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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直
(明朝漳州府推官)
鎖定
- 全 名
- 黃直
- 字
- 以方
- 號
- 卓峯
- 所處時代
- 明朝
- 出生地
- 江西金溪縣
- 出生日期
- 1500年
- 逝世日期
- 1559年
- 最高官職
- 漳州府推官
黃直生平經歷
正德十一年(1516),考中舉人。
嘉靖二年(1523),參加會試。主考官發策試題極力詆譭陸王心學。黃直與同門歐陽德不附和主考官的意思,在試卷中主張陸王心學,對羣議進行駁斥。翰林院編修馬汝驥看到試卷後,擊節讚歎,以為奇士,力排眾議將黃直二人一併錄取。中進士後,黃直立即上疏,陳述有關隆聖治、保聖躬、敦聖孝、明聖鑑、勤聖學、務聖道六事。授漳州府推官。漳州的風俗,鬼神崇拜很盛行,黃直下令將境內濫設的祠廟全部毀去,出售廟產得的錢、拆下的建築材料,全部用於興建橋樑、公廨,被御史誣陷定罪。
丁外艱歸鄉,三年不食酒肉。嘉靖十一年(1532),服闋,前往吏部候補。遇上楊名、黃宗明下獄。黃直上疏直言:“九經之首曰修身,其中曰敬大臣,體羣臣。今楊名以直言置詔獄,非所以體羣臣。黃宗明以論救與同罪,非所以敬大臣。二者未盡,天下後世疑陛下修身之道亦有所未盡矣。”明世宗大怒,將黃直打入詔獄拷問,下命發配非常遙遠的邊境,貶戍雷州衞。
嘉靖十三年(1534),遇赦放還。回到金溪,家中極為貧窮,妻子靠紡紗織布以供日常用度,黃直讀書論道如常。
隆慶初年(1567),追贈光祿寺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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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直親屬成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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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 卷二百七 列傳第九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3-21]
- 2.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一·推官黃公直行狀(吳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3-21]
- 3. 歷史考證 心直以方——記王陽明金溪大弟子黃直 .撫州史志網[引用日期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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