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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梅縣人民政府

鎖定
黃梅縣人民政府是黃梅縣國家行政管理機關,是黃梅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黃梅縣人民代表大會和黃梅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和黃岡市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受國務院統一領導,負責組織和管理黃梅縣的各項行政事務。黃梅縣人民政府實行縣長負責制。每屆任期同黃梅縣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中文名
黃梅縣人民政府
辦公地址
湖北省黃梅縣廣場路6號
區    號
0713
郵    編
435500
縣    長
馬梁 [10] 

黃梅縣人民政府領導分工

縣委副書記、縣長馬梁
領導縣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縣審計局。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鍾林
2022年2月起 團中央掛職 [1] 
縣委常委、副縣長於小平
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財政、税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應急管理、人民防空、國防動員、統計、醫療保障、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項目建設、金融、政務督查等方面工作,協助縣長分管縣審計局。
分管縣金融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糧食局)、縣財政局(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統計局、縣醫療保障局、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縣重點項目服務中心、縣行政學校;協管縣税務局、國家統計局黃梅調查隊、公積金黃梅辦事處、縣消防救援大隊;聯繫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縣紀委監委、縣委統戰部、縣人武部、小池濱江新區、縣委政研室(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縣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縣委編辦、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縣委巡察辦、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人民銀行黃梅支行、縣銀保監組等縣內銀行、保險、證券機構。承擔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2] 
副縣長張玲
負責疫情防控、教育、衞生健康、文化、旅遊、民族宗教、體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縣教育局、縣衞生健康局(縣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文化和旅遊局(縣體育局)、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縣五祖寺—挪步園風景名勝區管理處;聯繫黨羣宣傳口、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團縣委、縣婦聯、縣文聯、縣融媒體中心(黃梅廣播電視台)、縣檔案館(縣史志研究中心)、縣紅十字會、縣歸國華僑聯合會。承擔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縣長、公安局長曹戰利
負責公安、司法、退役軍人事務等方面工作,主持縣公安局工作。協管交通運輸工作。
分管縣司法局、退役軍人事務局;聯繫縣委政法委、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縣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縣信訪局、武警黃梅中隊。承擔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縣長王小恆
負責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與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城市投資、園區建設、高鐵片區建設等方面工作。
分管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林業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管理執法局、縣國投集團,聯繫黃岡市生態環境局黃梅縣分局、龍感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承擔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3] 
副縣長劉遠征
負責民政、水利和湖泊、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等方面工作。協管生態環境工作。
分管縣政府辦公室(縣人民政府研究室)、縣民政局、縣水利和湖泊局(縣河湖長制辦公室)、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縣供銷社;聯繫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氣象局、縣殘聯。承擔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4] 
副縣長(掛職) 周巋
協管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與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承擔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5] 
副縣長(掛職) 王書珍
協管疫情防控、教育、衞生健康、文化旅遊、民族宗教、體育等方面工作。承擔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6] 
副縣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 熊仲鋼
主持黃梅經濟開發區全面工作。負責工業經濟、科技、商務、市場監管、公共資源交易、創新創業、專業園區建設等方面工作。承擔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知識產權局)、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政府採購中心)、縣公共檢驗檢測中心;聯繫縣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縣科協、縣供電公司、縣煙草專賣局、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鐵塔公司黃梅辦事處、縣鹽業公司、縣郵政公司、中石化黃梅分公司、中石油黃梅片區。 [7] 
縣政府黨組成員 湯劍波
協管發展改革、財政、税務、金融、保險等方面工作。承擔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8] 
政府辦公室主任李永強
協助縣長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主持政府辦公室工作,負責統籌推進縣人大、政協議提案辦理工作,協管政務督查。承擔縣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9] 

黃梅縣人民政府部門設置

黃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黃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人民政府研究室、縣金融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11]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政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1]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各類會議、活動的組織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審核或發佈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負責處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及其各部門、各有關單位的來文來電,負責承辦縣委及其工作部門的來文來電,負責承辦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的來文來電,組織起草縣政府工作報告,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做好縣政府機關行政事務工作及公務接待工作;做好縣政府綜合口各單位的牽頭聯繫工作,落實上級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四)負責政府機關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工作部署和批示意見。
(五)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各鄉鎮和縣直各部門反映的重要問題,組織協調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的關係和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定。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決定事項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督促檢查各鄉鎮和縣直各部門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組織辦理涉及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八)研究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部門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九)辦理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接待縣政府機關的羣眾來訪,分辦羣眾來信;協助處理縣直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負責政務信息的蒐集、編輯和報送,指導全縣政務信息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辦公自動化、密碼管理、政務內網運行維護管理、電子設備維護;負責政府公開信息審核工作。
(十一)承擔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各項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協調組織實施全縣人民防空的宣傳教育、演練指揮和人民防空工程及相關設施設備的規劃審批、建設管理、監督檢查等工作。
(十二)承擔縣人民政府研究室各項工作。圍繞縣政府各時期的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開展對策性、專題性調查研究,提供政策性建議和諮詢參考意見;對各級重大戰略實施、重大決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調研;研究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的重大問題,為縣政府制定發展戰略提供決策依據和政策建議;蒐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及時反饋信息,提出建議,為縣政府正確決策提供依據;組織或參與縣政府重要會議文稿和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十三)承擔縣金融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項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地方金融監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加強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
(十四)負責做好政府機關建設管理工作,縣政府公共節能工作。
(十五)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協調職責。
(十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11] 

黃梅縣人民政府其他部門

文書科
1、負責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所有公文的審核、登記、編號、印製、分發工作;
2、負責各鄉鎮各部門呈送縣政府及縣政府領導的請示、報告等公文的登記、送批和反饋工作;
3、負責所有寄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信函的登記、送批和反饋工作;
4、負責文書檔案、保密和文件清退、銷燬等工作;
5、負責指導全縣政府系統文書工作;
6、負責縣政府全會、縣政府常務會、縣長碰頭會、縣政府辦公室工作會議的記錄和紀要的起草、送籤、印發、歸檔等工作;
7、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印章的管理工作;
8、負責聯繫縣委公文交換中心工作。
機要科(信息管理中心)
1、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和政府系統的機要保密工作;
2、負責縣政府印章的管理工作;
3、負責國務院、省、市政府和縣委機要局、保密局轉來的文件、傳真電報的接收、登記、呈閲、辦理、立卷、歸檔工作;
4、負責縣政府計算機網絡管理及信息管理工作;
5、負責視頻會議室的調試、維護和業務管理工作;
6、負責政府門户網站《黃梅在線》的管理、維護及“政務通”的使用、管理工作;
7、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對各鄉鎮的電傳工作;
8、負責聯繫縣委機要、保密方面工作。
調研(信息)科
1、負責縣政府重大調研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2、負責起草、審核縣政府主要領導的重要講話文稿和重要彙報材料;
3、負責縣政府全面工作情況綜合和經濟整體運行情況分析;
4、負責收集、整理、編髮、報送政務信息;
5、負責領導同志對信息批示的交辦、落實和反饋工作;
6、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報送工作。
總值班室(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縣政府例會的會務、政務值班、縣政府領導日常活動安排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工作安排、內設機構協調督辦等工作;協助縣信訪局接待處理來信來訪。聯繫省、市及各縣市區政府總值班室、縣委總值班室、書記、縣長專線辦公室。
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應急信息運轉樞紐作用;負責接收和辦理省、市政府應急領導機構下發的各類文件、材料;承辦縣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督促落實縣政府有關應急管理的決定事項;指導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指揮體系建設;指導、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佈、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
政務督查室
1、負責上級交辦件、領導批示件、信訪件的督查落實工作;
2、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政府專題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決定事項的督查落實工作;
2、負責督辦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文件的落實;
3、負責縣政府《政務督查通報》的編輯、印發工作;
4、負責辦理或督促辦理屬於縣政府工作範圍的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與建議;
5、負責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督辦協調事項。
農業科
負責農業、農村、畜牧、林業、水利、水產、農機、氣象、防洪救災、經管、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移民、民政、計劃生育、殘聯等方面的情況綜合、文電、會務、協調督辦等工作。
工交科
負責招商引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交基礎設施建設、經濟、工業(信息產業)、輕工業、紡織工業、燃料化學工業、商務、冶金、建材、煙草、石油、供銷、電信、移動、聯通、交通、郵政、電力、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鹽業管理、中小企業、經濟開發區、市場中心等方面的情況綜合、文電、會務、協調督辦等工作。
綜合科
負責城建、規劃、環保、房產、國土、公安、司法、人防、開發區建設、城市投資等方面的情況綜合、文電、會務、協調督辦等工作。
科教文衞科
負責科技、文化、教育、衞生、體育、廣播電視、血防、外事僑務、對台、檔案、地震等方面的情況綜合、文電、會務、協調督辦等工作。
財税金融科
負責財政、税務、金融保險、工商行政管理、項目建設、發展改革、編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物價、信訪、審計、旅遊、行政服務中心、民族宗教、糧食、縣誌、住房公積金、駐外機構等方面的情況綜合、文電、會務、協調督辦等工作。
政工科
1、負責辦公室幹部理論學習、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組織工作;
2、負責辦公室及所屬單位的黨務、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幹部職工培訓教育、考核考評、文明創建和縣政府機關及辦公室的計劃生育工作;
3、負責聯繫組織、統戰、機關工委、黨史、黨校等方面的情況綜合、會務以及文件接收、登記、傳閲、處理等工作;
4、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離退休人員政治生活待遇按政策及有關規定落實,聯繫老幹方面的工作。
5、負責承辦縣委宣傳部交辦的縣政府領導、政府辦班子成員的理論學習、教育、培訓及會務等方面工作。
行政科
1、負責縣政府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車輛管理、平面管理、户籍管理和水電管理工作;
2、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日常接待、機關辦公服務、機關生活管理工作;
3、負責縣政府會議室管理、報刊信件收發等工作;
4、協助保衞科做好出租門店的管理和租金收取工作。
保衞科
1、負責縣政府機關的安全保衞工作;
2、負責縣政府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公共安全工作;
3、負責縣政府門衞管理,協助政工科對院內常住人口和暫住人口進行管理;
4、負責做好縣政府機關普法宣傳工作,查禁院內賭、毒、黃等違法行為;
5、協助接待羣眾來訪工作;
6、負責政府辦公室出租門店的管理和租金收取工作。
紀檢組
1、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工作,制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
2、組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檢查、考核、總結;
3、負責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方面的宣傳、學習、教育;
4、監督、查處黨員幹部違紀問題;
5、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幹部考勤的統計、督查和通報等工作;
6、負責聯繫縣紀檢、監察方面的工作。
機關工會
1、負責縣政府機關工會的日常事務和管理工作,維護職工、會員的合法權益;
2、組織開展職工活動;
3、負責聯繫縣工會、共青團、婦聯、工商聯、科協等羣團組織方面的工作。
法制辦公室
1、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文件的組織起草、審核、備案、清理工作;
2、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組織或參與處理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
3、負責行政執法主體審查和發佈工作,組織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和頒證工作;
4、承辦縣政府行政複議案件、行政應訴工作和行政賠償事務並負責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
5、指導行政執法,聯繫軍隊、武警、公安、檢察院、法院、民政、司法等方面工作。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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