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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暉

(廣東恆運律師事務所律師)

鎖定
黃暉律師,廣東恆運律師事務所主任, [1-2]  十大“廣州涉外大律師”, [3]  司法部“國家涉外律師千人庫”入庫律師, [4]  廣東省“涉外律師領軍人才”, [5]  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案件諮詢專家、中共廣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諮詢專家、華南師範大學法律碩士(國際航運法方向)授課導師及國際航運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全國律協海商海事專委會秘書長。 [1]  執業以來,專職海商海事、航空、涉外仲裁、跨境爭議解決、國際貿易、保險。 [1] 
黃暉律師畢業於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大連海事大學海商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自2002年專職海商海事及國際經貿等涉外法律事務以來,代理了大量疑難、複雜和在我國海事海商和涉外法律服務歷史上具有重大影響力的標杆性和具有里程碑意義案件,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電視台評選為“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中國海事審判十大典型案例”等。 [1]  [36]  並多次作為中國法律問題的專家證人到紐約、倫敦、新加坡和巴拿馬等地法院和國際仲裁庭出庭, [28]  連續多年被錢伯斯評選為“年度頂尖海商海事律師”。 [28] 
中文名
黃暉
所在單位
廣東恆運律師事務所
主要成就
榮獲廣州市律師協會2017年度“業務成果獎”
職    業
律師

黃暉人物經歷

廣東恆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37] 
廣東恆運律師事務所/律所主任。 [1] 
黃暉律師因成功代理各類海商海事及涉外案件先後接受過中央電視台《東方時空》、《今日説法》、《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中國審判》、《庭審現場之大法官開庭》、《大國律師》等雜誌和新聞媒體的採訪和報道。 [1] 

黃暉教育背景

山西財經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學士學位;
大連海事大學,海商法專業,碩士學位。 [1]  [6] 

黃暉業務領域

海商海事、航空、涉外仲裁、跨境爭議解決、國際貿易、保險。 [1] 

黃暉社會職務

十大“廣州涉外大律師”; [3] 
司法部“全國千名涉外律師庫”入庫律師; [4] 
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案件諮詢專家; [27] 
廣州市律師協會海商海事與航空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 [7] 
全國律協海商海事專委會秘書長; [27] 
廣東省律師協會“一帶一路”與外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2] 
中共廣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諮詢專家; [23] 
廣州國際商貿商事調解中心理事、調解員; [1] 
橫琴國際商事調解中心 調解員; [1]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員; [24] 
廣州市律政營商環境研究院理事; [25] 
廣東省及廣州市“涉外律師領軍人才”; [5]  [26] 
廣東省法學會航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27] 
廣州國際航運司法研究會副會長; [1]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校外研究生導師; [40] 
華南師範大學法律碩士(國際航運法方向)授課導師及國際航運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1]  [27] 
貿仲、 [30]  海仲、 [11]  廣仲、 [10]  [31]  深圳國際仲裁院、 [32]  海南國際仲裁院、 [33]  青島仲裁委員會、 [34]  大連國際仲裁院 [35]  等多家仲裁機構等多家仲裁機構仲裁員;
粵港澳全面合作法律事務專家諮詢委員會海洋產業發展專家組組長; [1]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船東互保協會、中遠海運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中遠海運散貨運輸有限公司及廣州港集團有限公司律師庫入庫律師。 [1] 
廣東省律師協會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員會委員; [8] 
廣州市全面依法治市諮詢專家; [29] 
廣東省第十一次律師代表大會代表; [9] 
廣東省司法廳商務廳律師協會涉外經貿法律服務律師團成員;
廣東省依法治省專家委員會專家;
煙台市蓬萊區法學會首席法律諮詢專家;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 [1] 

黃暉所獲榮譽

2014年論文《船舶保險合同受益人之法律分析》,獲2014年第五屆廣東海事高級論壇優秀論文獎; [6] 
榮獲廣州市律師協會2016年度“業務成果獎”; [6] 
2016年論文《從“加百利”輪海難救助合同糾紛案對僱傭救助合同糾紛之法律適用進行探討》在“2016年海商法國際研討會暨國際航運法律與政策高端論壇”榮獲“三等獎”; [6] 
2016年,黃暉律師代理的加百利”輪海難救助合同糾紛再審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電視台評選為“2016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以及“2016年中國海事審判十大典型案例”,該案還同時入選廣州海事法院服務保障“一國兩制”下香港迴歸20週年十大典型案件,以及成功入選國際權威專業法律經典文獻《勞氏法律報告》2016年第七卷,該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第21批指導性案例;黃暉律師因該案件的代理工作榮獲廣州市律師協會“業務成果獎”。 [37] 
榮獲廣州市律師協會2017年度“業務成果獎”; [15] 
分別榮獲廣州市律師協會2018年度“業務成果獎”及“理論成果獎”; [14] 
2018年被廣州市律師協會評選為“廣州涉外大律師”; [3] 
2018年被廣東省律師協會評選為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員會“優秀委員”、 [12]  入選中國司法部“國家涉外律師千人庫” [4]  和廣東省“涉外律師領軍人才”庫; [5] 
2018年11月,論文《域外仲裁協議效力研究》在廣州海事法官協會及廣州市律師協會舉辦的2018廣州海商法論壇榮獲“二等獎”; [16] 
分別榮獲廣州市律師協會2019年度“業務成果獎”及“理論成果獎”; [13] 
入選2018 年法律出版社改革開放四十週年評選和向駐華商會、使館推薦的 100 位中國優秀涉外律師,入選中國當代律師、涉外法律人才庫和中國律師年鑑《中國涉外律師》。 [28]  [37] 
2018年入選中國司法部“國家涉外律師千人庫”和廣東省“涉外律師領軍人才庫”; [37] 
連續多年被錢伯斯評選為“年度頂尖海商海事律師”; [28] 
廣東省涉外法治建設工作表現突出個人; [38] 
廣州市律師行業“30年30人30所”評選“搏·競標爭先標兵”。 [39] 

黃暉學術著作

專著:
《各國、各地區海商法彙編》之《挪威、瑞典及北歐各國海商法》
海事大學本科教材《國際公法》 [17] 
論文:
《無船承運人與貨運代理人的識別》 [18] 
《船舶抵押權登記制度的規範與完善》 [6] 
《淺論首要義務原則》 [6] 
《船旗國法原則的改革路徑探索》 [6] 
《外貿代理介入海上貨物運輸時對承運人的訴權主體問題》 [6] 
《船舶保險合同受益人之法律分析》 [6] 
《從“加百利”輪海難救助合同糾紛案對僱傭救助合同糾紛之法律適用進行探討》 [6] 
《海上貨物運輸中貨運代理人的身份識別及無單放貨事實成立的認定標準-甲電子公司與乙貨運公司、丙運輸公司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 [19] 
《從一起通海水域保險合同糾紛評析保險責任期間-A船務有限公司訴B保險公司通海水域保險合同糾紛案》 [20] 
《中國及英國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制度比較研究》 [2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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