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黃曦

(泰禾集團執行原副總裁、中國建設銀行機構業務部原總經理)

鎖定
黃曦,女,漢族,1964年11月生,河北張家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泰禾集團執行副總裁、中國建設銀行機構業務部原總經理等職。
2023年1月,黃曦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6] 
中文名
黃曦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河北張家口
出生日期
1964年11月

黃曦人物經歷

1986年07月至2003年08月,先後在中國建設銀行信貸管理部技改處、能源交通處、分行管理二處、業務綜合處、信貸管理委員會、公司業務部中小企業業務管理中心任職;
2003年08月至2005年05月,任中國建設銀行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
2005年05月至2006年11月,任中國建設銀行集團客户部(營業部)副總經理;
2006年11月至2013年02月,任中國建設銀行投資銀行部副總經理;
2013年02月至2015年02月,任中國建設銀行投資銀行部總經理;
2015年02月至2016年01月,任中國建設銀行資產管理部(投資銀行部)總經理;
2016年01月至2018年07月,任中國建設銀行機構業務部總經理;
2018年07月辭職。 [3] 
2018年8月加入泰禾集團擔任執行副總裁,分管資金部。 [2] 

黃曦人物事件

黃曦協助調查

2022年3月消息,泰禾集團執行副總裁黃曦,集團副總裁林文華早前也被帶走協助調查。 [1] 

黃曦涉嫌違紀

2022年5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黃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吉林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2]  [4] 

黃曦開除黨籍

2022年11月18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吉林省紀委監委對中國建設銀行機構業務部原總經理黃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黃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幫助他人融資並收取財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授信融資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銀企“旋轉門”等方式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黃曦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黨紀國法,以權謀私,以貸謀私,嚴重違反黨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組織紀律。在職時“提前築巢”為信貸客户企業謀取利益,離職後“權力變現”在信貸客户企業領取高額“安家費”和薪酬,是銀企“旋轉門”式腐敗的典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建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黃曦開除黨籍處分,抄告其所在黨組織;收繳其違紀所得;經吉林省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收繳其違法所得,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5] 

黃曦提起公訴

2023年1月,中國建設銀行機構業務部原總經理黃曦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曦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白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黃曦利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投資銀行部、資產管理部、機構業務部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業務開展、人事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