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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琦
(四川省廣漢市自然資源局原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
鎖定
黃琦,女,漢族,1980年10月生,四川廣漢人,在職大學學歷。2002年5月參加工作,201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四川省廣漢市自然資源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
- 中文名
- 黃琦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四川廣漢
- 出生日期
- 1980年10月
黃琦人物履歷
2002年5月至2014年3月,先後在廣漢市衞生防疫站、廣漢市衞生執法監督所、廣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
2014年3月至2016年6月,任廣漢市藥械保化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主任;
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廣漢市北外鄉副鄉長;
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廣漢市金雁街道黨工委委員、統戰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任廣漢市自然資源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廣漢市金雁街道黨工委委員、統戰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2021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廣漢市自然資源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廣漢市金雁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2021年11月,任廣漢市自然資源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
黃琦人物事件
黃琦違紀被查
黃琦依法雙開
2023年8月,廣漢市紀委監委對廣漢市自然資源局原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黃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琦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收取企業“贊助費”,保管並使用小金庫;給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過正常往來的禮金、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巨大。
黃琦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廣漢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廣漢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琦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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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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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四川廣漢市自然資源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黃琦主動投案 .百家號.2023-06-07
- 2. 四川廣漢市自然資源局原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黃琦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瀟湘晨報.2023-08-07[引用日期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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