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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樺

(南寧郵局海關原督辦)

鎖定
黃樺,曾任南寧郵局海關督辦。
2023年12月,黃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2] 
中文名
黃樺
國    籍
中國

黃樺人物履歷

曾任南寧郵局海關督辦。

黃樺人物事件

黃樺違紀被查

2023年8月8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南寧郵局海關督辦黃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1] 

黃樺依法雙開

2023年12月,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監委對南寧海關所屬郵局海關督辦黃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黃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貨物通關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
黃樺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由南寧海關黨委給予黃樺開除黨籍處分;由南寧海關給予黃樺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