績。要根據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結合文化實際工作,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把“學習貫徹十八大、爭創發展新業績,加快建設鄂東特大城市”主題實踐活動融到工作中去,進一步深化“春雷行動”,以飽滿的精神,昂揚的鬥志投入到工作中,以實際行動踐行主題實踐活動,不斷推動文化事業向前發展,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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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石市文化局聯繫地址
湖北省黃石市安達路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