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黃玉峯

(黑龍江省綏化市房產管理處原副處長)

鎖定
黃玉峯,男,漢族,1965年9月生,黑龍江綏化人,1985年9月參加工作,200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黑龍江省綏化市房產管理處副處長。
2020年10月,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黃玉峯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犯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1] 
中文名
黃玉峯
別    名
黃老七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黑龍江綏化
出生日期
1965年9月
主要罪行
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

黃玉峯人物履歷

1985.09—1988.04 原綏化市(縣級)工業供銷社職員
1988.04—2000.01 原綏化市(縣級)城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處收費大隊大隊長
2000.01—2001.12 綏化市城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處副主任
2001.12—2003.09 綏化市動遷管理辦公室主任
2003.09—2005.06 綏化市城市監察大隊大隊長(副科級)
2005.06—2005.12 綏化市城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處副主任
2005.12—2011.05 綏化市城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處主任(正科級)
2011.05—2019.02 綏化市房產管理處副處長(2017年3月負責全面工作)
2019.02—2019.05 黑龍江省綏化市房產管理處副處長(單位臨時負責人) [2] 

黃玉峯人物事件

黃玉峯立案偵查

2019年5月1日,安達市公安局組建“501”專案組對範玉、李志軍、黃玉峯等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立案偵查。
2019年5月28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對此案掛牌督辦。同時,警方公開懸賞徵集範玉、李志軍、黃玉峯等人的犯罪線索,並敦促該組織成員及涉案在逃人員要認清形勢,儘快投案自首。
2019年6月3日據安達市公安局消息,經檢察機關批准,由安達市公安局對黑龍江省公安廳掛牌督辦、綏化市公安局指定安達市公安局偵辦的“501”專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範玉(範四)、李志軍(貓眼兒)、黃玉峯(黃老七)等多名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執行逮捕。 [3] 

黃玉峯涉嫌違紀

2019年6月7日,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綏化市房產管理處副處長黃玉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黃玉峯依法雙開

2019年10月23日,據黑龍江省綏化市紀委監委網站通報:綏化市房產處原副處長(正科級)黃玉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經查,黃玉峯違反組織紀律,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學歷造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刑事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3] 

黃玉峯判處死刑

2020年10月31日,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被告人範玉等4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
    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1994年以來,以範玉為組織者、領導者,以黃玉峯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維護非法利益,樹立非法權威,壯大經濟實力,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開設賭場、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並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在黑龍江省綏化市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羣眾,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至2019年案發,該組織及涉案被告人共實施違法犯罪行為54起,涉及罪名14項,造成3人死亡、20人受傷等嚴重後果。
 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對被告人黃玉峯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犯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